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的惊讶过后,唐珂儿接连点头肯定着自己的答复。
“Em...”
雷云没有回答,只是眉头又无意识皱了起来。
他转头望向窗外,此时车内的音乐已经进入Drop阶段,巨大的音量透过毫无遮掩的敞篷直接传至车外。
雷云非常清晰的看见,街旁的路人突然听到这段音乐,却仿佛听到噪音一般纷纷皱眉,甚至有些年龄比较大的直接就捂起了耳朵...
“为什么同样的音乐,对于两种不同的人群来说,却有着如此巨大的差异?”
雷云的喃喃自语,透过嘈杂的音乐,传至唐珂儿耳朵里时,几乎已经不怎么听的清楚了。
“什么?你刚才说了...”
再次将音量调小,唐珂儿投来好奇的目光。
“我是说。。为什么有很多人喜欢这首歌,却有更多人不喜欢...甚至讨厌这首歌?”
这是雷云昨晚翻来覆去,一直都无法想明白的一个问题。
“这很简单啊,一个风格肯定有着它自己的受众群体啊,怎么可能会受到所有人的欢迎?”
唐珂儿有些奇怪的撇了几眼,感觉这明明是很正常的事情啊。
“就像嘻哈或者摇滚,刚刚出现的时候,不也是大众眼中的另类?”
说着说着,突然又想起来自己那些校友们,他们也是对这首歌的评价不怎么理想。
“还有咱们国内那帮人,从小就听惯了流行音乐,听歌只听旋律好听的,稍微特殊一点的就接受不了了,这不也很正常么。”
唐珂儿无意识的话语,听在此时此刻的雷云耳中,却犹如醍醐灌顶般令他顿时眼前一亮!
流行...
旋律...
好听...
这几个关键字眼,对于此时的雷云来说,却好像突然拿到了打开大门的钥匙!
他终于明白了昨晚到现在,他内心中究竟在纠结什么!!
从第一次与凯文在餐馆长谈开始,凯文当时的话语,就已经在他内心中埋下了种子。
“这就是电子音乐!是少数人的专享!是小众群体的狂欢!”
“那些无法接受我音乐风格的人,只能说明他们不配听电子音乐!”
“这,就是电子音乐!它永远都不属于主流,也不可能,成为主流!”
那一刻,雷云的心中就在思考。
电子音乐就真的不可能成为主流吗?
既然大众喜欢流行音乐,喜欢更有乐感的,旋律好听的音乐。
那么为什么,不能在电子音乐中,融入更多的流行元素,编排更多好听的旋律,从而彻底的摆脱小众,成为主流音乐的其中之一呢?
为什么非要只是小众的现场狂欢,而无法在任何音乐排行榜上进入前60位呢?
难道电子音乐,就注定只能排在60名开外吗??
如今电子音乐的全球受众才有多少?
几百万,或几千万?
但全球的人口又有多少?
六十亿?或七十亿??
曾经的嘻哈同样是诞生于美国街头的黑人音乐,可如今呢?
早已席卷全球。
那么电子音乐,为什么就无法成为主流呢?
凝望窗外,雷云的眼神不再迷茫,反而越发坚定...
【PS:本书中所构建的世界,是主角所属的平行世界,不论是电子音乐的发展阶段或时间节点,都与现实无关,切勿对号入座,请带脑子看书
不过事实情况是,电子音乐在起步阶段,确实充满着太多误解和偏见,但现在,电音已成为主流之一,抖音完全被电音统治,格莱美和B榜上,电音也已成为常客。
在这个平行世界,主角将带领电子音乐,再次统治整个乐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