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诗醉酒醉人亦醉(2 / 2)火锅沾油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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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出得简单一点,省得林兄觉得我们是在为难他。”

林东呵呵一笑,有些事情第一次做起来很难为情,尤其是当着西门吹雪这个知情人面前,但是再多做几次就完全没有心理压力了。

林东故意双手背在身后,前后踱步,有时凝视着曹缨之所在的珠帘,有时看向窗外的星汉,显然正在凝神苦思。

众人议论纷纷,有些人觉得他是在故弄玄虚,根本没有思路,有人却也生怕他再做出一首好词,坐实了鳌头之名。

在走了七步之后,林东微微一笑,叫道:“有了!”随即提起狼毫,下笔如有神。

齐清闲凑上前来,开口将林东写得词念了出来:

“鹊……桥……仙”

他吐字清晰,声音富有磁性,在场的众人几乎都能听得见。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开场点明主题七夕,中规中矩。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众人面色微变,以前写七夕都是感慨欢愉苦短,这首词却是反其道而行之,不落窠臼,而且这句读之回味无穷,令人心折。

林东越写越顺,不由加快了速度。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齐清闲双目似有星火点点,他又将全词读了一遍,喃喃地道:“好一个‘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又岂在朝朝暮暮!”

又是一首可以流芳百世的词作!现场的议论声已经渐渐大了,这次却以赞叹居多,少许怀疑,因为按照诗会惯例,诗会上所有的诗词都会整理出来刊印,有这三首诗词打底,这本诗集已经注定会风靡全国流传后世,而自己这些人虽然只能成为背景板,却也能因此将名字流传下去,更何况这首词确实是难得一遇的佳作,传出去整个灵州都可与有荣焉。

一直抬杠的那人也是再无话可说,只得行了一礼道:“林兄高才,我心服口服了。”

慕容先生得意地轻抚长须,自己作为诗会的主持名字注定会写在诗集扉页,有这三首诗词,面上有光啊!可恶,当初应该直接说林东就是我学生的,不应该说半个啊。

“我这小徒于诗词一道上着实造诣不凡,今日的鳌头当之无愧,诸位可有意见?”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若是再胡搅蛮缠下去,怕是要被各种历史小传记为今日诗会的“反派”,读书人大多爱惜名声,再反对下去得不偿失。

而此时,珠帘掀开,曹缨之已经端起一壶酒盈盈地走了出来。

今日的曹缨之穿着一袭黄色纱裙,以一条紫色纱巾覆面,露出一对妙目和如凝脂般光洁的额头,行走如弱风扶柳,纵使不露真容,却也让众人心醉。

她缓缓走到林东身前,取出两只瓷杯,将酒水斟满。

林东有些不知所措,身体记忆让他的心剧烈跳动不止:“曹小姐……”

“今日不是在曹府,现在我是缨之,你是林公子。”曹缨之为其举杯,双目风情万种,她樱口微张:“小女子不过是蒲柳之姿,得到大家抬爱才能有一点薄名,不过缨之自知不过是历史江河中的一点浪花罢了,多谢林公子为缨之写诗三首,让百年之后的人能知道百年前还有缨之这样的女子,缨之感激涕零。”

曹缨之言罢撩开半张面纱一饮而尽,樱唇微红,霞飞双颊,明明经常相见,但这惊鸿一面,林东却有些痴了。

一旁的齐清闲笑道:“林兄还不回敬缨之姑娘?”

林东回过神来,举起酒杯:“多谢缨之姑娘,在下也不多言,一切尽在诗中。”

说罢,同样一饮而尽,酒醉人亦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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