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94章 中院分享(1 / 2)超爱椰子鸡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傍晚六点半。

林家。

吴芳把最后一道菜端上桌,擦了擦手,在沙发上坐下来。

电视里正放着本地新闻的专题节目。

报道的是林正宇正在办理的伤医案。

吴芳叹了口气,转头冲厨房喊:“老林!饭好了!”

林国清从厨房里出来,手里还端着一盘菜。

“来了来了。”

他在餐桌旁坐下,瞟了一眼电视。

“唉,现在的人……”

他摇了摇头,没把话说完。

林正宇从房间里走出来,在餐桌旁坐下。

吴芳给他盛了碗饭,推过去。

“多吃点,瘦了。”

“嗯。”

林正宇接过碗,夹了口菜。

电视里的专题还在继续。

林正宇没抬头,继续吃饭。

吴芳看了他一眼,放下筷子。

“那个砍人的,判了没有?”

“还没。”

“打算判多少年?”

林正宇夹起一块红烧肉,慢慢嚼着,没有回答。

吴芳有些急了。

“你这孩子,问你话呢。”

“妈,案子没宣判之前,不能说。”

“我是你妈,又不是外人。”

“规矩就是规矩。”

吴芳哼了一声,转头看向林国清。

“你看看你儿子,跟我打官腔。”

林国清埋头扒饭,不吭声。

吴芳转向林正宇,“儿子,你这案子,得替医生说句话。现在医生多不容易啊,救死扶伤的,结果被人拿刀砍……”

林正宇夹了口菜,还是没有接话。

吴芳等了几秒,见他不吭声,有些不满。

“你怎么不说话?”

“在吃饭。”

“吃饭也能说话。”

林正宇放下筷子,看着她。

“妈,我知道你关心这事儿。但案子怎么判,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也不是谁站谁那边的问题。”

吴芳皱眉。

“那你倒是给我个态度啊。”

“态度?”林正宇笑了笑,“态度就是按证据、按法律来。”

“你这又是打太极。”

“不是打太极,是实话。”

吴芳有些无奈。

“你别老打太极话,我是你妈,不是你案子的当事人。”

林正宇笑了。

“那你就好好当我妈,努力不要去当案件当事人。”

吴芳愣了一下,随即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就你嘴贫。”

林国清在旁边闷笑了一声,低头继续扒饭。

气氛稍微缓和了一些。

电视里的专题节目结束了,开始放广告。

画面很嘈杂,一会儿是洗衣液,一会儿是保健品,声音此起彼伏。

屋里反而安静下来。

林正宇继续吃饭,吴芳看着电视发呆,林国清默默喝着汤。

过了好一会儿,吴芳才开口。

“儿子。”

“嗯?”

“那个被砍的医生,现在怎么样了?”

林正宇沉默了一会儿。

“重伤一级。命保住了,但后遗症很严重。”

吴芳叹了口气。

“唉……”

她没再说什么。

窗外,夜色渐渐深了。

……

周六上午九点。

市中院。

三楼会议室门口,一块红底白字的横幅挂在墙上:

“全市青年法官业务培训班”

何院之前划的大饼还是兑现了。

会议室里坐满了人,大约四五十个,大多是三十岁上下的年轻面孔。

林正宇站在讲台上,面前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背后是投影幕布。

幕布上显示着PPT的第一页:

《判决书说理:如何回应社会关切》

主讲人:林正宇

邹德华坐在第一排正中间的位置,旁边还有几位中院的庭长和副庭长。

林正宇扫了一眼台下,清了清嗓子。

“各位同仁,上午好。”

他的声音平稳,不疾不徐。

“今天的主题是判决书说理。这个话题可能有点老生常谈,但我想从几个具体案例切入,和大家聊一聊:在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里,我们的判决书应该怎么写。”

他点了一下鼠标,PPT翻到下一页。

屏幕上出现了一行字:

案例一:周明交通肇事、寻衅滋事案

“这个案子,在座的可能都有印象。”林正宇说,“被告人周明酒后驾车撞伤被害人李强,事后为逃避责任,剪辑监控视频发布到网上,诽谤被害人是碰瓷狗。被害人不堪网络暴力,最终自杀。”

台下有几个人点了点头。

“这个案子的难点在哪儿?”林正宇顿了顿,“难点在于,从传统的因果关系认定角度,周明发视频和李强自杀之间,隔着成千上万条网络评论。辩护人的观点是:周明只是发了个视频,网民的行为他控制不了,李强的死跟他没有直接关系。”

他看着台下。

“这个说法有没有道理?”

一个年轻法官举手。

“从形式逻辑上看,好像有点道理。但感觉又不对。”

“对。”林正宇点点头,“感觉不对,但又说不清楚哪里不对。这就是我们在判决书说理时要解决的问题。”

他点了一下鼠标,屏幕上出现了一段文字。

“这是我们最后在判决书里写的:被告人周明明知其发布的视频内容严重失实,仍借助网络平台大规模传播,其行为客观上引发了针对被害人的网络暴力。被害人因不堪网络暴力而自杀,与被告人的行为之间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