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有着诸多缺点,但是总体而言,文枢确实是个很优秀的人。
他的执行力很强,想到哪儿就能做到哪儿。在找到正确发展道路的当天,他就去找到沙子居,希望他帮自己找个懂马的人,替自己选几匹马。
镇附近的两座马场中的一座,就是沙家的产业。沙家人是靠养马起家的,身为沙家人,沙子居自己就懂马。文枢难得求自己办事,于是就他亲自领着文枢到了马场,给他挑了几匹好马。在挑完马之后,他才意识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赶紧把文枢拽到一旁,小声问他说。
“文枢啊,马可不是便宜东西。你才买了房子,又置办了家具,花了那么多钱,还有钱买马吗?”
其实在文枢痛快的交出8块银圆做保证金,根本就不问这钱能不能退回来的时候,沙子居就看出来了,这后生是有点资财的。因此在得知他花20块金圆买下一处房产时,并没有感到惊讶。
不过文枢毕竟太年轻,又是逃难过来的,沙子居觉得他就算是有钱,也不会有太多,顶多也就有个五六十块金圆。这笔钱用来买房足够,生活也足够,如果他肯与沙家结亲,还可以用剩下的钱做个小买卖,养家糊口。
如果文枢是买其他东西,沙子居不至于担心这种事。可他现在要买的是马,沙口镇虽然产马,但是这里的马一点也不便宜。最差的驮马也要15银圆一匹,最好的挽马最低要30金圆才能成交,价格都赶上一大套房产了。
沙子居给文枢挑的马不是最好的,但也都是好马,一共挑了八匹。他粗略的算了一下,这八匹马的总价值超过160金圆。这可不是个小数字,而且远超他对文枢家产的估算,他当然会担心文枢买不起了。
文枢现在根本不差钱,再加上他对马匹市场没多少了解,自然回答说买的起。沙子居还是不放心,就给他透了个价。虽然文枢不差钱,但是沙子居报出的价格远超出他的预估,因此着实把他吓了一跳。
卧槽!?马原来这么贵的吗???
沙子居见文枢面露惊色,就知道他低估了马匹的价格,苦笑着摇了摇头。他没有再问文枢买不买的起马,而是问他说,为什么突然就想买马了。文枢回答说,他想学骑马,却没说学会骑马之后要做什么。
“想学骑马的话,我跟马场这边打声招呼,你来学就是了,没必要急着买马。”沙子居说,“而且如果是自己骑的马,最好是自己选。选马和选人其实是一样的,外在条件固然重要,不过如果能对脾气,那就更好了,驾起来也会更加得心应手。”
文枢琢磨了一下,觉得沙子居说的有道理,便暂且打消了买马的念头,先到马场这边学马。按照他的规划,部下们都得会骑马,这样才能保证队伍的整体机动性。文杪最好也能学会骑马,这样万一出点什么事,她也能逃的快些。
沙家的马场离镇上不算远,步行半个小时就到了,来回也就一个小时。他把家里的八人分成两批,自己带着文杪和两个僵尸BOT上午去学,四个人类BOT下午去学。
他知道万事开头难,学一样新技能,开始肯定是要遇到些挫折的。这挫折确实是来了,不过临在他身上,而是临在了两个僵尸BOT身上。
僵尸是没有体温的,身上也没有活人气儿。马是通人性的动物,能分清人的生死。同时,未经过特殊训练的马胆子普遍很小,很容易受到惊吓。在它们看来,两个僵尸BOT就是两具尸体,然而这两具尸体却像活人一样行走,而且还要骑它们,这怎能不让它们害怕呢?
两个僵尸BOT一来,马儿就毛了,别管平日里多温顺,都是死活不让骑。养马场这边的人也有点害怕,因为两个僵尸BOT长得确实和常人有差异。首先就是他们的眼睛是全白的,没有瞳仁,其次就是肤色明显不健康,好像死人一样,而且动作也有些僵硬。
对于两个僵尸BOT的身份,文枢是这样解释的。他说普通僵尸与暗影芭比是兄妹,两人有遗传病,天生就这样。起初周围的邻居都怕他们,不过时间久了,大家就发现他们只是长得吓人,而且动作看起来有点诡异,并不会伤人,所以就不怕他们了。
众人学了三天,文枢都能自己骑着马到处跑了,文杪也能骑在马上被牵着走了,两个僵尸BOT却连马都没上去呢。后来好不容易能上马了,他们又因为发声困难,动作僵硬,无法自由操纵马匹。
文枢见僵尸BOT确实是不适合骑马,只能放弃让他们学会骑马的念头,让他们看家。于是从第四天开始,除僵尸BOT以外的六人就变成全天学骑马了。
因为文枢是沙子居介绍来的,所以马场的管理者对他们非常热情。他们学骑马本就不花钱,马场这边还免费提供午饭,晚上管理者也想留他们在这儿吃。不过文枢实在是不好意思占人家这么多便宜,因此晚上都是回家吃的。
之后他们又学了五天,骑马控马之类的事情他们早就学会了,不过学骑马学的可不只是这些东西。马具的使用、装卸、更换以及养护,还有马匹应该如何饲养,这都是骑马者必须要学会的技能。
想骑马就得养马,这养马可不比现代人养车,现代人养车,几乎不需要考虑自己对车辆的保养和故障维修。因为4S店、修配厂之类的地方到处都是,直接把车开过去,花钱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夏帝国的大城市也有类似的机构,但是数量并不多,主要是给富人服务。像沙口镇这种小地方,干脆就没有这类机构。
就算是有,在绝大部分时间,马也是养在自家的马棚里,还是得自己伺候。汽车扔在车库里,十天不去管,第十一天去开,照样开的顺畅。可马要是扔在棚里十天不管,第十一天就没法骑了——您不仅没法骑,还得花大力气给它收尸呢!
文枢是准备养马的,所以这些技能他都学的很认真,顺便还给自己物色了一匹马。那是一匹体型高大的挽马,通体枣红,明明是挽马,却异常机灵,活泼好动,眼睛明亮。文枢一眼就相中它了,没事儿就去喂它,给它刷毛,想要和这位今后的搭档提前搞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