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三十八章 圈圈子(1 / 2)梦三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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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这个东西,等于是一面旗帜,把旗帜握在手里,出师用兵就名正言顺。

在前世,因为发明狼人杀的公司并没有对狼人杀的规则进行专利申请,导致后来各种游戏打擦边球,狼人杀的规则被滥用,却没有办法投诉。

不少公司都说自己拥有狼人杀的知识产权,所以导致后来维权和申诉困难重重。

伊诚一开始就把专利申请了,就等于杜绝了未来发生的种种麻烦。

但是,你拥有旗帜,只能说名正言顺了,别人想抄还是会抄的。

为什么呢?

原因有两个:

一是利益导向:如果你的游戏赚钱了,别人当然要抄,抄的钱如果能比输了官司赔偿的更多,他们就是赚的。

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

梦里花落,这本书最终判定为抄袭。

但是赔偿了原作者多少呢?

21万。

而这本书销售赚了多少呢?

几百万是有的。

二是维权的过程很漫长,别人抄袭你,你从提起诉讼到受理,到正常官司结束,估计得要1年以上的时间,甚至更长。

06年的时候,我们关于游戏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完善,不但不算完善,甚至可以说还没有开始。

所以这个漫长的周期给了商人们抄袭的空间。

等官司打完,别人抄的赚的钱也差不多了。

伊诚根本不指望这游戏不被别人抄,他想的是尽可能在别人抄袭之前抢占市场。

所以未来的两个月,伊诚和他的团队们基本上都是在飞机上度过的:

跑全国各大高校。

这确实是一个痛苦而漫长的过程。

在这段时间,伊诚基本上所有的睡眠都是在飞机上,或者在火车上、汽车上、学校里

他跟李书恒两个人脚都磨起了水泡。

到晚上睡觉的时候一个一个挑破,那个滋味真的很酸爽。

吃饭的时间就更不固定了。

很多时候就是啃面包,吃完了继续跑下一个学校,连泡面的时间都没有。

而且被拒绝的时候很多,磨破了嘴皮子,声音嘶哑也没人愿意留下来听你们讲啥。

好在最后的结果还算值得。

伊诚的团队足迹遍布大半个国家,从首都、天市、东港一路开拓

差不多到过年之前,他已经在全国2000多所高校中,拥有了1000多所高校的代理商。

基本都是一些学生,但是能从他这里拿到稳定的货源。

一股更大的财狼风潮即将席卷全国。我的妻子是女帝

在提交专利的这段时间里。

按照林刚的提议,伊诚成立了诚慕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名字是他自己取的,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林刚是他的首席顾问律师,实际上也就这一个律师,可以说是不遗余力。

这个关系让伊诚觉得特别放心。

毕竟未来都是一家人,找别的律师还指不定被谁坑了。

公司规模不大,底子主要是李书恒这一群大学生,加起来差不多有20人左右。

林思慕没有参与进来,因为伊诚想让她继续完成学业。

这家公司的老板也不是伊诚,因为他自己还是个未成年。

所以老伊又一次莫名其妙被挂上了公司董事长的名号,可他却一次都没参与过公司业务。

过年之前,伊诚的团队已经卖掉了67万副财狼卡牌。

成本就是1块钱一副,总共67万,加上一些运输费、活动开销,差不多0万左右。

一副牌的零售价格为20元。

除掉给代理商的分红之外,伊诚的团队净赚500多万。

他跟团队开会商量了一下,把一半留下来作为公司的活动资金,剩下的全都发了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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