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伦眉头皱起来,边咀嚼边拿起手帕抹抹嘴,最终却摇了摇头,“李察,我说真的,这一行不是那么容易能赚的。”
领主大人还没说话,正忙着煎鱿鱼的厨子先不干了,“这位大人,我们掌握的菜式可是超乎想象的美味。”
半身人有自傲的本钱——他们的新雇主,高山堡领主李察大人,虽然手艺不怎么样,但却满肚子不知从哪来的理论,掌握着非常新颖且成体系的美食知识。
即便骄傲如半身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些知识对他们很有参考价值。自从得到领主大人指点后,半身人们就像掉进米缸里的老鼠,迎来的是整个世界天高地远。
他们也确实太有烹饪天赋,没用几天就完成了青出于蓝的过程。如今整个高山堡上到领主下至奴隶,都对他们的手艺赞不绝口,就是半身人自己也觉得大有长进。
“亲爱的厨师先生,我完全相信你们的手艺,但关键从来就不是味道。”索伦放下叉子,很认真地说道,“荒野人酋长喜欢庞贝的食物,而我们庞贝贵族又崇尚南方圣荷西风范,难道仅仅是因为味道吗?”
圣荷西是个坐落于庞贝南方的国家,面积略小但实力反而更强,历史上和庞贝屡有边境冲突,直到最近几年才算实现了短暂和平。
但即便如此,华丽热情的圣荷西文化在庞贝贵族青年中日渐流行也是个不争的事实。无论衣食住行,他们都乐于模仿那个气候更温润的富饶国家。
李察隐约意识到问题所在,但要不嘴硬一下他就不是李察了,“难道不是吗?”
“你对于商业的认识太朴实了。”索伦在坐垫上挪挪屁股向李察靠近些,“对于市井平民来说,实惠和味道是最重要的,但上层可没那么简单。”
“上层难道不讲究味道?”李察让他这么一说又有点糊涂。
“我最喜欢牛肉切薄片腌制完炸干,拌胡椒盐巴干蒜末来吃。”索伦给他举了个例子,“这东西好做又便宜,谁能说不好吃呢?但哪家名门也不会真把它当成待客的正菜。”
李察看他好像没有继续用餐的意思,边听边拿着叉子一口一块。
“有钱人吃饭不光是为口腹之欲,风尚,风尚才是最重要的。”索伦端起杯子喝茶润润喉咙,“因为圣荷西的繁荣深入人心,所以庞贝人崇尚圣荷西风尚,所以圣荷西餐厅能大行其道。说实话我本人对圣荷西风味没多少兴趣,但为体面也不得不偶尔光顾。”
李察不禁猜测索伦在这方面肯定吃过大亏,一听就是过来人,不然凭什么说得这么有道理、这么深刻,说不定当年裤都赔掉了。
“而高山堡厨子的手艺不错,毕竟没好吃到不吃死人的地步。”索伦语重心长地总结道:“自荒野的风味在庞贝不可能流行起来,更别说一炮而红,除非你有耐心慢慢经营。”
“李察男爵,请问你有这个耐心吗?”索伦反诘。
领主大人当然没有,他的目的是赚快钱,又不是为了给庞贝精神文明添砖加瓦。慢慢经营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都太大,这两样又偏偏都是他最缺乏的。
“其实还有种可能。”李察托着下巴若有所思。
“哈哈,对。”索伦不忍心打击一个年轻人的梦想,哪怕有些好高骛远。
“要是将来高山堡能变得像圣荷西那么繁荣,这生意倒可以做做。但真等到有那一天,你恐怕又看不上区区几个小钱了。”
他说完低头一看,菜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