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庶常不常,微雨双燕。(1 / 2)小燕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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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官职对于姬虔而言,就是意味着如果他这一族往后再没有任何建树,哪怕是一次严重的过错——谁都不能保证不犯错,那么他们的爵位就会降低到士这一阶层,将失去所有的封邑,失去权力,失去土地,失去地位,成为唐国一个普通的士族,他们的族人就要去学习六艺,将来在某一场战斗中死去,这是他们士人的最终归宿。

自从五年前,他的父亲临死时,要他发下毒誓,不论付出什么代价,不论他怎么做,都一定要提升己族在整个唐国的地位,他们这一族不能泯灭!

庶常姬虔,他还记得父亲死的时候,那一脸的不甘和悔恨,是这么多年来他心里最深处的遗憾和阴影。这五年来,他想尽了一切办法去努力,想要争取功勋,然而每每都被宗室内其他大夫取笑——庶常,世世辈辈的庶孽之子!

他在自己的封邑里可以为所欲为,可以是一言九鼎,但他只能龟缩在自己的封邑里,做一辈子的庶常。即使要他做一辈子的庶常,即使他可以忍,但他忍不了自己的后辈族人也要做一辈子的庶常,更忍不了他死的时候也要像父亲一样死不瞑目。

这是他袭位五年来的噩梦!

他庶常姬虔的噩梦!

所以他在寻求改变。

四年前,他通过向其他大夫购买奴隶的方式,使自己领地内的人口从原来的一万五千人,变成了现在近两万人;他不在乎奴隶的地位,在他的自己领地里没有奴隶,野人之分,一切都是他的子民,他广开阡陌,多垦荒山,树井田,立阑干,修沟槽,使自己领地内所有可利用的耕地,都能保证生产出粮食。

三年前,他的领地下辖一乡人口(一邑三十户,十邑为卒落,十卒落为乡,三乡为县,十县为属),比原来多了近十五邑,封邑内的土地,树立的井田达到亩。

两年前,他通过游商,私自购买良铜三百斤,铸造铜剑一百把,增加邑卒八百,士人五百人。

一年前,他将井田里属于天子的那块土地,种上了自己子民的粟种。他送属大夫财帛五万钱。

而现在,他不知道他需要什么,但又知道他需要所有的东西。

为此他彻夜不眠,直到两日前,三月十三日那一天,邑宰说有一个人从随国逃到了自己的封邑,而且带来了一个消息,随楚大战。

这是一个好消息!

三月十六,小雨。宜,祭祀,收财,交易,安葬。

土庐外,天色暗淡,清明节后的小雨已经下了两天,阿公他们说今年一定又是一个好年景。

旁山风坐在土庐内,呆呆的望着窗外细雨微澜,那如丝线般的雨线,一直就曾断过,正如这时候他的眼睛里的愁绪。

有人说,下雨是天上的某个神女在哭泣,雨下的越大就说明那神女哭的越伤心。

神女都在哭泣,凡人又怎能没有伤怀?

旁山风正在思念父母,那思念就如这窗外的雨,绵绵不绝。

小时候,父亲总是拿一些怪异的石头,给他看,让他猜测石头里有什么,那时候他却老是猜错;母亲一直为他烹煮美味的飨食,他喜欢吃什么,母亲就做什么。可是,等他现在能辨别出各类石矿里有什么东西时,已经没有人能再给他找来一块,最难辨识的石头,让他去故意猜错;而他此刻是身处一座土庐之中,吃的只是粟米团子和各种野菜。

“父母长逝,恩情不再!父母之仇,不共戴天!”旁山风内心暗自下着决心。

“阿风在吗?”一段甜美的声音传进土庐,打断了旁山风的愁绪,他用手背抹了一抹眼角,起身走到了土庐门口,看到一位如燕般的少女,白净的面庞,一头秀发,由一个香楠木箍起来,半挽着披在肩上。上身着一件麻布皂衣,下身穿着带褶裙裳,脚蹬一双皂色麻履,手里正拿了一件短袖深衣和一双布履。

这少女名字叫九风燕,因随母,氏九风。她即是阿公的孙女,因年纪相仿,这几天相处下来,旁山风也跟她熟络了许多。

“燕儿,你怎么来了,外面下着雨呢,你也不打个伞罗,看身上的衣裳都湿了,生病了怎么办,阿公不骂死我才怪。”旁山风赶紧把九风燕让进屋里,忙着帮他擦拭身上的水珠。

“没事,没事的,前几天你刚来的时候,从山坡上滚了下来,那时候我看你身上的衣物都破了,这两天正好下雨,闲来无事,我就用阿公的衣物帮你改了一身,还有这布履,现在天气还冷,我给里面多加了一些兽毛,给你保暖。你先试试合适不合适。”九风燕将旁山风拉到暖榻上,让他做端正,随即一边说一边给他把那双旧履脱下,换上了新履。

直到旁山风他穿戴好燕儿送的衣物,他依旧还处于一种蒙的状态,眼睛失明了,耳朵失聪了,他的身体僵住了,甚至燕儿红着脸夸他穿了这一身衣物好看了许多,他也没有听见,没有看见。

在他的脑袋里想的却是另一幕:一个红衣少女,在一个昏暗的石窟里,为他这个“死人”穿上了鞋子,那温凉的玉手,那顾盼生姿的凄婉,都给他带来了无限的温暖,让他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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