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宇已经脱了常服,扯着光腕走下台来,朝着台、台下敬礼,然后对牧歌鞠躬,最后双臂喷薄旭日之光,摆出炎枪术起手式。明眼人都看出,吴宇修行的是蓄力型武技,未开战,术已成,占了先机。
吴宇悲天悯人地讥讽牧歌:“你本可以接受现实,却赌气把自己推绝路。”
牧歌的流火刀断在古战场,早已无刀可用。他聚尘成刃,虚握一柄光刀,反唇相讥:“并非赌气,只是不愿把世界让给我所鄙视的人。”
唐伟听见这话,羞愧得脸颊发烫,低头扪心自问,当初强迫牧歌忍辱负重,是否是在向小人妥协?
世界本无罪,因君子纵容了小人,世界才充满罪孽。如果君子像牧歌一样,与小人争锋相对,跟他们在泥淖中扭打,在暴雨中厮杀,就算脏了名誉,却能洗净世界。
黎姿听见牧歌的宣言,不由心动思索,只觉得这句话里暗藏着伟大的理想,能给牧歌的野心正名。再抬睫毛看牧歌时,只觉得他脸颊的线条更显坚毅,莫名好看了许多。
黎姿心动时,吴宇却气炸肺,怒喝一声:“不知好歹!”腰一拧,左手炎枪如飞刀脱手,疾射向牧歌胸膛。牧歌睁圆眼睛,就算紧盯那灼目的炎枪,都难以估算那骇人的初速度,顿时不敢怠慢,100光尘鼓入双足,刹那躲开。
炎枪轰穿岩层十几米,在地留下倾斜的隧道,隧道冒着白烟,里面都是被炎枪烧化的岩浆,红灿灿、亮晶晶,忽明忽暗。吴宇这一手炎枪,不仅速度奇快,力量也惊人,令人叹为观止。
牧字旗都看得目不转睛,纷纷给牧歌捏一把汗。
牧歌躲过一劫,足尖刚落地,只觉得烈风扑颈他根本来不及回头看,只瞧见自己投在地的影子急剧缩小,就知道另一支火光四射的炎枪已经直逼背心。
吴宇的两支炎枪,左右开弓,如流星赶月般迸向牧歌,自认为牧歌动能已尽、中招无疑,就开始心花怒放地呐喊:“炎枪术无视重力与风阻,初速已经破千米每秒,你能躲到几时?”
炎枪的缺点比较致命:需要时间蓄能,需要距离投射。但是吴宇在决斗前就蓄好两支炎枪,脸厚颜无耻,手里蓄势待发,让牧歌开局就被动挨打。
眼看牧歌要被炎枪穿背而过,郑小姐竟双手捂眼,低头“哎呀”一声,拧头不敢看,金发都洒在肩。
牧歌睁圆眼睛,足尖如弹簧,蜻蜓点水般泄劲、再发力,光尘爆处,靴尖竟点破岩石,借力腾飞,身体在极限中完成后空翻,壮美如圆弧,而炎枪从圆弧中心穿过去,无声没入地层,汽化的岩石化作雪白蒸汽,斜冲半空。
黎姿一声“好”差点脱口而出,还好牙关咬得紧,保住了矜持。她左顾右盼,瞧见高层看得专心致志,其他人都鼓掌叫好,暗想不止我一个人希望牧歌赢,就感觉踏实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