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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日。

烈日灼天,一头苍鹰正吃食着一具尸体,旁边另躺着数十具尸体,爬满了蚂蚁苍蝇。

死尸的眼睛已经被苍鹰啄去,一大群苍蝇嗡嗡作响飞在尸体身侧。

苍鹰只顾食肉,根本不理会这群乱糟糟的苍蝇。

旁边是一片密林,密林之侧是一条大河。

此时无风,又是三伏天,几匹健马慵懒的卧在草地上吃着青草。

“老大,今日这小子果然肥得流油,你瞧!”一个鼠目大汉,睁开色眯眯的眼睛,将包袱解开,“足足有三百两啊!”

“嘿嘿.......”络腮胡子的汉子冷笑一声,“曹保亮啊曹保亮,你跟着大哥我这么多年,还是如此的没出息,区区三百两银子便欢喜成这样了?”

鼠目的汉子叫曹保亮,曾是绿林道上的好汉。后来因为天下大乱,绿林的买卖也做不下去了,便跟了络腮大汉杀人越货。

曹保亮笑嘻嘻的道:“老大,不是小弟没出息,实在是对老大佩服之至啊!”

“哦?说来听听!”络腮胡子好奇道。

“小弟自从跟了大哥你,几个月才出一次手,而且没有一次空手而归。诺?就像这次,不知大哥怎知这十几人便是镖局的人?”

“哈哈......”络腮胡子大笑,“我道是佩服什么?告诉你也无妨。你曾在绿林干过,现下天下大乱,寻常百姓也好,小商小贩也罢,哪里还敢出门?这十几人行迹可疑,又急冲冲的赶路,自然是押镖的趟子手,扮作行人模样。”

“大哥心思细密,胜过我百倍,佩服,佩服!”曹保亮笑嘻嘻的拍着络腮胡的马屁。

“咦!不对啊!”络腮大汉忽然低头沉思。

“哪里不对?”

“这十几人既然是镖局的人,为何只携带了三百两银子?你不觉得此事蹊跷?”络腮大汉反问道。

“对啊!是这么个道理,既然是镖局的人,哪有保一次镖,保的这般少的?”曹保亮琢磨起来,“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他们另有宝物!”曹保亮忽然说道。

“不错!但是这炎炎夏日,这行人又衣着甚少,若没有背包袱,又能藏在什么地方?”络腮大汉思索片刻,“你快去那几匹马的身上找找!”

曹保亮奔到几匹健马跟前,挨个儿检查一遍,并未发现什么异常。

络腮大汉走到跟前,哄使几匹马全部站起,只见其中一匹马的脚蹬处有一个大布袋,牢牢固定在马腹下面,若不细看,根本没人察觉。

龙十三见布袋藏的这等小心,心想肯定是好宝贝,解开一看,竟是一个楠木匣子。木匣子通体乌黑,匣子上雕满游龙戏凤,栩栩如生。

络腮大汉一眼瞧见这黑木匣子,便知是宝物,单是这匣子,也是千金难求,不知匣子内装的什么宝贝?

“大哥果然厉害,这都被你察觉了!”曹保亮笑着奉承,“混江龙,龙十三非但武功高强,便是智力也非常人所及!”

络腮大汉姓龙,因排行第十三,所以叫作龙十三。

龙十三今年四十岁,一身铁布衫的功夫更是出神入化。他混迹丹江数十年,无数高手均败在他一双铁掌之下。数年来,在丹江的名头甚是响亮。常有初出江湖的剑客、刀客,为扬名四海,与他决斗。但他的铁布衫功夫实在厉害,无论多快的刀,多么锋利的剑,都伤不了他分毫,最终命丧在他一双铁掌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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