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丢下铁锹,来到灶台前看了看。张云洁见他灰头土脸,便打来一盆水,让他洗一洗。
从未干过粗活的林凌启满手血泡,一下水便疼得龇牙咧嘴。张云洁笑了起来,不知从哪里弄来些草药,捣烂了敷在他手上。
林凌启顿时感到一阵清凉,顺手握住她的手,悄声说:“嫂子,今天你辛苦了!”
张云洁脸顿时红了,甩开他的手,忙回头看看身后,只见林凌发正与乡里乡亲就地而坐,端着酒碗大口吃肉,心头宽了一下,轻轻拍了下他的间,似嗔非嗔地说:“以后不许这样。”
“遵命!”林凌启咧嘴一笑,快步走到人群中坐下。
在明朝时,虽说商品经济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但对乡下的普通老百姓来讲,除开过年过节,一般时日很难喝酒吃肉。尤其是这些人,一年到头难得吃上一顿荤腥。
晚饭上的肉实在太大太肥了,四四方方一块,差不多有半斤左右。一层肥一层瘦的五花肉,经过酱油、糖一熬,油光可鉴,香气四溢,馋得人口水直流。一口咬下去,油脂夹着瘦肉,象熟透的水蜜桃的汁水,一个劲的往嘴里淌。太好吃了!实在太好吃了!
还有这米酒,是城里赵老头那里买的。
赵老头酿酒已有五十个年头了,年近七十的他依旧身强体壮、健步如飞,丝毫不逊于小伙子。之所以有这么好的身体,是因为他每天都要喝三斤自己酿造的米酒。
这酒甘甜可口、清香四溢,且不上头,况且还能养生,是吴县有钱人最喜爱的酒。普通老百姓只闻其名,不知其味。今天,这酒出现在林凌启家,实在令人大吃一惊。这就象平时只能喝散白酒的人,一下子让他品尝二十年的茅台酒,能不高兴吗?能不畅怀痛饮吗?
此时,他们一边大块的肉往嘴里塞,一边大碗的酒往嘴里灌,一个个吃得肚皮滚圆、嘴角流油。
连那些帮厨的妇女,也喝得东倒西歪、醉意熏熏,仿佛跟过年似的。
一个妇女不知喝多了,还是有意为之,竟拉着林凌启的手说:“阿启哪!你真能干。一回来就把那眼睛长在额头上、走路象螃蟹一样的丁茂生他们收拾一顿,解气哪!现在又给家里造房子,还造这么大的房子,厉害哪!”
“是呀!是呀!”旁人纷纷附和着。
他们对丁家的横行霸道很不满,但又不敢与之对抗,林凌启将他们收拾一顿,自然感到非常解气。不过附和归附和,嘴里依旧吃个不停。这么好的酒菜,不吃是浪费。
要是柳如烟,林凌启巴不得她拽自己的手,可眼前这位老大姐,实在不敢恭维。一边抽手一边陪笑说:“客气了,还不是靠大家的帮忙。”
“帮忙是应该的,大家邻里邻居,不是要相互照应吗?阿启哪!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考虑考虑自己的婚事了。我娘家有个侄女,那是花见花开、人见人爱,相貌好的伐得了。要不我给你牵个线?”
包办婚姻?牵线搭桥?媒婆?太老套了吧!林凌启暗想着,摆手说:“大嫂,我事情很多,暂时不考虑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