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余家镇的事情也算告一段落了。
以防还有什么意外情况发生,刘承祖又被打发过去让把地方全面检查一遍。
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叶南觉着有负担,毕竟这老东西为了表示自己的谢意,总是时不时找机会来他面前晃悠一圈。
搞定了这些事之后,叶南才算腾出手来去办另外一件事。
那个之前绑架刘子珍的幕后黑手,现在还没有找到呢。
在修仙界的时候,叶南就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绝对不可能忘记得罪自己人。
如果不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甚至不会让自己的情绪过夜。
这次是为了不让叶家母女两担心,所以耽搁了算账的时间。
现在既然没有什么闲事了,就是时候去算一把账了……
那个刺客说过,在翡翠路48号的酒吧找一个叫做秋的中间人。
他的活儿就是从那个中间人手里接过来的。
晚十一点,那个叫做秋的中间人会带着面具在吧台给客人调酒。
调酒嘛,那就去尝一尝喽。
快入夜的时候,叶南就提前找了知微说是要出去。
考虑到是去酒吧,知微穿个西装会太保守,反倒是在那种地方比较惹眼。
就在出发前特地去叶北房间借了一套没有穿过的晚礼服,偏性感修身一些的连衣长裙的款式。
从身材来说,这俩个人的身材都还是比较相似的,衣服穿一样的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
虽说是借,但是叶南可没打算还。
对叶北来说也不缺这一件儿衣服,更何况别人穿过的。
当时也只是因为好奇问了一句借衣服干什么,听到是要给知微的时候就很大方的表示送了。
并且还又多从衣柜里拿出几套全新的衣服塞到叶南手里,并且连搭配的首饰包包都一起配好了。
表示到女孩子都喜欢打扮,送衣服送包是最正确的路了。
还说知微这么好看的女孩子,天天都穿着一身黑西装像是什么样子。
叶南也觉得对,以后是该多买点儿衣服包给知微了。
怎么说,都是往后要在一起的人,不能真的就当保安使唤了。
可是知微看到这一堆花里胡哨的衣服后,整个人都是抗拒地。
连碰都没有碰一下,一脸为难地说道,“我不太习惯穿这种衣服,出去的话行动起来也不方便。”
“多穿穿就习惯了。”
叶南却是坚持把这些衣服塞进了知微的怀里,说道,“就算是做保镖,有些场合也是需要穿点儿应景的衣服,咱们又不是天天要出去打架的人,也没有那么多的人闲着没事找麻烦,平时就多穿点儿女生的衣服才好看嘛。”
平时要多穿点儿女生的衣服才好看嘛?那就是说我这么穿不好看……
听到这话,知微明显有些尴尬,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打扮,感觉也不是很差劲的啊。
她平时的确穿西装比较多,可也还是会注意款式的,多选一些能勾勒女人身材的款式。
毕竟,女生天生都爱美,就算是穿西装也要美的。
可是现在叶南的话,成功的打击到了她……
可能男人都更喜欢女人穿裙子么?
再次看了眼怀里的裙子,知微终于认命地点头,“那我先去换一下衣服,然后咱们再出去,稍等一下。”
说罢,就转身去了卧室的卫生间。
叶南却是不知道自己的话,让知微有了那么多的心理活动。
他的本意是想让知微穿点儿女人的衣服,可没有真的觉着知微丑。
看着知微进了卫生间换衣服,心里竟然有些期待。
次看知微穿裙子还是在柳治纲的寿宴,据说那旗袍还有古武的秘密,可惜被弄坏了。
自从那之后,就没有什么机会见知微穿裙子了。
而且今天的衣服都是比较时尚的现代化的裙子,算是第一次见,所以很期待。
平时心静如水的叶南在外面等着,竟然也破天荒的觉着时间过的有些慢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知微才姗姗来迟的从卫生间里走出来。
拿过来的裙子有很几条,不过知微选了一条长款修身的黑色连衣裙。
连衣裙的剪裁是比较贴合身材的,将知微的身材勾勒的相当完美,半身抹胸的设计刚好漏出洁白的肩膀。
修长的天鹅颈绑着一根镶了珍珠的黑色丝带,将其整个人衬托的宛如一只高贵的黑天鹅。
这简直是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不会太差。
明明放着就是一条不太起眼的黑色长裙,可是给知微穿就显得高贵又好看。
知微低头看了眼自己,又看了眼叶南,小声确认道,“去酒吧穿这个合适吗?别的都比较隆重,这个相对好点儿……”
隆重是必然的,因为叶南是拿了一堆晚礼服过来。
去酒吧的话,可能的确是不太适合……
可是知微挑的这个就很好,去酒吧也不会让人感觉奇怪。
“很合适,穿起来很好看,以后多穿这样的衣服,我看起来也会觉着心情舒畅一些。”
叶南点点头,表情十分满足。
可能是之前那枚开脉丹的原因,知微现在的皮肉古相看起来已经很好了。
比起修仙界的那些女修士完全不差分毫,并且五官长的又是如此精致,已然超越许多修仙界的美女了。
只怕再继续修炼下去,皮肉古相再好一点,都可以问鼎修仙界女中魁首了。
自己的女人打扮的好看,当男人的也会觉着有面子。
叶南此时的想法就是如此,听起来是有点儿俗,却是相当实在了。
知微又给自己搭配了一个包一双高跟鞋,才算是能够出门了。
二人开车直接到翡翠路48号的酒吧,到的时候也就是个九点左右的时间,离秋到酒吧调酒还有一点儿时间。
恰巧叶南也没有来过酒吧,就提前进去想感受一下。
不过跟想象中的酒吧不太一样……
这具身体的记忆中也是有酒吧的,可是都是一些比较闹腾的地方,看起来比较热闹。
说起来也都是跟苗诗语在一起的时候去的,以这具身体主人本来的性格应该是不太会喜欢出去玩儿的。
更不要说是酒吧这么吵闹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