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消息的,正是墨痕。
尸语者获得了出人意料的销量,截止到年前,出版社已经陆续加印近25万册。
这对白纯来说,不过是平时几天的稿费,因此并没有太多在意,反正杂志社每次加印,都会把分成的钱打给自己。
但对于杂志社来说,就不一样了。
一个优秀的小说,不止要看其赚不赚钱,甚至它不赚钱,甚至小赔,有时都不能放弃。
杂志社就在那里,什么都不做,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的成本,处于赔本状态。
哪怕是一些小赔的书,都能维持生产的同时,减少损失。
更何况是法医这么本热销,能给杂志社带来极大收益的小说?
墨痕知道,这本书的影视版权,已经卖了出去,按剧组那边的消息,大概暑假,就能在网上看到成果,如果拍得好,甚至可能在电视台上放。
到时候,又是一波小说热销,简直就是送钱给杂志社。
因此,哪怕是年假期间,墨痕依旧第一时间和白纯联络,拜年之余,也询问起下一次的合作。
“新书写好了,但是两本书间隔这么短,真的没问题吗?”
“不会的!只要风格相承,按照法医的短篇剧情风格,不仅不会影响彼此销量,还能相互促进人气。到时暑期法医的影视剧上映,正好又步入法医的销售,层层推进,借着那股东风,绝对人气爆炸”墨痕说着说着,连自己都期待起那个场景了。
谁能想到,一次例行地买网络热销小说,竟然得到一本热销小说的机会,想想都觉得不真实。
只是墨痕这种话,要是给其他作者听到,绝对要骂死他。
半年一本、半年一本,你当写小说是大白菜,一买一车呢?
哪怕是无脑爽的爽文,作者能保证日更一万都极难,更何况是节奏更加紧凑、质量要求更高的实体小说?
但事实上,作者每天更新得少,真的是手速跟不上吗?
不是的,是懒!
拍电影的某个时期,可以两周拍出来一部票房前十的电影,并且质量、票房双丰收,血红某天可以码出万字,没道理人家是绝世天才,别的作者都是手残。
白纯想了想道:“那我把法医无声的证词发给你吧!你先审稿,出版了发我份样书就好。”
“真写好了?好的好的!嘿嘿,正愁过年无聊呢”
此时已是初一傍晚,将无声的证词发过去,白纯眼看没事,便又看起这本书来。
不得不说,从尸语者到无声的证词,两部小说的名字,都起得极妙,越想越有味道。
而这本书,也是为法医系列,奠定了剧情的基础。
那就是以一个悬案主题勾联首尾,再以一个个支线案子,一步步揭开这个秘密,以后的法医系列,都延续了这一风格。
而且,这样类似“揭秘”类的主线,是不用担心剧透的,因为主线凶手并不像狗血电视剧那样,是“最不可能的人”,像无声和证词中的主线凶手“水良”,就是到了小说最后,才被筛选出来,之前全无半点剧情。
一步步通过细节,筛选出凶手一个个特征,直到最后,排查出来!
白纯坐在电脑跟前,看小说看得入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