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讲,我认识很多人的,旺角的水旺哥认识吗?我跟他吃过饭喝过酒的。”
“呵呵,旺角胡子勇我都打过,还怕你的水旺哥……”
“不会吧?太夸张了吧?”
“那你还想听些什么?要不要来点更猛烈的?呵呵。”
“你……骗我!”
“哈哈哈。”
“……”
……
萍水相逢,一烟之缘;就等着吹完牛皮,随后俩人各奔东西。可就在这时,路边停下三辆面包车,“哗啦啦”涌出来十几个人,气势汹汹:“你们几个,快去把那扑街抓住。收数,江湖事,闲杂人等散开!”
很快少年狂奔,没走到五十米就被扑倒在地,哭喊哀求,拳打脚踢。叶华看着耸耸肩,居然遇上这样的倒霉事。年纪轻轻,却昏头去借高利贷去赌钱?看这模样应该没少坑爹。
掐掉烟头,叶华站了起来。而那少被打得鼻青眼肿,见叶华站起来,连忙挣扎着向周围的人求救。此时的港城社团还是有江湖规矩的,一般来说,不会随便去招惹平民百姓。
这样的事,叶华不会强出头,也就是萍水相逢,然而就在叶华经过的时候,没想到那少年倒是机灵,大叫叶华亲哥,其中一位卷毛眼一亮,伸手捏着少年的下巴:“靓坤,他真是你哥?他会帮你还钱?”
“真是亲哥,你没看到他刚才还请我抽烟吗?至于有没有钱,你看看他手上戴的劳力士就知道……”那少年还没说完,五六个人想着叶华围着走过来……
叶华暗中无语,我只是个吃瓜群众啊,请你抽个烟居然被拉下水了?这小子不地道!
叶华抓住冲过来的卷毛的手臂,弓步向前急冲,一个背投,那卷毛腾云驾雾般摔到大街上,“啪——!”,摔的结结实实,引来一辆的士的急刹车。而叶华毫不停顿,一转身,抬腿斜着往下直扫,一脚踢中另一位飞仔的膝关节处,只听到“啪嗒”一声,那飞仔捂着膝盖在地上打滚,连声惨叫。叶华不想惹事,但他也绝不会怕事!
街上的动静立刻引起另外更大一帮人的注意,“啊啊啊啊!“,那些人抓着那少年,又全部冲向叶华。
叶华面对着那些人,脸无表情,右手摆起了太极拳的起手式。在花婆婆的记忆里,闯过多少枪林弹雨,经历过多少血雨腥风才能变成那样的杀人狂魔,还会怕区区这十几个混混吗?
见到叶华镇定自若,也不逃跑,那些烂仔全都一愣,领头的那位打量了一下,开口盘道:“这位兄弟,我是旺角的四二六(红棍)飞虎,你是哪个字头的?”
然而还没等叶华开口,那位少年却兴奋的挣扎跑起来拉着叶华的胳膊,对着那位飞虎大喊:“我哥连胡子勇都敢打,你有种就来呀!都来啊!大哥快打死他们,把这群烂仔全都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