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7章 法场(1 / 2)秦川老猫
第447章 法场
“这就叫狗眼看人低!先给咱们来了个下马威!”
东交民巷三十七號院,曾经是某家外资银行的在京驻地,这座带有著浓烈西方元素的大楼,现如今成为了人民法院的办公大楼。
公总此番派出的“交流学习小组”成员,正聚集在法院大楼后方的临时驻地会议室內,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这里曾是那家外资银行的员工俱乐部,现在被改为了法院的內部招待所、小礼堂,莫说是用来临时住宿,单凭原有的舞池、吧檯、撞球室等一应娱乐设施被原封不动的保留下来,在这里举办一场舞会都不成问题。
这般高规格的接待自然挑拣不出毛病,真正让公总一行人愤慨的是,人民法院对於他们这些“生手”未来一个月的工作安排。
大抵分为“三步走”:先期以学习为主,由档案室提供卷宗、指派法官,围绕《刑事案件处刑標准展开深度学习、举办模擬法庭;中期以“司法警察”的身份参与到各审判庭工作之中;后期再分编入各个巡迴审判庭,隨队实际走访。
“全都是些纸面文章!什么三步走”?说的比唱的好听,其实就是念书看报”、站岗放哨”、放羊吃草”,大傢伙说对不对!”
何金银作为这个“草台班子”名义上的领队组长,闻言险些没绷住,只觉得刚才发言那位总结的...实在精闢!
有必要说明一点,公安、检查、法院三方各自派出的“交流学习小组”,虽然同期、却並不同步,大抵上如同等边三角形=般,三只队伍分別从三个等角出发,在八、九月分別朝同一方向往前挪动一次,恰好在十月回归原来单位。
这种方式...省时高效,又同时最大限度的避免了矛盾的发生。
只是不知道,检察署的同志们,有没有在八月时埋怨过这种看似合理、实则无异於“走马观花”的安排...何金银其实更喜欢像检察署那般的“散养式”安排,一个月的时间本就不长,扎根一个岗位深挖学习,反而更容易达到“换位思考”的初衷。
抓拿、诉察、审办,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尤其是这个司法警察”的安排,我有个同乡就是干这个的,虽然说是接受双重领导”,但实际上和咱们公安完全不相干系!平日里值班、安检、登记、引导、值庭、內勤,乾的都是些安保方面的杂事!唯一刺激点的,也就是执行死刑的时候...”
“安静!”
眼见著局面有些失控,何金银只好板起一张脸来,搬出冯局这尊“大佛”来镇场。临出发前冯局再三强调过纪律方面的问题,要求大家到兄弟单位后、务必服从安排调度云云...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是虚度光阴还是充实自我,应该不用我多费口舌吧?我只强调一点,检察署的同志们都没有抱怨,咱们还没开始確实牢骚一大堆,传出去...不怕丟咱们公总的脸么!”
何金银虽然年轻,但这番话说的逻辑很縝密,先搬出冯局“震慑宵小”,临了还不忘“反將一手”,效果比单纯的老生常谈要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