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二四章 别离(1 / 2)拱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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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方族人祖祖辈辈以游牧为业,帐篷就是他们的家,哪里的草场肥美,他们就搬去哪里,戊方王城有三条河流汇聚于此,又有月牙儿湖,西边还有大山遮挡住了冬日里的西风,这里的草场无疑是最肥美的。

在戊方王城诸多帐篷中,最大的一顶就是戊方王的营帐。

时间已到了第二日夜里,戊方王的营帐里还是灯火通明,鲜美多汁的肉正架在营帐中央,被火烤的啵哔啵哔直作响,上面的油脂一滴滴落在火盆中,整个大帐中都弥漫着一股子肉香味。

如此盛况,围绕着这火炉的就只要这三人,灵宏业、戊方风和灵飞。

今日是道别的时刻,灵飞来此已过半年,没少给戊方风添麻烦,何况父亲还要留在这。幸好他喜欢这里的草原,也喜欢这里的民风,也算是给他找了一个好去处。

“戊方兄,今日一别,短则两三年,长则六七载我才能回来,家父就有劳你多多照看了。”

灵飞端起酒杯,向着戊方风敬去,这话其实他不说,戊方风也会做到的。

说起来,这酒当真是个奇怪的事物,他们这些人的修为已经到了水火不侵,五毒不染的境地,寻常的入口食物,对他们已然产生不了什么影响了了,可唯独就这酒不一样。

它闻起来并不不好闻,喝起来更是难以下咽,可当你咽下它之后,再去回味,才会发觉慢慢的有了滋味,领略到它的魅力,人生何尝不是如此。

渐渐的,等你酒喝得多了,一事无成的你忽然发觉万事皆可为,常言道,酒壮怂人胆,它不仅能壮胆,更能给你一腔豪气云干的热血,给你一股万般滋味涌上头的情感,不管是生离死别的痛楚,还是洞房花烛的美妙,它都能给你形容出来,这就是酒的独特魅力,当然,在此时此刻还包括了男人的友情。

“哈哈,这是什么话,不需你说,我自会做到。”

戊方风端起酒,一干而尽,他身形魁梧,远胜常人,喝酒的杯子也要比正常大了许多,一口下去,足有一升之多。

戊方国的酒和西风一样的烈。

“你真的考虑好了,可千万别被那老……头子给忽悠了,九州危险,哪有我这逍遥自在,以你的天分,要想报仇,等个一两百年定然就可以,等你以后活得越久,就越会发觉时间不重要,活着才重要。”

这话,他给灵飞说了几次了,几杯酒下肚,戊方风的面上染上了一丝微红。

在灵飞的印象中,从小见到的父亲总是酒气冲天,所以他不常饮酒,这一口下去,真是难咽,戊方国的酒水不仅烈,而且还带有一丁点儿的苦涩。

“不了,这是我要走的路,我必须得去,你心意我都明白。”

说罢,灵飞又转身将酒杯端向灵宏业。

“父亲,这一杯敬你!”

灵宏业正啃着肉,他头都没有回,嘴巴里面直接含糊不清的嘀咕起来。

“干嘛搞这么隆重,又不是不回来了,吃肉,吃肉,九州的美食虽多,但却不一定比这我烤肉好吃,记得常回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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