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当地的普通人类,所以允许野仙帮助人类共同对抗这些异类。
当时的情况我估计很有点儿以夷制夷的意思,反正对抗的双方都是动物修行者,以及被正统排斥的巫族人。
可是几千年过去了,妖族迁往了妖界,巫族也在有了反心以后,被贯以魔族的恶名镇压到了魔界。
这片土地上就只剩下了经过繁衍以后的野仙,以及顽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类后裔。
就这样,本来是合作伙伴关系的战友之间出现了问题,而且很难调和。
不管人类还是野仙的个体都有私心,人类想过的好点儿,野仙想脱离苦海。
人类求利益,野仙求成仙,甚至还有一部分野仙想取代原来巫族妖族的地位,成为奴役压榨人类的主子。
于是蠢笨的野仙开始利用自己半仙的身份,对人类予取予求。
甚至因为想喝一口酒,想得点儿香火供奉,就使出手段磨人。
另一部分野仙却觉得这是一个机缘,可以帮助人类解决这些磨人的野仙的侵害,同时也可以名正言顺的得到香火供养。
这两种野仙的位置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有需要的时候,野仙可以是一个人类守护者。
可是在同样有需要的时候,也可能成为其他人的侵害者。
因为野仙从小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人之所以有顾虑是人类有几千年的道德法律规范。
而野仙却只有三个大护法做监管,只要不违背天条,就可以随心所欲。
甚至还奇葩的有了法外章,只要在法外章的框架内,违背天条都可以不受上界的处罚。
想想人类社会的法律,任何一个成熟的文明,法律条款都最少达到几百条,细则甚至过万。
更有种种民俗,典籍对人类的道德品质有了各种要求跟制约,人类社会中一句德行不好,很可能就毁掉一个人的人生。
而对东北地区目前达到几十万数量的野仙起到制约作用的,无非是天条二十四款。
对野仙,上堂仙的行为规范才简单的十二条。
指望这样的规章制度可以约束野仙?简直是笑话一样。
我承认野仙泛滥,不断犯错有一定的历史原因,还有种族的问题。
人类是社会行动物,而野仙是更纯粹的动物,他们只有家族,家庭这样的小团体。
在动物界以强者为尊,甚至为了生存捕食同类,兄弟相残都是正常的。
这是他们的动物本性,可问题也恰恰在此,如果堂子里的上堂仙都是地仙,肯定没问题。
他们完成了同人化,已经成为了有了法力的人类,也有了天道的制约,是以守护救护人类为己任的。
目前的东北才有几个地仙?不算我培养出来的,就三个大护法是地仙还是高高在上的。
堂子里的都是上堂仙,说白了就都是野仙。
野仙就是没达到同人境界,也就是说,他们大都还保留着一部分的动物本能。
让一群嗜血的、信奉强者为尊的肉食动物,参与人类生活。
让这些野仙面对跟他们比较起来,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的普通人,怎么可能不认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物种。
这些野仙对自己没有开启灵智的后代子孙,都视而不见,认为他们是低等的后裔。
所以我内心最大的谋划,是把所有的野仙都带走,他们的存在绝对是祸害。
没有了野仙的东北我不知道能有多好,可是绝对不会比目前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