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沉寂。
有客披衲衣念咒来,来者不善。
“道兄说笑了。”周童双手负于背后,暗地里向管家打了个手势,“看样子道兄此次是来妄造杀孽的。不过,我听说修禅的和尚遁入空门之时,都要剃去三千烦恼丝,受戒行善,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
“可道兄长发披肩,又是初次登门便欲取我性命,若非修的不是佛,而是魔道乎?”
“周某不才,但也懂得天地间自有浩然正气,当以手中刀除魔卫道,还人间清白。”
周童提足,布履踩在虚空上,自指上缠绕的储物戒指里抽出一柄三尺长的金刀,刀光似红日,刀面上画有一只云鹊。
“我认得这刀。”李仲端坐在木椅之上,就连管家悄然离去也没有阻止,他的目光如水,眸中有青灯微光,薛童的刀光映在修禅人的月白色长袍上,宛如为和尚披上了一层袈裟,宝相庄严。
“三千余年前,人族孱弱,于蛮荒偷生,被他族视若牲畜。后来百族联盟前夕,人族最大的三个部落合力铸造了一柄金剑,金剑出炉之时,原料尚有剩余,由于鼎炉余热未散,这些原料便自发地流到炉底,冷却后自成刀形。人族先贤认为此器刀意过甚,恐有反噬之险,就欲以金剑毁金刀,不料金刀有灵,化为一只云鹊,变成一股赤色消失在天际,先贤也没能追上。”
“后来,先贤黄帝掌金剑轩辕,刻山为城,划地为江,人族才有了中州七十二城的疆域。而这金刀,却一直未有下落。”
周童听得此言,不由将刀尖微微抬起,多瞧了几眼。
修禅人双手合十,念了句“阿弥陀佛”,笑道:“看来道兄不知此刀玄妙,不如借我一观,以金刀斩你头颅,也不算委屈了道兄。”
周童于一次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金刀,刀中有乾坤,这些年来他一直以刀中意境磨练己身,也是由此,方能在道法不昌的海域里早早地度过了三灾六难,踏足知命境界。
若非今朝登门的是一个他也摸不清虚实的知命境修士,周童也不会冒着暴露金刀的风险将其取出对敌。
可如今他又知晓,金刀的来头太过骇人,竟是与昔日先贤黄帝的配剑一炉同生,那就更要隐瞒此事了。
想到此处,周童以金刀划圈,画地为牢,困住了在场的所有人。
而在这方寸间,有两道刀光袭向二人,刀光似红霞。
其一刀斩向了带着李仲来到府邸大厅的那个巡逻弟子,将其身断,血光染红地板,比刀光更艳。
另一刀是冲着姬夏来的,被李仲抬手挡下,只割破了袖口,留下一个半寸长的口子。
姬夏心有余悸,将手伸进怀里,握住了木牌,另一只手对着周童作割喉状,认真言道——
“你死定了。”
师兄身上穿着的,那可是两百年前师兄生母替他缝制的唯一一件衣袍。
周童一击未得手,也不再去关注姬夏这个无关紧要的小卒子了。
毕竟,不成知命,皆为蝼蚁。
李仲翩然挥袖挡下自己的一式刀法,缓缓起身,他摸着衣袖上的口子,面色有些不愉,抬首望向周童,却是将目光停在了金刀上。
“金剑轩辕遇上明主,立不世之功勋,得以享人族众生香火。金刀蒙尘千载,未遇良人,却是输了一筹。”
“我知晓,当初先贤恐你有反主之心,意欲毁金刀,此事是人族对你不起。不过,现今圣贤游历归墟海外,轩辕等圣物不出,而骨族余孽贼心不灭,你当如何自处?是寻一良人成就功名,担起守护之责,还是要背弃人族,助纣为虐?”
周童以手指划过刀锋,却是豪言道:“道兄,我就是金刀的明主!”
“骨族的走犬,哪来这么大的底气?”姬夏将木牌取出,抱在胸前,蹲在大厅的一个角落。他一直轻轻敲打着木牌,却不见木魁跳出来为他护身,心底不免生了怨气,就多嘴了两句。
周童阴恻恻地笑了两声,也不否认,只是看着李仲,问道:“道兄也是这般认为的?”
“若是道兄心中无鬼,可自割白骨,让我等一观。”李仲面色平静,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学过医术,续骨织皮之法也有涉猎。”
“骨族于我有恩惠,即便是骨刻骷髅又何妨,怎的就是背弃了人族?”周童提了提手中的金刀,生了些底气,“尔等佛门又是以何辨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