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蛋似乎已经被全世界抛弃了,但是小混蛋身上似乎很有阿Q精神。
在他被宗门抛弃,被蓝海城所有人抛弃,被人故意踢出了蓝海城。小混蛋一点都不生气,反倒是不断地念叨着:“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骗我,如何处治乎?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不知道的人见到这一幕,还以为小混蛋,就是一个得道高人。
小混蛋偶尔回头看向蓝海城方向,见到一阵阵的爆炸声,吓得他心惊胆跳的。但是他一点都不肯承认,自己跑的这么快是因为自己胆小怕死。
他越跑越快,但是嘴里却是得了便宜又卖乖的叹息:“哎,这个时候魔族攻城,咱这个小小老百姓,是多么多么的希望,能够贡献一点咱那微薄的力量啊!可惜,人家不稀罕!哎,算了算了。各人自有各人的命运,各人自有各人的造化,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啊!”
就在这个时候,小混蛋忽然见到一个大帅小伙,跌倒在自己的面前。
小混蛋咧着嘴巴,呵呵大笑着说道:“呦呵,这不是魔族的头么?哎,像我这种热血青年,怎么能不为人类做点贡献呢?哪怕是天下人都抛弃了我,本少爷也是一点都不会介意的。本少爷的人生信条就是,宁可天下人负我,绝无我负天下人。人欺我是福,我欺人是祸!魔族崽子,胆敢欺我人族无人,受死吧!我要为人族千千万万的老百姓报仇雪恨了!”
说罢,小混蛋一拳狠狠的,砸在魔指的脖颈之上。
吧嗒
一声清脆的响声,一代魔王的嫡亲侄子魔指,就这样憋憋屈屈的,死在了一个小蚂蚁的手上了。
魔指如果知道自己会有这般下场,还不如,刚才壮怀激烈的跟道骨仙风死战到底,就算是死,也能死的轰轰烈烈不是?
其实如果是别的时候,别说小混蛋这个小蚂蚁一只拳头,就算是让他拿着法宝砍。魔指就那么安安静静的随他砍,他都砍不死魔指,甚至连伤都伤不了人家半分。
奈何!魔指在跟道骨仙风的硬钢之中,十成的生命力,已经丢掉了九成九,剩下的那一点点,也因为急着赶路,躲过道骨仙风的追捕,消耗的差不多了。
此时此刻的魔指基本上已经算是油尽灯枯了。
小混蛋就这么,瞎猫撞到了一只死老鼠,他还得意洋洋的说什么,自己为天下人族报仇了。
当然,如果小混蛋不动手,魔指有侥幸的十天半个月没有被任何人或者别的东西伤害,那么他还是有可能再起雄风的。
甚至因为他经历过一场生死磨难,今后变得更厉害了也说不定。
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小混蛋还真的是做了点事情的。
小混蛋熟练地搜刮完自己的战利品,然后又将魔指的尸体,丢进自己的戒指之中。
最后,小混蛋甚至不忘打扫了一下现场,消灭痕迹。
远远的离开了现场之后,小混蛋再也掩饰不知心中的喜悦,小声的嘀咕着:“桀桀桀桀桀,天上掉下个大馅饼,就这样直愣愣的砸到了本少爷的头上,本少爷真不愧是上天的宠儿。”
“我看你马上就要成为上天的弃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