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中广场占地有几十亩,非常的宽敞,不过这里已经改成了临时的饭棚,几十口大锅,上百个妇女正在做饭。
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面如冠玉,下巴上留着胡须,他叫做林骏,林家堡的庄主。正指挥武装的庄丁来回运送装备等,弓箭,长枪,石块。
“爹,我们回来了。”林玉欢快的跑过去,爹的胳膊说。
中年男人说:“大战在即,出去打什么猎,吃过饭,立刻带队,准备迎战。”
林玉说:“今晚这次魔兽不过是小进攻一下,有爹指挥万无一失。我今天猎了两头獠齿兽。”
“噢,太好了。獠齿兽的肉能增强人的力量,传令下去,两头全炖了,一点不留,加入咱们的独门秘方。”林骏道。
林猛介绍说:“这是我的救命恩人,叶老弟。”
林骏叹息说:“叶贤侄且好好休息,等大战完毕,再好好招待你。”
“林叔不必客气,你忙你的。”叶凌天说。
林家堡这次一共集结了十几个村子一万庄丁,五千战兽,其中以猎犬和金猫为主。白头猎犬号称世界上最勇猛的猎犬,怼天怼地怼空气,百十斤的体重敢干两千斤的獠齿兽。而且獠齿兽还怕它们,因为白头猎犬身材矮小,专门从肚子下面进攻,尤其雄性獠齿兽,肚子下面有点零碎,非常容易被咬掉。金猫是驯养了对付老鼠大的,几十斤重,生性凶残,战斗力不弱,但是有些不太听从指挥,不如猎犬那么听话。
由于不明魔兽主攻哪面城墙,林骏布置的是每面城墙一千五百名庄丁,林骏带领四千名庄丁作为预备队,哪里是主攻,去支援哪里。
林猛,林玉兄妹两个负责镇守北门,随着大战的临近,气氛开始紧张了。
妇女们把煮熟的肉汤搬运上来了,林猛说:“兄弟们,吃肉,喝酒,一会开战,大杀四方。”
“少庄主放心,些许魔兽不过是来送皮毛的,看看我身上这毛马甲,就是去年猎杀的鬼面山魈皮做的。”一个庄丁说。
“吃,喝。”庄丁们情绪高涨,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猎狗和金猫们也猛吃起来。
叶凌天闻着肉味很不错,打算过去吃点儿。林玉轻轻的摇摇头,把叶凌天拉道一边,拿出一串烤肉,说:“你吃这个,庄丁们吃的肉汤和酒里是加了血红果的。”
“血红果是什么?”叶凌天问。
“这都不知道,血红果是一种稀有的野果,吃了之后眼睛会变的血红,再懦夫的人也会变的英勇好战,这是短时间提高战斗力用的。”林玉介绍说。
叶凌天说:“恐怕也会有不小的副作用吧?”
“这是自然,所以还是吃你的烤肉吧。”林玉说。
叶凌天拿着手中的肉串大吃起来,手臂细的烤肉条,肉味很鲜美,怎么有股子骚味呢。
“林玉,这肉味感觉不对劲,有股子骚味。”叶凌天说。
林玉笑道:“哪里会不对劲,这是头公的獠齿兽,又没阉割,所以肉有股子异味,快吃吧,还不知道打到什么时候呢,等候打起来你藏到城墙洞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