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25章 商议条款(1 / 1)第八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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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是意料之中,数额未定是关键,最重要的是,获得了某种形式的外交承认和常驻使节的可能性——这意味着稳定的沟通渠道。

“这只是初步的一些设想,供诸位参考”,秦承业缓缓道,“具体条款,可由外交部与诸位详细磋商,父皇日理万机,此类通商细节,通常由相关部门办理即可”。

言下之意,皇帝可能不会亲自接见他们,最终协定可能就在外交部层面达成,由这位皇长子殿下监督。

这固然让人失望,但也意味着务实谈判的开始。

“殿下”,勒·泰勒侯爵小心地问,“关于南洋,贵国是否要求我们完全撤出剩余的据点?”。

秦承业笑了笑,笑意未达眼底:“据本王所知,七年前之后,诸位在南洋的据点,还能维持的已然不多”。

“我大夏水师巡逻海域,保障商路安全,至于具体地点,可以商谈,或许可以划定一些区域,供各国商船停靠补给,但管辖权属大夏”。

这是要温水煮青蛙,逐步消化。

霍华德勋爵知道不能在此刻纠结细节,能得到皇长子接见并抛出谈判框架,已是重大突破。

“感谢殿下的慷慨与解释,我们会认真研究这些建议,并与外交部官员详细讨论,我们衷心希望,能达成一个对双方都公平、持久的协定”。

秦承业举杯:“但愿如此,商旅畅通,则货殖繁盛,往来有礼,则邦交和睦,本王希望,今日之宴,能成为一个新的开始,请!”。

“干杯!”,使节们举杯应和,心中五味杂陈。

宴会在看似融洽的气氛中结束,秦承业没有久留,勉励几句后便起身离去,留下两名文官与使节们又交流了片刻,解答了一些程序性问题。

回程的马车上,四位使节沉默良久。

“我们这算是成功了吗?”,唐·卡洛斯伯爵率先开口,语气不确定。

“成功?”范·德·海登苦笑,“我们得到了谈判的机会,但是在对方划定的框框里。南洋丢了,贸易被监管,还要赔款”。

“但在目前形势下,这可能是我们能得到的最好结果,至少,贸易没有完全断绝,我们保住了公司和部分航线”。

勒·泰勒侯爵揉着额角:“那位吴王看似温和,实则手腕高明,他接见我们,给了我们希望和初步框架,却把具体磋商的皮球踢给了外交部”。

“既显示了重视,又不失身份。我们甚至无法确定,这些条件是否皇帝的本意,还是这位皇长子的意思”。

霍华德勋爵望着窗外飞速后退的、灯火阑珊的街景,缓缓道:“无论是谁的意思,都代表了大夏朝廷至少一部分实权人物的态度”。

“务实,重利,讲究秩序和控制。他们不想彻底摧毁我们,但要把我们变成他们主导的贸易体系中的一环”。

“我们需要尽快研究细节,尤其是关税税率、赔偿金额、以及南洋那些残留据点的处理方式,接下来的谈判,会更艰难”。

他停顿了一下,声音低沉:“但至少,我们见到了皇室成员,拿到了谈判的入场券,把消息送回去,让国内那些还在幻想‘对等谈判’的老爷们,认清现实吧”。

马车驶回迎宾馆,他们知道,从明天开始,真正的较量,将在外交部那栋不起眼的建筑里,逐字逐句地展开。

而他们带来的、曾经以为丰厚的筹码,在见识过这个琉璃宫阙下的庞然大物后,已然显得如此微不足道。

皇长子秦承业接见后的第二天,仿佛某种无形的闸门被打开了。

清晨,外交部那位曾来登记的主事再次出现,这次态度恭敬了许多:“诸位使节,西洋事务司司长李大人已至迎宾馆议事厅,请诸位前往商谈”。

司长,正五品,是司级长官,远高于主事。

使节们精神一振,迅速带着核心随员前往。

议事厅内,一位身着官服、面容清癯、眼神锐利的中年官员端坐主位,左右各有一名录事官。

桌上已备好茶点,气氛看似比之前轻松。

“本官李攸,忝掌西洋事务司”,李郎中开门见山,言语简洁,“奉上官及吴王殿下钧旨,与诸位磋商通商、设馆事宜”。

“昨日殿下所述诸项原则,乃朝廷底线。今日我等商议具体条款细则,条款若定,可呈报朝廷用印,即成定案”。

没有更多寒暄,直接切入正题,效率高得让使节们有些不适应,但也暗自庆幸——至少对方愿意谈了。

李攸示意录事官分发文件,是两份草案,一份汉字,一份用拉丁字母拼写的大夏官话对照,关键术语旁还有拉丁文注释,显然是精心准备的。

“此乃《关于重建和平通商关系及互设常驻使领馆之框架备忘录》草案”,李攸语气平淡。

“以及附件《大夏帝国指定通商口岸管理规定》、《各国商馆管理暂行条例》,请诸位细阅”。

草案内容基本基于秦承业昨晚提出的原则,但细化了许多:

设馆方面:允许四国在金陵设立“总领事馆”,每馆常驻人员不得超过三十人,护卫不超过十人且武器需报备。

领事馆建筑由大夏方面指定或批准地点,不得自行购置产业。

同时,各国可在上海、广州、厦门三处口岸城市设立“商馆”类似贸易代表处,归总领事馆管辖。

通商方面:列出了详细的《应税货物税率表》。

茶叶、生丝、瓷器等大夏主要出口商品,税率较低且固定,以示“优惠”。

西洋输入的毛呢、钟表、玻璃器、葡萄酒等,税率较高但尚在可接受范围。

最关键的是,条约规定“所有海关税收及商馆规费,均应以大夏帝国法定货币夏元或等值金银结算”。

南洋条款:以附图形式大致划定了“南洋大夏海疆范围”,要求各国船只在进入该海域前三天向最近的大夏海关或巡逻舰艇通报航向、货物、人员。

承认大夏对香料群岛、吕宋等地的“完全主权与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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