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喂,这位老兄,你在这发呆干嘛,带我上楼了,难道你开门不做生意的啊!又不是不给你钱,担心什么?”李风催促道,并且拿出十枚金币放在柜台上。
“真有钱,一下就是十枚金币,不过还真不想做你这样的生意!”这位老板心里嘀咕,因为身为“钟楼”的传人,在他看来,那是绝对的强者,这位血狮子做生意也不是,不做生意也不是。
做李风生意的话,万一被安了个通敌卖国的罪名,那可是吃不了兜着走的,毕竟北方冰原与人类是天生的仇敌。可不做他生意,老板那可能直接就被这位传人就地正法,到时候只能在地府跟阎王说理去了。
又想了一会儿,眼见李风脸色不对,他赶紧收下金币,请道:“楼上有客房,你随便找一间就行了,反正也没什么人。”
李风上了楼,那楼梯年久失修,踏在上面都会嘎吱嘎吱作响。
“不管了,先把他稳住再说,我立马去传送消息,既然‘钟楼’的传人出现,那就不是我能管得了的,传报上去,让上面的人来处理。”这位旅馆老板这样想道。
在李风上楼的一瞬间,立马跑到外面去了。
当这位老板跑出去的时候,一个身影鬼鬼祟祟地摸了进来,趁着老板跑太快,忘记关旅馆大门的时候,偷偷摸摸地进来了。
这个鬼祟的身影,其实是这小镇上有名的惯偷,他已经蹲点这家旅馆很久了。以前一直不敢动手,其实是有些忌惮这位老板,现在老板居然难得一见的出去了,不把握住这个机会实在是有点对不起他惯偷的称号。
刚才,他在蹲点的时候,眼见李风出现,拿出了十枚金币,眼睛都瞪直了,口水都快流下来。
“看来,还有额外的收获!”这位猥琐的小偷嘿嘿笑道,把李风当作了他的盘中餐。
他没有去偷旅馆里其他的东西,而是直接上楼,先宰掉李风这个肥羊。
“看那衣着装扮,那一出手就是十枚金币的豪爽,肯定是个富家子弟。加上又是独自一人,又是在这鸟不拉屎的小镇,就算杀了他也不会引起什么关注。”这位惯偷这样想着,一想到以后发达的日子,再也不用待在这鬼地方,去城里花天酒地,奢华享受,岂不美哉。
想到这,这位惯偷迫不及待的走上楼梯,来到二楼,并且从怀中掏出了一把匕首。
这里又没有什么高手,加上他去城里学过两招,因此在这个小镇也算是称王称霸。即使居民知道是他偷的,也不敢找他算账,毕竟要是被他一刀捅了,那可就真的倒霉透了。与生命相比,损失一点钱财又算什么,这是这里的大部分居民的想法。
不过也有例外,就是这旅店老板,这位从上面派到这偏僻小镇里的血狮子。
这惯偷在旅店开的第一天就来光顾过,不过直接被那位血狮子发现了。他赖以为豪的三脚猫功夫完全不是这位经过训练的血狮子的对手。一招,就把这惯偷打飞,为了不引人注意,这才没有痛下杀手。
而这惯偷,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盯上了这里,认为有这样一位高手守着,这里肯定有许多财宝。财迷心窍的他为了这个想法,已经守在这里快三年了。这三年期间,老板愣是没出去过一步,这让惯偷很尴尬。为了维持生存,不得已又去小镇上其他居民的家里偷了一些不痛不痒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