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给白墙黑瓦的民居镀上了一层清辉,方圆五里之内尽是荒原,只有这孤零零的一座房子矗立在这里。
卫婆婆来这里定居还是三十年前,那是的名气还不如现在这般大。这里原是乱坟岗,当得知有人来这里居住后,临近的乡民还来劝过,说这乱坟岗常有怪事发生,卫婆婆都置之不理,乡民们久而久之也习惯了,宅门外只有一条孤单的水泥路与外界相连。
她朝着与水泥路相反的方向走去,走向荒原深处,走进了雾里。
不知走了多长时间,雾气渐渐变得稀薄,脚下有石阶出现,石阶层层堆叠,上面是一个不大的祭台。
抬头看去,一个穿着鲜红嫁衣的女人正站在台阶上。
一瞬间,迷雾散去,头顶的那轮明月已经变成了血月,祭台的下方的地面,有密密麻麻的洞口。
偶尔有头颅从洞口探出,露出它们全是眼白的眼睛以及惨白的皮肤。
“你来干什么?”女人看着卫婆婆问道。
卫婆婆扔下手中的拐杖,艰难地跪了下去:“小姐,我来看看您。”
“这么多年,也就只有你记得来看看我,”女人说道,“就像当年在那个家一样,只有你记得我还活着。”
下一刻,女人便出现在了卫婆婆身前,卫婆婆刚想抬头便看到了那双穿着红色绣花鞋的脚。
“起来吧。”
卫婆婆拄着拐杖站在女人对面,看了看周围的洞穴以及藏在洞穴下的身体。
“他们还是这个样子。”卫婆婆感慨道。
“他们就应该是这个样子,我发过誓,要让他们不见天日,永世不得超生,”女人的眼神变得无比怨毒,里面燃烧着恨意,“你们这群老鼠,这些蛆虫,我要让你们好好尝尝我当年的滋味!”
女人一掌拍过,所有的洞口都被掀起的尘土封住。
卫婆婆说道:“我今天碰到了一个年轻人,他很奇特,和上次找到这里的年轻人很像。”
“那又如何,无论是谁,都别想阻止我!”女人朝地面某处遥遥打去一拳,地面塌陷下去,伴随着骨肉碾碎的声音,有鲜血在泥土上渗出。
“八十年了,也够了。”
“我当年被逼守节,在房中度日如年,他们八十年来所承受的痛苦怎么和我比!”女人声嘶力竭地说道,尖锐的声音让卫婆婆的神经有些刺痛。
女人突然伸出双手,掐着卫婆婆的脖子把她提了起来:“你竟然敢反对我?果然,你们所有人都想害我!”
“你给我滚!”
在卫婆婆快要断气之前,被女人甩了出来,她滚在门前,吐出一口黑血来,大口地喘着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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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的一个深夜,林凡蹑手蹑脚地从别克车上卸下了跟踪器。
跟踪器记录的信息确实和王丹描述的完全一致,宋思成每天的生活就是家庭、公司、酒店三点一线,只要一下班,立马奔去酒店,有时中午休息时间也会去酒店坐一会。
昨天,他更是在酒店待了八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