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过了多久,林致远才被手机吵醒。
是宋秋。
姑娘风风火火地找过来,拉着他就走。
谁知反被拉着走。
“去哪?”
“你去哪?”
“去跟校长他们打个招呼啊,合影,吃饭,庆功……”
“不去。”林致远的语气炽热而急迫:“我就想找个没人的地方。”
宋秋被他吓了一大跳,麻溜地四下扫了一圈,见方圆五米之内没人,才松了口气的样子,狠狠地剜上一眼:“不行。”
然后大眼睛就骨碌到刚出来的小黑屋那边,意思是你早干嘛去了?
可是这次林致远分外固执,说啥不听。
宋秋力气小,又是个要脸的,不敢当真挣扎,只好边走边哄:
“乖,咱们先去打个招呼,回来再说。”
“都等着我们呢,再不去要发通缉令了。”
“好不好嘛~”
然而好说歹说都无效,眼见着就走出了后台,走出了后门。
宋秋大恨,噘着小嘴,板着小脸,刚出礼堂就扑啦甩开小手。
林致远皮厚,又去抓,抓住说什么也不放。
而随着俩人走啊走的,距离灯光和喧嚣越来越远,距离黑夜和寂静越来越近。
林致远越看越是欢喜,越走越是心痒,就近拐去了个偏僻的树荫下面,用温柔的低音诱惑道:“找个地方庆祝一下?”
姑娘立刻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和以往一样捶了一拳,嗔道不。
可这次林致远却不一样,分外强势,拉住就往外走。
姑娘大气,拳打脚踢的:“你又这样,一点都不听话,我说不!”
过了会又道:“我认真的,你到底听不听我的?”
过了会又道:“不行不行,他们开庆功宴的肯定要找我们的,我们回去好不好?”
过了会又道:“要是我爸打我电话怎么办。”
过了会又道:“真的,肯定好多人在找我们的,喂,你听到没有。”
过了会又道:“这什么地方,你,你故意的,你个坏蛋!”
这地方当然就是林致远租的房子,掏出钥匙打开门,轻轻一扯,姑娘就和一路上一样,跟着他的脚步走了进来。
既然来都来了,姑娘反而不再唠叨了,而是傲娇地把双手背在身后,昂着脖子四下打量,打量着打量着就踱开了脚步,恰似一只优雅的母系大型猫科动物,在认真地巡视自己的领地。
巡视到充斥在各个角落的百合花,就不屑地轻哼了一声;再巡视到墙上自己的盛世美照,就又轻哼了一声;最后巡视到了卧室,在门前顿了一下,却没进去,反而绕回到林致远的面前,伸手戳他的肩膀,愤声斥道:“你肯定是蓄谋已久的,你个坏蛋!”
谁说我坏了?我在讨你喜欢呢!林致远掏出个盒子做证明。
项链,亮晶晶的。
姑娘皱鼻子,看都懒的看,哼都懒的哼,掏手机打电话,说晚上有庆功宴有饭后活动不回家住宿舍云云,然后劈手夺过盒子,斥道:“蓄谋已久,坏蛋!”
没法讲道理了。
那就不讲道理。
反正已经坏蛋了,林致远索性破罐子破摔,做出了更多的坏事。
实在是太坏了!
可怜的姑娘,生生地被坏蛋欺负来欺负去的,哭得可伤心了。
所以说美人儿无所不美,这姑娘哭起来也没有丁点狼狈的意思,也是极美丽极雅致的,她的神情就像是迷失在世间的安吉尔,她的眼泪就像是流淌在花栈间的小溪,让纵然坏透了的坏蛋也忍不住要去呵护,去爱怜。
于是坏蛋说了一大箩筐又一大箩筐的甜言蜜语,明目张胆地当场欺骗;可叹姑娘毕竟单纯,几乎都快相信了,都快要原谅这个坏蛋了;幸好天道恢恢,最终还是让坏蛋露出了马脚。
他说:“下次就舒服了。”
这是什么样的混话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