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07章 他是麦克阿瑟的侄子?(1 / 2)铁脑无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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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

什么软饭男,老子是软饭硬吃!

如果万云帆知道徐忠义的想法,肯定会这么反驳。

老子是另类的特工之王,三十六计中的美男计,自古以来就是间谍界源远流长的经典计谋。

老子不过是把这个计谋做到了极致罢了,整个间谍界,谁能跟我学,谁能跟我比,老子独一无二,就是传说中的间谍界——魅魔!

嗬嗬...

“约翰。”万云帆抱着有一搭没一搭的心态,询问鸡冠头,“麦克阿瑟那边你有没有什么关系?”

“哪个麦克阿瑟?菲利宾的那个?”鸡冠头回答,“如果是他,那倒是有点关系,马修·平克尼·哈迪,就是老鹰乐队二代主唱的候选,他一直说他是麦克阿瑟的侄子...”

鸡冠头耸肩,“不过我们都认为他是吹牛,谁不知道,麦克阿瑟的兄弟,一个早夭,一个不婚,哪来的侄子!”

万云帆眼睛一转,就让鸡冠头把他给喊了过来。

“Boss!”马修来的很快。

耳环、鼻环、嘴环,浑身上下全部是环,一看就是个典型的音乐界非主流。

“嘿,Bro!”鸡冠头跟他关系不错,直接抱在一起,然后才向万云帆介绍,“布鲁斯,这是我最好的兄弟,以前搞地下乐队时,他就十分地照顾我,同时,他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吉他手兼主唱...”

万云帆点头,然后,好好的试了一番他的基本功。

还不错,嗓音挺有特色,与摇滚乐很配,吉他玩得也挺溜,如果让他接手主唱,问题不是很大。

闲聊一阵后,万云帆不经意地问了一句,“马修,听说你是麦克阿瑟的侄子?”

为了加入乐队,马修在万云帆面前十分地老实,“Boss,我是麦克阿瑟叔叔,妈妈的哥哥的孙子...”

英文的用词十分复杂,解释了半天,万云帆终于搞清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他是麦克阿瑟的生母玛丽·平克尼·哈迪哥哥的儿子的小儿子,论关系,应该是麦克阿瑟表弟的儿子。

也就是表侄。

关系不能说近,可也不远。

“嘿,Bro,如果真有这层关系,为什么你的学费也凑不齐,到现在助学贷也没还清,到现在,还跟十多个人挤一个公寓?!”鸡冠头不相信,直接开启嘲讽模式。

这小子,有万云帆帮他,不但外面的欠款还清,兜里还有几万美金的存款,自然得意万分。

看他那吊炸天的模样,嗯,这很美国!

马修直接红温,吞吞吐吐间,说出其中内情。

原来,他的爷爷,根本看不上麦克阿瑟的父亲——阿瑟·麦克阿瑟二世,从那时起,两家就断了联系。

这样啊。

万云帆用手指敲击着桌子,半天,才在马修忐忑的期待中,拍板,“马修·平克尼·哈迪,老鹰乐队就交给你了!”

“Thank you, boss!”马修激动地跳了起来,“我一定会把乐队带好的,绝对不丢您,摇滚乐之父的脸!”

马修并不是个没有脑子的蠢货,吸叶子也没有吸傻。

万云帆手里那一首首经典的摇滚乐,他知道其中的份量,只要他能够成为老鹰乐队的主唱,那么功成名就,不是梦想。

“Boss!万分感谢!”马修咬了咬牙,“Boss,不知我叔叔那里,您有什么需要我出面的,我一定帮您联系他!”

果然是个聪明人,万云帆微微一笑,“马修,听说麦克阿瑟是菲利宾陆军元帅、国事顾问,我只是想把生意扩大到那边,如果可以,就帮我搭个线,如果不可以,也没有关系...”

万云帆明显感觉他松了一口气,他在那里想了半天,“Boss,听说,公司有计划组织乐队全球巡演,菲利宾能不能设一站?”

与聪明讲话就是舒服,万云帆直接答应了他。

穷在闹市无人知,富在深山有远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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