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玉米密码·红云的礼物(1 / 2)苍野王
当古老的种子落入陌生的土地,当千年的智慧遇上求知的眼睛——那每一粒金黄的玉米,都藏着大地母亲留给子孙的密码。
崇祯三十二年六月初十,辰时。
金山堡。
血腥的夜已经过去六天。黑麋鹿的尸体早已入土,新的祭祀场也已落成。丘马什部落的人,终于敢再次踏进这个曾经让他们恐惧的寨子。
今天的交易,比往日更热闹。土着们带来了更多的皮毛、干鱼、熏肉,明人则摆出了更多的铁器、布匹、食盐。
但陈泽的注意力,不在那些交易上。
他在看一个人。
红云。
这个腿上还带着伤的少女,今天有些不对劲。她不像往日那样帮着翻译、帮着调解,而是独自蹲在寨子角落,盯着手里捧着的一包东西发呆。
陈泽走过去,在她身边蹲下:
“看什么呢?”
红云吓了一跳,手一抖,那包东西差点掉在地上。
她抬起头,看见是陈泽,眼中的惊慌渐渐变成了犹豫。
“将军……”她的声音很轻,“我……我有东西要给您。”
她把那包东西递过来。
陈泽接过,打开。
里面是三把种子。
一把是金黄色的,颗粒饱满,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一把是紫红色的,颜色深沉,像是凝固的血。
一把是白色的,莹润如玉,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这是……”陈泽的瞳孔,微微收缩。
红云低声道:
“玉米。我们叫它‘地母的牙齿’。”
陈泽当然知道这是玉米。他在西班牙俘虏的船上见过,在南下的分舰队带回的记录里读过。
但那些,都是干枯的标本。
眼前的这些,是活的种子。
“这是三色的。”红云指着那三把种子,“黄色的,最甜。红色的,最香。白色的,最软。混着种,收的粮食最好吃。”
陈泽沉默片刻,缓缓道:
“你从哪儿弄来的?”
红云犹豫了一下:
“我……我偷的。”
陈泽看着她:
“偷的?”
红云点点头,眼眶微微发红:
“这是我们部落的种子。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只有萨满和酋长才能动。黑麋鹿死后,我阿爸把它们藏起来了。他说……不能给外人。”
她顿了顿,声音发颤:
“可我……我想让你们活下去。你们的水,你们的东西,早晚会用完。只有种子,种下去,就能一直有。”
陈泽看着这个少女,久久不语。
他知道,这一包种子,对红云意味着什么。
偷圣物,在任何一个部落,都是死罪。
她冒的是杀头的风险。
“红云……”他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红云摇摇头:
“将军,您不用说什么。我信您。您说过,你们来,不是抢我们的东西,是想一起活。这包种子,就是我信您的证明。”
她把那包种子,往陈泽手里一塞:
“种下去。按照我们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法子种。地母会保佑你们。”
午时三刻,陈泽把宋珏和李仁甫叫到舱室,让他们看那三包种子。
宋珏的眼睛,瞬间亮了:
“将军!这是……这是玉米种子!活的!这么多!”
他小心翼翼地拈起几粒,凑到眼前细看:
“这品相……这成色……比西班牙人带来的那些还要好!”
李仁甫也凑过来:
“三色的。学生听说过,只有最古老的部落,才会保留这种三色玉米。这是他们世代选育的结果,每一粒都凝聚了几百年的心血。”
陈泽点点头,把红云的话复述了一遍。
宋珏沉默片刻,缓缓道:
“将军,那个姑娘……是拿命在帮咱们。”
陈泽没有说话。
宋珏又道:
“咱们得对得起这份信任。种,一定要种好。但怎么种,得问清楚。”
他看向陈泽:
“将军,红云有没有说,这玉米怎么种?”
陈泽摇摇头:
“她只说,按照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法子种。具体什么法子,得问她。”
宋珏站起身:
“那学生现在就去问。”
申时三刻,红云被请到寨子外的空地。
宋珏蹲在地上,用树枝画了一个方格子,然后在格子里点了几个点:
“红云,你们种玉米,是怎么种的?”
红云看着他画的格子,想了想,蹲下来,用手指在格子里画了三个圈:
“一个坑,种三粒。一粒黄的,一粒红的,一粒白的。”
宋珏点头,继续问:
“坑有多深?坑和坑之间隔多远?”
红云比划了一下:
“这么深,大概到手指第二节。这么远,大概一步。”
宋珏记在心里,又问:
“种下去之后呢?要浇水吗?要施肥吗?”
红云摇摇头:
“不用浇水。地母会给她喝水。不用施肥。她旁边有姐妹陪着。”
宋珏一愣:
“姐妹?什么姐妹?”
红云在地上又画了一个圆圈,然后在圆圈旁边画了几个小点:
“豆子。种玉米的地方,旁边要种豆子。一个坑玉米,旁边一个坑豆子。豆子爬藤,缠在玉米秆上。这样,地母才高兴。”
宋珏的眼睛,越来越亮。
他想起小时候读过的农书,上面提到过一种“间作”的法子——两种作物种在一起,互相帮助,长得更好。
玉米和豆子,就是这样。
豆子能固氮,给玉米提供养分。玉米秆能当架子,让豆子往上爬。
“还有吗?”他追问。
红云想了想,又画了几个点:
“瓜。种在边上。叶子大,能遮住地,不让草长出来。”
宋珏的呼吸,都急促了。
玉米、豆子、瓜。
三种作物,种在一起,互相帮助,互相成就。
这是完美的组合。
“老天爷……”他喃喃道,“这是……这是天赐的农法。”
他抬起头,看着红云,眼中满是敬佩:
“红云,你们部落的祖先,太聪明了。”
红云摇摇头:
“不是聪明。是地母教的。她告诉我们的祖先,要这么种,才能活。”
宋珏站起身,对陈泽道:
“将军,这法子,比咱们大明最好的农书里写的还要好。学生敢保证,按这个法子种,亩产绝对不低于四石!”
四石。
四百斤。
在大明,最好的水浇地,种水稻,也就这个数。
而这,是旱地,是不需要灌溉的玉米。
陈泽的眼中,也闪过一丝激动:
“好。明天就开始开荒。把那片坡地全开出来,种玉米。”
酉时三刻,金山堡北坡。
一百多名工匠和水手,扛着铁锹锄头,开始开荒。
这片坡地,原本长满了野草和灌木。按照红云的建议,他们先把草烧掉,再把灌木砍掉,然后用锄头把土翻起来,敲碎,整平。
“将军,这地真肥。”一个老农出身的工匠,捧起一把黑土,凑到鼻子前闻了闻,“黑得流油,种什么都得疯长。”
陈泽点点头,没有说话。
他的目光,落在远处那个瘦小的身影上。
红云。
她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在地里走着,不时蹲下,用手捏捏土,点点头,或者摇摇头。
她在帮他们选地。
这块地,是她选的。
她说,这里的土最好,太阳晒得最久,离水最近。
她说,她阿爸说过,最好的地,要留给最需要的人。
陈泽走过去,在她身边蹲下:
“红云,谢谢你。”
红云抬起头,看着他:
“将军,您不用说谢。我帮你们,也是在帮我们自己。”
陈泽一怔:
“怎么说?”
红云指着那片地:
“你们有铁器,有火铳,有我们没见过的东西。你们能种好地,能收很多粮食。粮食多了,就能换更多铁器,更多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