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着火光,看着脸色越来越差的白龙,一只为数不多站着的哥布林抬起颤抖的胳膊,指着亚摩斯的脚下,磕磕巴巴的说道:“首…首…首领…财…财宝…都在…在屋里。”
低头看见自己脚下倒塌房屋里参透出来的血迹,亚摩斯感到非常尴尬。
大多数哥布林都是在露天下席地而睡,能住房子的哥布林都是部落的高层,而现在,该部落的高层,几乎被自己和维利从天而降的屁股给团灭了。
“咳咳咳,那么从现起,你就是它们新的首领。”
亚摩斯收敛了龙威,对着回答问题的哥布林说道:“现在,我要你以最快的速度集结族人,拿好你们的武器,跟随伟大的真龙,去参加一场荣耀的战斗。”
我成为了新首领?
哥布林被突如其来的馅饼砸晕,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反应过来,行了个蹩脚的躬身礼,欢呼道:“尼克·绿皮听从您的吩咐,伟大的主人。”
绿皮?绿皮部落?真是个贴切的名字,一般蛮荒部落里的成员,都以部落名为姓氏,看着全身上下绿汪汪的哥布林们,亚摩斯胡思乱想到。
传说这些围着简陋兽皮的哥布林,在远古时代曾经是高等地精,并创造过辉煌的文明,却由于触碰到了禁忌的领域,惹得众神大怒,众神集体出手,抹去了地精文明存在的痕迹。
为了防止地精文明死灰复燃,余怒未消的众神合力诅咒了地精,渐渐的,它们退化成了智力低下的哥布林,只有少部分地精幸免于难。
当然,如今的地精可不承认,和哥布林是远房亲戚。
亚摩斯搜刮了哥布林部落少得可怜的金币后,又询问了尼克·绿皮狗头人部落的大致方位,然后决定让维利先将哥布林们带回去。
亚摩斯独自一龙向狗头人部落方向飞去,不比得哥布林在地面建立部落,狗头人是穴居生物,居住在地下洞穴里。
即使巨龙拥有黑暗视觉,要在晚上找一个隐藏在密林中的洞穴,也是十分困难的。
不过亚摩斯有自己的办法,它将精神力向四周散布开来,利用金手指扫描任何生物存在的痕迹
这是亚摩斯这几年里,探索出来的,运用金手指的新技巧,外放的精神力范围内,也可以使用扫描功能,只不过外放的精神力很容易被强者察觉到,被龙妈发现了一次后,亚摩斯就再也没有使用这个功能。
亚摩斯的精神力可以笼罩自身周围20米,在这个范围内,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金手指的扫描,很快,亚摩斯就发现了狗头人存在的痕迹。
然后一切就简单多了,亚摩斯顺着狗头人脚印,一路找到洞穴入口。
亚摩斯这次吸取了教训,直接降落在洞穴入口前,龙威外放。
不一会儿,一只只狗头人连滚带爬的从洞穴里跑了出来,直接跪在亚摩斯面前,仿佛见到了自己的亲祖宗,纳头便拜。
狗头人是巨龙天生的追随者,它们长着蜥蜴一样的脑袋,体型和侏儒一般大小,体内含有一丝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巨龙血脉,对巨龙有着迷一样的崇拜,只是叫声像犬吠一样,才被称为狗头人。
不需要亚摩斯开口,狗头人就奉上了部落积累的财宝,它们可要比哥布林富有多了,亚摩斯在一堆未经加工的细碎小金块里,找到了四颗宝石。
毫不犹豫的将两颗成色最好的宝石扔进嘴里,嘎嘣嘎嘣像吃豆子一样嚼碎吞掉,宝石内含有丰富的魔法能量,对巨龙生长发育有巨大好处,况且现在不吃掉,难道等着回去后送给龙妈吗?
狗头人是天生的矿工,对于挖掘地下的宝藏,有着和矮人一拼的疯狂执念。
是以,几乎所有的龙类都喜欢奴役狗头人,让它们帮自己挖掘地底的财富,狗头人也热衷于依附强大的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