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8章出发,七星鲁王宫(1 / 2)永远是新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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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瓜子庙某小饭店,高大尚此时正和陈婉坐在一起,二人不远处,各自摆放着一个双肩包,双肩包一侧则是一大一小两个木盒。

“老板,您又不缺钱,咱们真要倒斗啊?”

陈婉无视桌面几个下酒菜,轻轻俯下身子,雄伟压在桌面发生严重形变都仿佛没感觉,压低声音问道。

“不是钱的事,这是老板我个人爱好,正好带你见见世面。”瞥了眼靠在背包上的长条木盒,美滋滋夹口菜塞嘴里:“你的剑以前只砍过普通人,这次带你试试古墓中的怪物。”

今天的陈婉没再穿紧身牛仔裤,紧身背心,而是一条登山裤,特种作战靴,上半身则多了件立领皮衣。

摘下了金丝眼镜,配上女孩那干练的短发,如果不是皮肤过于白皙,说她是女特种兵都有人相信。

身高原因,让小丫头脚丫很轻松驾驭了某人特意准备的特种作战靴。

不远处,一个穿着兜帽卫衣的小哥听到二人对话,下意识看了眼二人。

很快,又有三大一年轻四个人走进饭店。

为首年纪最大的中年人见到陈婉,眼神中露出一瞬错愕,随即笑呵呵上前,热情打招呼道:“高爷,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见高大尚坐在原地,甚至没有起身,跟在吴三省身后的潘子不禁皱眉。

“潘子。”好似猜出自己伙计要说什么,吴三省回头用眼神制止对方,这才热情道:“高爷,这是潘子,我店里伙计。

这是吴邪,我大侄子。

这是大奎,也是我店里伙计。”

指着几人一一介绍完,吴三省正色道:“这位是潘家园高爷,在圈子里号称火眼金睛,属于圈子里的老前辈,你们几个小子还不叫人。”

......大奎。

......潘子。

......吴邪。

看着面前四十岁左右,皮肤白皙的帅气男子,三人脑海中就一想法:“前辈,就他?”

“等会?”想到什么,吴邪不可思议盯着高大尚:“火眼金睛高爷,这名号怎么听着耳熟...不会真是传说中那位...可年龄对不上啊。”

“什么火眼金睛不火眼金睛,都是圈子里那群人胡捧。

几位兄弟,自己随便坐,我也就比你们早生几年,别听三省瞎捧。”

“高爷,我听说潘家园有位前辈二十年前和考古队走了趟精绝古城,不知......?”终于想起在哪听过这个名号,吴邪一屁股坐到高大尚身边,试探着问道。

“啊!

是有这么回事。

那会我收到一块古玉,恰好是精绝古城地宫钥匙,就用那块古玉敲了那趟精绝古城考古队出资人五百万美刀。

那丫头说必须确定古玉是地宫钥匙才肯给钱,我就陪他们跑了一趟。”

......吴三省。

......吴邪。

“说的好轻松啊,精绝古城可在世界第二大流动性沙漠深处,根据资料记载,你们进入沙漠时还是在风季,别说的像旅游一样。”

九门有段时间被组织收编,很多人加入了考古队,他们很清楚那趟精绝古城之行有多危险。

“小子,长见识了吧。

高爷下过的大墓,比你知道的还多,你小子好好学着吧。”拍了拍大侄子肩膀,吴三省郑重道:“高爷,这趟淘沙,小邪安全就拜托您了。”

潘子和大奎面面相觑,脑子里全是五百万美刀。

“一块古玉,五百万美刀,还是二十年前,这位爷还真敢要价。”

相比起大奎只在意五百万美刀,潘子想的更多:“风季进沙漠,这位爷真是狠人。

别说二十年前的条件,就算现在,又有几个人敢风季进沙漠探险。”

“高爷,这位姑娘是......?”介绍完自己伙计,吴三省这才看向陈婉。

“陈婉,我的伙计,这趟带她淘沙长长见识。”

“哦。”

点点头,吴三省并没继续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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