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我不杀你们,你们就能嚣张,还敢来这里看热闹,去,拿着纸笔,各自写一百遍我错了。”
“是,大侠。”
憨货兄弟俩,赶忙来到柜台前,各自抓了一只毛笔和纸张,沾了沾墨水然后开始嘬牙,我错了,怎么写的?
然后,他们先是看看苟矩,而后望向冯末。
后者正好抬头,见到这一场面后,心里破口大骂,特么的,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你们俩别特么看我。
苟矩笑道:“就知道你们俩个蠢货不识字,算你们俩今天走运,给冯掌柜的。”
憨货兄弟一听,心里笑了,不写字真好啊。
这俩兄弟,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对一件事儿视作生死大敌,那就是写字读书,所以,才成了街头上最没出息的小混混,然后,抢劫都只敢抢小孩儿老太婆。
冯末都快哭了,这一百遍,那一百遍的,你还不如一枪捅死我。
写字倒没什么,多说累的胳膊酸痛,可在这样的环境下,面上是写字抄书的,其中隐藏的那份萧杀,才是最吓人的。
如果你了解对手,你就知道他下一步要干啥,那你心里就不会那么害怕。
最让人痛苦的就是,对手下一步干啥,你一点都猜不透。
按照正常的环节,大侠遇到他们这样的人,肯定一番豪言壮语,说出他们的罪状,然后一刀一个的解决掉。
那样的套路,比现在强上不知多少倍,然而现在呢,就是折磨,肉体与心灵上的折磨。
这时,苟矩长枪再一次横移,挪到浑身油烟味儿的两人身上,“你们两个?”
“大侠,我们不识字,能不能让冯掌柜的代劳?”
俩人异口同声,一点都没商量过。
冯末一听,浑身冒冷汗,你们都疯了吧?
苟矩吧嗒了一下嘴,“成,就让他写吧。”
冯末不行了,赶紧道:“大侠,这俩货平时最爱读书了,什么春宫无限好、柳下香艳事那些书,他们都倒背如流,这还不止,俩人没事儿还凑在一起写书,叫什么客栈往事,他们最会写字啦。”
苟矩听完,笑道:“那他们的字,写的咋样?”
“好,那叫一个好,往年过年,客栈的春联都是他们写。”
冯末激动了,心里也笑了,不是因为别的,终于有人陪他一起了。
“这样啊?”
苟矩摸了摸下巴,转头对冯末道:“那你还不自己好好练练,作为掌柜的,字写的那么难看,怎么能行,都你来写。”
“”
冯末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他现在最渴望的是,自己发疯,那样不管面对什么,他都能坦然面对了,可最要命的是,他不疯。
正常的很。
本以为,此事已经落下帷幕的时候,从后门又钻进来一人,浑身都是木削,光着的膀子留着汗,一看就是刚刚劈柴完事儿。
“不是我说老冯,你们干他娘的什么呢,还不赶紧的把那三个小玩意儿弄过去,毁尸灭迹”
他话还没说完,发现眼前场面有些诡异。
一边桌上,本来要死的两个正坐在那里嗑瓜子,一个本来也要去死的小子,站在桌子上手握长枪,另一边,店伙计冯四躲在账台后面发抖,自家掌柜的冯末,拿着毛笔满头大汗的写字,憨货两兄弟跪在地上,脸上似笑非笑,却是很憨,厨房里的俩货,居然也跪在那里。
“这是什么意思?”
砍柴的有点不知所以,此时,一道寒光抵住他的下巴,寒光的主人道:“会写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