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尔成为士兵是自愿的,没谁强迫他,也没有谁怂恿他。
在很久以前他就从父亲那里听说过许多塞外勇士的故事,自幼就渴望着和他们一样痛饮敌血,持剑安邦。
在斯蒂瓦帝国,有一条平民成为贵族的渠道,那就是“军功”,只要你积攒了足够的军功就能褪去平民的外衣套上贵族的长袍,如果你已经是贵族也能借此升官进爵。
这也是斯蒂瓦的将士普遍作战神勇,战力彪悍的原因之一。
在与斯蒂瓦作战中,屡屡战败的诺亚帝国也效仿斯蒂瓦对封爵制度进行了改革。虽然单凭军功,平民还是没法成为贵族,但也能得到不菲的封赏和官职。而海默尔这样的小贵族则能提升爵位甚至增加封地。
海默尔一成年,便应召出征,成为了一名军人。
当然这也和他的家族情况有点关系。原本海默尔应该是个高贵的骑士,可以泡在贵妇人们的温柔乡,借着家族财富过个荒唐一生,当然也能领兵参战保卫国土。
不过他的两个兄长都是纨绔子弟,好色好赌,而且自控能力低下,一不留神就惹上了事端。这两人居然在醉酒后亵渎了两名神殿女祭司,而他们自己也被神殿武卫打成残废。
这事对海默尔的家族造成了相当大的打击,不仅使家族成了当地的笑柄,还耗费一比相当不菲的钱财用于与光明神殿缓和关系。
想要挽回家族颜面,以及证明自己,参军无疑是一举两得的选择。
只不过,这也是一个风险极大的选择。
海默尔从路边的马车残骸里跳了出来,狼头人战士立刻将他团团围住。海默尔现在全身是血,刚才的碰撞太过剧烈,他没法做到毫发无损。
“我很佩服你,人类。”
努尔沙停下来脚步,并令其他狼头人也停止追击。
它就这样放任趴在马背上的孩子们逐渐远去,这是对眼前这个男人的尊敬。
努尔沙只敬佩两种人,一种是拥有绝对力量的强者,另一种就是无惧生死的勇士。
海默尔在它看来属于后者,由此努尔沙也不由得温情了些,给了少年他们逃出生天的机会,不过在努尔沙看来是无所谓的,它相信取下那个“黑色恶魔”的首级只是迟早的事情。
面对那只狼头人首领的夸赞,海默尔自嘲道:“有什么可敬佩的,我只是个傻子。”
确实是个傻子,明明可以独自逃脱,却再三让自己深入险境。
狼头人在平地奔跑的速度超过了一般马匹。黑马虽然速度惊人,但马的奔跑是一个不断加速的过程,黑马的速度一时间是比不过狼头人的。
若想安然逃脱,必须留下谁来断后。
而这个人选,除了海默尔自己之外还有谁呢?
“无视生死的愚蠢,也是勇敢,我很佩服你,你要是愿意做我们在这片土地上的向导,我可以放过你,给你自由。”
努尔沙开出的条件在它自己看来可谓相当优渥,放过杀了自己众多部下的海默尔已经是它最大的让步。
努尔沙的队伍想要继续向人类的内陆前进,必然需要人类向导为它们开路,拥有军人身份的海默尔显然是个很好的引路人。
海默尔擦了擦卷刃的剑口,笑着说道:“我觉得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现在是晚上,不是白天。”
“什么意思?”
“说你做了个白日梦!”
努尔沙愣了一会儿,才明白了海默尔的意思。努尔沙也笑了笑,只是这笑容逐渐狰狞,它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很好,那我就亲自送你一程。”
海默尔则架着剑,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