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能如实将案情上报,等待上面的判决。
……
郑局看了后,觉得并没有什么值得上报的。
他老人家是过来人。
见过这样的例子多了去了。
就算打起了官I司,最终也只是不了了之。
所以郑局的建议就是,撤了吧。
白起只能将王宝若带进了管教所。
可是下一秒,王母带着王父就赶到了管教所,声称可以带走孩子,在家中接受管教,要求放人。
管教所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权利。
父母都这样说,也只能签字,让他们带着孩子走人了。
……
此时。
白起的心情有点复杂。
他觉得孩子如果不接受惩罚的话,那么孩子真的觉得,杀I人就如同踩死一只蚂蚁一样,是一件随随便便,简简单单,不计任何后果的事情。
那如何该要预防王宝若后续的冲动行为呢?
管教所放人了,那也没有什么理由继续把他抓回来啊?
“抓,必须抓。”
“反正他父母也不管他,如果不抓,他就是个定时炸弹!”
白起决定了。
他要和这个事情刚到底。
……
管教所。
同一天的时间,王宝若第二次来到了这里。
同时他的父母听到了消息,再次匆忙的赶来,想要带走孩子。
但是这一次,
管教所的人员接收到了白起的指示。
态度也变得有所强I硬了:“我们这边有证据可以完全表明,如果你们的孩子被带到家里,那么对于整个社I会来说,都是相当危险的。”
“所以综合考虑,我们决定先让他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如果你们不服,那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毕竟你们都说过了,孩子杀I人,你们不会管的,更不会教育的。”
“所以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人呢?”
听到这样的解释,王母依旧不想放弃,破口大骂道:“你这狗娘养的,你要是不放人,我就举报你!剥夺我的抚养权利!”
“随便你吧,再见。”
管理人员关上了大门,将王母和王父杜绝在外。
……
此时。
白起又有了新的疑点。
虽然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但是从一个八岁男孩的身份上来考虑,白起觉得王宝若行凶,很有可能并不是出于报复行为。
或许也有可能是受人指使。
有人想要行凶,却又担心被抓,那怎么办呢?
只能借刀杀I人。
那什么人,才是合适的人选呢?
从大概率的行凶者和受害者的统计来讲,凶手一般都是受害者身边认识的人:亲人,恋人,情人,亲戚,邻居,同事,朋友,同学,网友。
其次是有着一面之缘不算太认识的人:商家,买家,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等等。
所以死了人,只需要调查这些人就行了。
凶手很快就可以捉拿归案。
但聪明的凶手,如何防止自己被抓呢?
那就是找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关的未满14岁的孩子替自己作案。
这样不但行了凶,了却了心事,还有不在场证明,而且孩子也不会被判刑,这完全是一箭三雕。
正因为如此,
白起才觉得王宝若的行凶,或许就是受人指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