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想名垂青史,只想后人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传百代,传千秋。
姜子期咳嗽了两声,将手中陶碗放下,摇头言道:“既是如此,先生又何必谓之贤人?”
贤者,当不为一己之私。
对百姓而言,皇朝与百家之争,不管是哪一方胜了,好处都落不到他们头上。
甚至,百家所作所为,还不如皇朝。
“在我姜家,有三千年前战后存下的长生底蕴,其中有一位独臂跛脚的阿婆,中州一战死了丈夫和三个儿子,折了一臂,功成之后却不受禄、不求地,只携族人归来蛮荒故土,将一众亡者埋入祖地,日夜守灵,添烛上酒。”
“千年之前,姬家存亡之际,阿婆自祖地走出,领着子孙千人蒙面,阻下骨族十万甲丁,事后,祖地添棺六百具,阿婆又瞎一目,而天下又有何人知晓吾之父祖的姓名事迹?”
姜子期嗤笑言道:“阿婆尚不自称贤者,百家,呵,百家这群不知廉耻之辈也敢称贤?”
金胖子闻言,叹息一声,诚恳言道:“吾敬重姜家,百家亦敬重姜家。”
人皆有私心,可姜家之人,心中有大公,故而可无私。
“尔等敬的是我姜家的长生底蕴,敬的是接风城那位对姜氏一脉的垂青!”姜子期拂袖背身,漠然言道,“姬玄卿之子,与我姜氏圣女早就定下了婚约,你若动他,姜家不会让你走出蛮荒。”
“金正臣,你若是死了,百家之人可会善待你之族人?”
金胖子微微蹙眉,不动声色地后移了小半步,问道:“姬周,不是与大周的某位公主指腹为婚了么,何时又与姜家攀上了姻亲?莫非,堂堂姜家圣女要给人做小?”
两年前,姬玄卿提剑上须弥,斩佛徒,取之舍利作聘,娶了周文尚公主为平妻,诞下一子,名周。
正是姬周的诞生,让百家之人又添新愁。
这些人本想在千载之期之后,谋取姬家九城,剥之底蕴,除之长生。
皇朝乐得姬家势弱,却不会坐视姬家消亡。
然而,大周此举,意味深长。
或许,这是在告诫某些人,姬家,动不得。
百家不惧大周,可牵扯到了皇朝利益,大商、大夏势必也会卷入其间,届时,三大皇朝兵锋所指的,也一定会是百家。
而百家之人,还未做好与三大皇朝同时交恶的准备。
“吾之族人,自有天数。吾身死之后,还望公子善待吾之族人,莫要牵连无辜。”金胖子抱着石炉,怅然叹道。
他生养于姬家城土,到头来虚活了千来岁,却是与姬家闹得生死相向。
他金胖子敬重姬子玄卿,不过,道不同,不相为谋。
这中州非是百姓之中州,那又要之何用?不如让百家之人试试,或许能让下三流之众过的更好。
而他相信,那一位,一定能够承百家之志,立圣贤之书。
这时,姜子期有意无意地提醒道:“你若死了,金家或许还会在百家之列,却也难有城土庇佑。这世间万物,唯有活着,才有资格去争。金胖子,你来这么一出,倒是让我生了兴致。既然你心存死志,不如告诉我,百家之首是哪一家?又是哪一位麒麟子,竟是能让一位长生者甘愿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