亭台楼阁六七座,小榭琉瓦映日霞。
隔着镂空的窗扉,屋外的反季柳树肆意沐浴在高山阳光下,不时在微风中轻拂柳枝,惹得风中柳絮纷飞,座座雪山在累起,此时看去别具一番美感。
望着屋内,屋外奢华的布置,很难让人想象在这昆仑群山里竟然修筑有这样一个院落。
“王兄弟观这青蚁酒如何?”
殷野王摊手示意身前的红泥小炉。
炉盖已被揭开,露出里面已经起泡的酒液,色微绿,细如蚁,望着便让人心喜,淡淡酒香浸入空气里,闻着便让人心动。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不待余尧回话殷野王便自顾自地吟起诗。
“还是古人会享受,大雪天与知己烫一壶绿蚁酒,洽谈三两事这是多么舒爽啊,我跟你说,我平生最爱酿酒,不喜北方酱香,也不爱南方浓香,只喜这近酿的米酒,以优质贡米,用特定方法酿制,初觉味道朴素,后来才回味无穷,哈哈。”
说完就提起酒壶又将余尧面前酒杯斟满。
干杯!
一饮而尽。
不得不说,味道确实有点东西,论及口感不如在汝阳王府喝的贡酒润滑舒坦不易醉,但在此时,望着屋外雪花飞飞,初时涩,后甜醇的滋味也别具风味。
“殷兄这酒的确有几分味道,不过还是觉得小家子气了,我还是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那样舒服!”
将一杯酒一饮而尽,余尧故作豪迈地说道。
“你啊你。”
殷野王也不觉粗鄙,反而只是笑骂了几句。
酒桌文化自古便存在,再生涩的人,一到桌上整上几壶勾肩搭背便成了兄弟。
对于余尧营造的人设,或许有人会讨厌,觉得憨,觉得莽,但更多的是认为值得信赖,对于某些人,更符合一见如故。
在殷野王看来就是这样,这汉子武功高,心思却少,说话不过大脑,率性而为,直率坦诚,值得一交。
“对了,殷兄,你那女儿被那劳啥子青翼蝠王捉了去真没什么嘛?干脆我去将那家伙擒来,敢抓我侄女,还真是狗胆大!”
似乎醉意上头,只见余尧一拍身旁地砖,轰隆一声巨响,平平稳稳的地板留下一个深约三寸的手掌凹印四周是龟裂的蜘蛛网状裂痕,看着都触目惊心。
事实上还是按照原著发展,蛛儿被韦一笑掳了去,而张无忌心系蛛儿,跟着五散人去抓火蟾,最后被带到明教本部去了。
殷野王眼皮一跳,在心惊余尧实力的同时,心中又暗骂了句莽夫,你说归说,拍地板干嘛?吓老子一跳。
不露痕迹地将打湿的衣服擦了擦,感慨道:
“贤弟勿怒,我早安排人手前去寻韦一笑的踪迹,一旦有行踪便会抽身一去,贤弟在这先好吃好喝,洗漱一番,好好歇歇,让为兄尽尽地主之宜,这件事就交给为兄。”
“不行!我得去将侄女救回来!世上没有人能欺我王保保!没有人!”
殷野王的劝说一点效果都没起到,余尧好像越想越气,想到最后全身气血翻滚,厚重的气血使得空气似乎都多了几分燥热,余尧鼻孔更是冒出两道长长的白烟,双目圆瞪,几欲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