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众人惊叹(1 / 2)七小葫芦娃
李承乾吃相端正,但吃得不少。
他常年习武,胃口大,今天在田里站了大半天,早就饿了。
他夹了一块肘子皮,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微微点头。
那皮炖得软糯,入口即化,带着一股浓郁的酱香。
李青吃得最快。他扒完一碗饭,又去添了半碗,一边吃一边说:“王庄主,你这米也比我家里的好吃。”
王知还看了他一眼:“这是新米,前两日南边有块田先熟了,我让老张头提前收了一点,刻意留着今日,给大家伙一起来尝尝鲜。
要说到这新米,你们看,水分很足,炊出来颗颗分明,比一般的米要香。”
李青连连点头,又扒了一口。
扒了两口又抬起头,忍不住追问:“南边那块田?是向阳坡底下那片吗?我看那边的稻子确实黄得早些。”
王知还点了点头,心说这李四郎倒是眼尖,也细心。之前在田埂上蹲了半天,连哪块田先熟都看出来了。
李世民坐在枣树下的另一张椅子上,面前也摆着一副碗筷。他吃得不多,但每一样都尝了尝。
松醪酒他也倒了一盏,浅抿一口,闭目回味了一下,点了点头。
“这酒比上回更醇了。”他说。声音不大,但王知还听见了。
“多陈化了一个月。”王知还答道,“再放两个月,会更醇。好的酒,都是陈出来的。”
李世民放下酒盏,又夹了一块红烧肉。
饭后,众人坐在枣树下喝茶消食。
日头已经渐渐偏西了,暑气也消退了一大半,院子里树影斑驳,清风徐徐。
田里还剩最后几垄稻子没收,程处默带着尉迟家兄弟又下地去了,一个个吃得太饱,走路都有些撑。
老张头在收拾农具,赵有田和王老梗蹲在田埂上记录着什么,两个脑袋凑在一起,像是两只忙碌的蚂蚁。
枣树下,程咬金靠在椅背上,喝得脸红脖子粗,正闭目养神,鼾声隐隐约约。
李世民端着茶盏,望着远处的稻田,不知在想什么。他的目光很深,像是透过那片稻田看到了别的东西。
房玄龄放下茶碗,目光落在王知还身上。
他想起之前陛下说的那些话——种稻、养鸡、酿酒、行医,还有那几句诗。
来时的路上他就在想,这些话,真的是眼前这个年轻人说的?
此刻看着王知还不卑不亢地坐在对面,神色比他们几个还淡然,心底那股好奇又浮了上来。
“王庄主。”房玄龄开口,语气像是闲谈,但目光里带着一丝考校,“老夫听闻你于诗文一道也颇有心得。今日丰收,满目金黄,这般景象,不知……可有佳作?”
话说得客气,点到为止,不是刁难,更像是文人之间寻常的切磋。
但房玄龄问出这话时,程咬金的鼾声忽然停了。
王知还端着茶碗,微微一怔。
他看了一眼院子里刚收完的稻田,又看了看石桌上摆着的酒坛和尚未撤去的碗筷。
日头已经开始偏西,金红色的光铺在打谷场上,把那些晾晒的稻捆照得黄澄澄的。
几个佃户正把连枷搬到场边,为晚上的打谷做准备。
连枷的木柄在夕阳里拉出长长的影子。
他忽然想起一首诗来。
来自南宋中兴四大诗人之一,范成大,所写的,四时田园杂兴。
写的就是这样的日子,这般的场景。那诗放在此时此地,倒是十分之贴切。
他也没客气,很是洒脱,人便是如此,许多事习惯了,就会变成理所当然。
他轻饮一口,之后把茶碗搁下,便站起身来,直接吟念了出来。
声音不大,但院子里安静,几个坐在近处的人也都能听见。
“新筑场泥镜面平,家家打稻趁霜晴。笑歌声里轻雷动,一夜连枷响到明。”
一口气念完,他又端起茶碗,喝了一口。
紧接着坐下,目不斜视,云淡风轻。
院子里静了一瞬。连风都停了。
程咬金睁开眼,挠了挠头:“这诗说的是打稻子?听着倒是挺热闹的。”
他咂了咂嘴,像是在回味。不管懂不懂,样子总得做好。
房玄龄却没有再说话。
他把这四句在心底默念了一遍。
“新筑场泥镜面平”——刚收拾好的打谷场平整得像镜面。
“家家打稻趁霜晴”——家家户户趁着霜后的晴天抢着打稻。
“笑歌声里轻雷动”——欢声笑语里,连枷声像轻雷一样滚动。
“一夜连枷响到明”——连枷响了一整夜,一直响到天亮。
四句诗,二十八个字,没有一个典故,没有一个生僻字。
但每一句都像一幅画,把这个农庄今日的景象,甚至把今晚即将发生的事——
打谷场上此起彼伏的连枷声、佃户们干到天明的身影——都提前描了出来。
那画面鲜活得像是在眼前展开,能听见连枷打在稻穗上的闷响,能看见月光下打谷场上的人影。
由此可见造诣之深厚,他放下茶碗,轻轻呼了一口气。
“好诗。”他说。语气平静,但眼底有光。
他只说了这两个字,没有再多说什么。但他知道,自己这趟来对了。
程咬金不懂诗,但他认识房玄龄二十年,知道能让这位当朝宰相在听完一首诗后沉默片刻才说出“好诗”两个字的,绝不是凡品。
房玄龄是什么人?文采斐然,眼高于顶,朝堂上的奏章他都能挑出毛病来。
所以这人用两个字夸一首诗,程咬金头一回见。
于是他也点了点头,重重地嗯了一声:“嗯,好诗!”
李世民端着茶盏,嘴角微微弯了一下。他看了房玄龄一眼,房玄龄也正好看过来。
两人目光碰了一下,一个带着笑意,一个带着郑重,彼此心照不宣。
房玄龄心头最后那点疑虑,终于在这一刻彻底散了。
不单单只是因为听到了好诗。
更多的是因为这个年轻人,在田埂上待了一天,满手是泥、满身散发着烟火之气。
却又能在众人酒酣耳热之际,用二十八个字就把眼前的景象刻进人的脑子里。
这种本事,不是读书能读出来的。书读得再多,写不出这种诗。
这是从土里长出来的,是从日子里过出来的,是拥有一双能发现美的眼睛。
这就是天生的。
或许就像他之所言,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真是羡慕不来。
长乐坐在枣树另一侧,手里端着茶碗,没有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