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44章 法相天地(1 / 2)烨之心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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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南塔意志虽磨灭,但信仰之躯未消失,那蛇身、蛇首、蛇鳞汇聚到一块,再化作一七首蓝鳞大蛇。

如果说,个人化的心灵之光是自身信念、执念的显化,那么信仰之力便是众生那相近的信念、执念所化的心灵之光。

以大乘佛教果位对照:

罗汉-自觉便可。

菩萨-自觉后,需觉他,即教化众生觉悟。

佛陀-自觉、觉他,且觉醒圆满。

故此,江流思索一番,便未将这由信仰组成的纯粹七首蛇丢弃,而是回归金丹,内观自在,修持《心经》,凭显密圆通真妙诀,运转混元一气,教化这一七首大蛇盘绕在自身脊柱、心经二十四层诸天宝塔之上。

既自觉,亦觉他。

待七首大蛇完全盘绕,并适应二十四诸天塔,江流心灵一颤,发觉混元一气可与之融汇,令自身心灵之光与其中他人心灵之光碰撞,从而塑造出了一枚呈现真金色泽,唯有自己可见,映照虚空,与金丹圣胎不同的真金种子。

只一眼,江流便心灵福至,明悟那真金种子即是他自己!是修持法身的根基!

何为法身?

佛教有三身之说。

法身、报身、应身。

所谓法身,便是证显真如的自性法体,无形无相,本非自我可见,常人,即便是其他悟彻菩提的佛陀,也只能见到自个的法身,而无法观摩到其他佛陀的法身。

若能观摩到,便不是法身,而是报身,也即是寺庙里各类神佛的形象。

而最后的应身,则类似于化身,隐于红尘俗世,或修行、或教化众生等。

怎么说呢?

应身之说,证悟佛陀之境的先贤,必然是会继续修行、且教化愚氓。

但放到宗教,大概率就是佛教给自己贴金,想要将上古先贤都归纳进佛陀的应身体系内,以求壮大佛教,是一种吸引信徒的手段。

不过法身大抵是真实存在,是由自己的心灵之光与众生的心灵之光和合融汇而成,乃是“法”!

佛教的法,并非是单纯的佛法,而是任持自性、轨生物解,与道教的“道”相对应。

如果将道与法进行辩证看待,再结合现代科学思维,加以改造,江流对此二者的观念就一个:

道,是自然规则,顺其自然。

法,则是对规则的阐释,源自自我与他人的意识碰撞后所形成的对世界的一种认知。

而法身,即是自我与他人的意识碰撞后所形成的一种独属于自个的“种子”。

当然。

不修行,未觉醒心灵之光,便是修得一炁通天,能与自然和合,无论如何也炼不出这么一粒法身种子来。

是故——

道无形。

法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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