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招徕太史慈(2 / 2)黑风洞
好在刘韶这段时间也不是跟太史慈白混这么久的,多多少少能察觉到一些太史慈的想法,既然这样的话。
太史慈需要的台阶,刘韶给不了,这事儿必须刘备来干......刘韶相信,以刘备东汉魅魔的属性,要给太史慈一个合适的台阶下并不难。
只是在那之前,刘韶必须先说服太史慈,让他打消对刘备的顾虑。
人生在世,基本逃脱不开名利二字......很俗,但现实就是如此。
太史慈对刘备的顾虑,也大多源自这两个字。
现在刘备官拜豫州刺史了,至少在名上,他确实可以给太史慈提供他想要的东西......空头刺史也是刺史,他是有资格征辟人才,甚至委以太守级别的重任的。
虽说中间还得多一道上奏朝廷的手续,但这年头的大汉朝廷,确实是史上威信最低的大汉朝廷......曹操逢迎天子到许都后的大汉朝廷都比现在要有威严。
因此,太史慈所需要的名,刘备现在是可以给的。
唯独这个利,刘备控制的地盘确实太小了,整个豫州八成都不在控制范围之内,想给也给不了。
因此,刘韶只能从其他方面去劝说太史慈,让他能接受这个事实。
“子义智勇双全,重情重义,如此大才,世所罕见......岂可碌碌无为,空老于林泉之下?!”
“人生在世,不如意者多矣......冯唐易老,李广难封之事比比皆是,子义欲待明主,却也不可错失良机。”
“刘府君...呃,是刘使君,刘使君躬行仁义,世之明主也,又素慕子义忠义,数次襄请子义助力,子义何不从之,以全佳话?!”
“子义之虑,韶亦知之,然大丈夫立于世,当提七尺剑,功名自取之,岂可流连表意而不为,岂非自误?!”
“大丈夫于世,遇知己之明主,外托君臣之义,内结骨肉之情,言必行,信必果......此非美事乎?!”
说真的,为了忽悠太史慈投靠刘备,刘韶真的是什么话都说的出口了。
前面还好,正常吹捧一下太史慈的重情重义,也顺便抬高一下刘备的仁义立世。
毕竟刘备现在的处境就是半吊子嘛,要钱没钱,要地地少的,只有一个豫州刺史的虚名,那就只能从人品和道德上入手了。
随后呢,刘韶又特意强调,功名这东西,应该自己去博出来,而不是坐享其成。
太史慈需要一个施展才华的平台,这东西刘备只能给出一个大概,这个平台能做好还是做坏,那就需要太史慈自己去努力了。
好的平台当然也有,袁绍,袁术四世三公之后,他们那的平台确实比刘备要强的多,可太史慈就算去了这样的平台,以他的出身,又能混成什么样呢?!
所以啊,平台这玩意儿,如果需要,为什么不自己想办法打造一个,那样不是更能体现太史慈的能力,也更有成就感么?!
以上这些,就是刘韶用来说服太史慈的理由......到这里为止,其实刘韶还不算不要脸。
刘韶真正不要脸的,是剽窃了最后两句话。
前一句话,“大丈夫立世,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这话是太史慈的临终时的遗言,现在被刘韶偷来,略作修改用来劝说太史慈投效刘备了。
后一句“君臣之义”,则是周瑜的名言。
周瑜的这句话,是在赤壁之战时有感而发,不仅仅是针对的孙策,也是针对当时把大半家当交给他的孙权。
真要说起来的话,刘韶现在对着太史慈说这个话,其实并不是太合适......刘备并没有给到太史慈太过实际的好处。
但......太史慈还是心动了。
外托君臣之义,内结骨肉之情,这事儿在刘备这边也不是没有例子......关羽,张飞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俩算是啥出身啊,一个乡野小子,一个潜逃杀人犯,因为跟刘备意气相投,同生共死,刘备就待他们如兄弟。
刘备拢共就四千兵马,其中有七百平原乡勇还是刘韶的,实控兵马就三千多......张飞掌千人,关羽掌千人,刘备自己也就是掌握一千五百人左右而已。
这说明,刘备是一个不吝啬于分权的君主。
从实力上来说,这时候的刘备确实不是太史慈理想中的主君,但你要从性格脾气,行事做派来看,这样的主君简直太对太史慈的脾气了。
因此,对于现在的太史慈来说,他需要做出的选择也很明了。
是选择现在,继续拒绝刘备,寻求一个能给他提供施展才华平台的主君?!
还是选择未来,选择跟随刘备一起奋斗,一起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平台?!
很快,太史慈就有了自己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