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七十五章 刘馥改制(1 / 2)黑风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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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四五年的潜心实践后,刘馥真的把军功授田和均田制给搞出来了。

在看完了刘馥交给自己的一大坨文书后,刘韶的内心是五味杂陈的。

按照刘馥文书中所载的内容,他提出了合并屯田所,成立军府,独立于官府进行税收改革,划分赁田,实田等多种举措......这基本就是北魏府兵制的翻版。

还真的让他给搞出来了。

经过了在合肥的四五年屯垦,再加上几次战事立功,现在的屯田所内,真的有屯户凑够了军功,达到了二十年赁期的约定,可以转化为自耕农了。

虽然数量不多,但刘馥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再经历几次战事的话,这样的屯户只会越来越多。

这就是刘馥提议进行府兵制改革的重要前提条件——屯田民们渴望获得属于自己的土地,也渴望军功给与他们更多的土地。

好吧,现在刘韶明白,为什么自己巡视屯田所的时候,会遇到屯田民主动请战参军的情况了......真不是刘馥特意安排的一出政治戏码,人家是真的来请战的。

从一无所有,到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耕地,这中间的诱惑,足够让这个时代大部分人豁出性命去拼一把。

因此,刘馥认为,应该提前对此有所准备。

如果只是遵守承诺,给这些赁期已满的屯田民提供土地,以这年月的田地产出,以及遭遇天灾后自耕农的生存能力,他们恐怕真不一定能守得住给他们的土地,甚至有可能重新被士族豪强们用各种手段进行兼并。

因此,刘馥提出主动改革,而改革的方案,就是搞均田制。

刘馥建议,把整个合肥屯田所内的二十几万屯田民进行重新编户,组建为合肥军府,所有的屯田民都成为军府户籍,由军府统一征收赋税。

对于这些编入军府的军户,则是有军府统一规划,根据军户家庭丁口情况,分配所属田地......刘馥建议,以一户五口之家为例,当分田一百亩,其中八十亩为赁田,二十亩为实田。

赁田,就是这家人家向军府租赁耕种的田地,赋税比例还是依照原本屯田所的规定,三公七民。

实田,就是属于这家人家自己的私田,赋税比例采取官府制定的十一税。

刘馥算过了,如果按照这个比例征收赋税的话,一年的粮食收入也够养活五口之家了,甚至还能有所富余,如果遇到灾年,官府也不减免赋税的话,精打细算一下,也不是活不下去。

至于大汉赋税的重头,人头税,既然是编户齐民了,那自然也是要缴纳的,但刘馥认为,可以从赁田中的收入这算一部分人头税,以此来减轻百姓的负担。

这样的话,只要不是遭遇连年天灾,百姓靠着丰年的积累和精打细算,还是足以生存下去的。

至于遭遇了连年的天灾,官府还不愿意减轻赋税,休养生息这种极端情况......这个问题刘韶压根就没问刘馥。

这不是刘馥应该考虑的问题,而是是刘韶,张昭,甚至是刘备需要去考虑的问题。

官要逼民反,什么制度都不顶用,该反还是会反的。

这就是刘馥改革的重点,跟南北朝流传到隋唐的均田制,高度重合,但又略有不同。

所谓的赁田,其实就是永业田的雏形,同样是官府给予百姓,百姓有耕种的权利,所有权依然在官府,因此不能私下买卖。

而实田,其实就是均田制中的私田,归属百姓所有,百姓可以私下买卖。

只不过刘馥对赁田的赋税征收比例定的比较高,足足有三成,但这三成赋税同时又能顶替掉一部分人头税,某种程度上真不好说这个税制比永业田的税制谁对百姓的负担更重。

再加上,刘馥确实把军功授田制,改了个壳子,也给套用了。

按照刘馥的设定,军府军户平日需抽取时间定期操练,若逢战事,以三军户抽一丁的标准,招募军户参战。

从军戍边满一年者,即可免当年私田赋税,满半年者,可免半年赋税,以此类推。

若在战场另立军功,则可依各级赏赐规格,从减免人头税开始,一直到军功赐田,各级封赏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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