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就要来不及了!”
一大群从白雾市中跑到白雾岭的市民。
他们早就在几小时前,就想着要来白雾岭来,抢夺有机关沧澜禁地的机缘,跑到那么快,终于让他们赶到。
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马拉松队员的耐力。
“妈的,大老远就听到在这里有大动静,一定是有天材地宝现世,正在抢夺,只要我能得到天材地宝,我就能天下无敌!”
“那些人跑得比我们快又怎么样,幸运才有用,只有幸运的人,才能得到大机缘!”
“......”
他们一边在跑着,一边在给自己打气。
突然间,他们看到,地上有一个大大的黑影,抬头一看。
“草!那么大的猩猩!”
他们都被吓得腿软,看看周围,这都发生了什么,那么大一只猩猩正和那么多人撕杀,场中都是鲜血和尸体。
“我受不了了!”
有晕血的人,当场就晕过去。
“妈妈,我要回家!”
在危险之下,有人已经不想要大机缘,只想着要回家活命。
“桀桀!”
噬血红毛猩,看了一眼,就继续对武者们攻击。
那些来的人,在他看来,也都是一些蝼蚁,当务之急,是杀光周围的人。
“一起上,杀了它,不杀了它,谁也不能进到苍澜禁地中!”
有人试图在鼓动众人。
马义自然是岿然不动,他和计划的一样,是要进入沧澜禁地,噬血红毛猩现在的战力还很强,就是加上他,也是做不到杀死它。
“马先生,情况不太妙。”赵南山低声道:“那只噬血红毛的猩的可怕,出乎愿料,估计场中人,死光都杀不掉,这样我们的计划就失败,如果这次不杀了它,下次它也许不会那么蠢的过来,更加不好杀。”
马义点头。
的确如此,计划已经失败,他没到从后面偷偷进入沧澜禁地,就是杀了噬血红毛猩,也是有无数的人,和他一起进入沧澜禁地,到时他还能不能在那边得到机缘,就不好说。
“现在我们怎么办。”钱钟一脸着急。
比钱钟还急的是赵老爷子。
“怎么会这样!该死的大猩猩!我的长生不老药!”赵老爷子又哭又笑。
“不行就只能撤了,下次用更多的人来,一千人杀不死它,就一万人,十万人,一百万人,我不信,在如此大利益之下,全人类杀不死一只大猩猩。”马义沉声道。
马义已经想着要回去,免得等下噬血红毛猩发狂,把他也给算上。
此时,来的那些白雾市的市民们,已经对着外面跑,也有不少胆大不怕死或是认为自己的天命之子的人,没有离开。
“你们干什么。”
骷髅谷地的外面,乱成一片。
一大群想逃回家的白雾市市民们,遇到了一大群士兵。
白皮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