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反应敏捷,立刻请求齐桓公,答应归还侵略鲁国的所有土地。
齐桓公本想‘挟天子以令诸侯’,没想到自己先被挟持了。他非常沮丧,也非常恼火,不过生命最重要,迫于无奈,还是答应了。
曹沫并非真想杀死齐桓公,那样双方将仇深似海。有了齐桓公的空口许诺,双方大臣作证,他立刻扔下匕首,回到臣子的位置上,谈吐从容,面不改色。
什么是英雄?这就是英雄。
不用伟大高尚的名号,不需精雕细琢的夸奖,不必像神一样供奉。英雄,就是一个普通人,关键时刻,做了一件不普通的事儿。谁都可以成为英雄。或许,机会不是均等的,但机会来临的时候,看你是否能挺身而出敢作敢为,是否为了国家,甘愿抛头颅洒热血。
英雄本色,本色英雄,不要郁闷自己成不了英雄,一半天注定,一半靠打拼。
盟誓的时候被人拿匕首劫持,还被要挟归还土地,耻辱,奇耻大辱,传出去丢人不算,还怎么称霸诸侯?如果在现代社会,他的窘态,早已被挂到网上疯传。
齐桓公惊魂未定,余怒难消,当时就要反悔,甚至要杀死曹沫。
杀死曹沫,很简单,关键时刻,被管仲阻止。他说道:“贪图小利益,逞一时的快意,就会在诸侯面前丧失信义;没有信义,也就失去了别人对您的支持,请归还鲁国土地。”
信义,这才是称霸的关键。
齐桓公有一点特别好,能权衡利弊,听进去正确劝告,而且特别信服管仲。这几句话,立刻让他的怒火烟消云散,土地嘛,身外之物,还给鲁国;也让诸侯知道,我是‘以德服人’。
‘有怒火是本能,控制怒火才是本事。’就这样,曹沫几次战败所丢失的土地,瞬间全部回归。
虽然没有记者采访报道,但是,柯地盟会之上,齐桓公被劫的事情,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诸侯。
再往后,诸侯听说齐桓公放过曹沫,并且遵守诺言,归还鲁国土地,内心对他非常佩服:有胸襟,守承诺,讲信义,值得信赖!
于是,四方纷纷归附。
本来是件丢人的事,经管仲一引导,反而成了讲究信义的典范,赢得诸侯拥护。领导就喜欢这种手下,能把坏事,转化为好事。
这是一次极佳的正面宣传,正如一句经典的广告词所说:一切皆有可能。
有时候,我们真不必讨厌广告,那也是制作者的心血,融入了许多智慧和汗水,很值得欣赏。
一年以后,齐桓公就正式称霸。
现在说说曹沫,《左传》中没有记载曹沫,只有曹刿。
‘劫盟’这件事,《春秋》只字没提。这么重要的一次国际事件,而且和鲁国有重大关系,《春秋》竟然一点儿记录都没有,很不合常理。解释《春秋》的《左传》,自然也没有提及。
我们知道,孔子晚年删定《鲁春秋》,‘笔则笔,削则削’,他削去了哪一部分?后世无从查考。到后来秦始皇焚书坑儒,原始的《鲁春秋》就消失了,只留下孔子消减的《春秋》。
很可能孔夫子觉得,曹沫这种做法不合礼制,没有正能量,不适合宣传,所以给削去了。《左传》只记载‘盟于柯’,与齐国同好,没再解释细节。
他无论怎么删减,杀手这个职业,从此经久不衰。
另外,很多书中都记载了‘劫盟’的事儿,只不过劫持人写法不同。
《吕氏春秋》中记录,‘劫盟’的主角是曹翙(huì),与曹刿很像;《史记》、《战国策》则写作曹沫,而曹沫这个人,再没有别的事迹见于经传;《公羊传》里也记载了此事,劫持人为‘曹子’;《谷梁传》、刘向的《新序》则记载为曹刿去结盟,没有劫盟记录。
后世许多学者,认为曹沫就是曹刿,也有认为是两个不同的人。争来争去,到现在也没个明确结果。
曹刿,长勺一战成名,又劝阻鲁庄公不要去齐国观看祭祀社神,完全一位儒雅智谋之士;曹沫,以勇武著称,与齐国作战,‘三败北’,最终北杏一‘劫’成名,整个一位赳赳武夫的形象。
从史书描写看,这两位完全就是两个风格,不过倒霉的都是齐桓公。
这次事件,被写入《史记刺客列传》后,让曹沫成了后世公认的刺客鼻祖。
其实,以前也有刺客,但是都属于蛇鼠一类,藏头露尾,不讲道义。史家对他们嗤之以鼻,不屑一顾,自然也不会为他们青史留名。
曹沫虽然一‘劫’成名,却半途而废,没有见到血光,没有真正实施刺杀行动。
真正的刺客,还有一百五十多年才出道,他的名字叫——专诸。那一次成功的刺杀,惊天地泣鬼神,成为历史的经典,让苍天失色,让大地颤抖,也成就了吴王阖闾的霸业。
这次刺客鼻祖与第一位霸主的相遇,看起来曹沫胜利了,而齐桓公也没输。关键是,他有个好宰相——管仲,将很快为齐桓公建立起辉煌的霸业。
曹沫,一劫成名,在春秋的历史中,有他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