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我就是大猪蹄子(1 / 2)再次等候
现在应该能明白,这年代京城饭店的区别。
在大院子弟心目中,老莫就是他们的圣地。有身份的人才能到老莫用餐。如果自己能够去一次,可以吹个好几年。因此在文艺作品中,经常就会出现老莫。
在胡同子弟的心目中,新侨才是他们的圣地。同样要很有身份。小混混会被直接赶出门。只有顽主才有资格入内用餐。难怪就变成了——小混混的魔念。
在外国人、外地人心目中,全聚德是他们的圣地。这应该都知道。所以全聚德的名气也十分响亮。
在老京城人的心目中,丰泽园才是他们的圣地。丰泽园除了自己的招牌菜以外,其他饭店里的名菜,他们几乎全都有。虽说不如其他饭店的名厨厨艺,但起码还能说得过去。因此品种最为齐全,到这里请客吃饭,这才是最懂行的土著老饕。
所以一进入新侨饭店,文玉梅立刻就变得手足无措起来。
面对着服务员,庄中尘抱歉一笑:“劳烦您,第一次上门打扰。”
“理解理解。您对象多来几次就习惯了。”
“难怪都说新侨的姐姐们服务热情。我也不献丑了,劳烦您就按照20块标准配菜?”
“小伙子挺敞亮啊?你对象很有福气哦。”
服务员大姐掩嘴大笑。态度不好?那也是要看脸的。谁不喜欢和帅哥多聊几句呢?
在庄中尘的指导下,文玉梅笑嘻嘻的学起了使用刀叉。
“真不方便,外国人为啥要用刀叉呢?”
“其实问服务员要,这里也提供筷子的。就像高档中餐馆,同样会预备刀叉。满足所有顾客的饮食习惯。”
“是吗?西餐厅也有筷子吗?”
“呃……有是有。但身份不够的话,最好不要麻烦到服务员。就是穿大裤衩人字拖,服务员照样会点头哈腰的那种身份。”
“……”
说笑声中,文玉梅已经不再紧张。等到吃完这顿丰盛的西餐,离开新侨饭店,她更是恢复了往日的活泼。
“嘁,我觉得西餐也就是这样,没啥可稀奇的。”
“嗯嗯,你说得对!吃炸猪排都吃的那么的美!”
文玉梅“噗嗤”一笑,张牙舞爪的发出威胁:“胆敢笑话我?庄中尘,你死定了。反正一点儿都不好吃,还不如我做的菜。哼。”
“那么……去我家?好像你还没到我家玩过吧?正好晚上品尝一下你的手艺。”
“不行不行,会被别人笑话的。”
“笑话啥?早晚要上门的。不是有我在吗?”
文玉梅“吃吃吃”笑着摇头:“我不敢。你很坏的。”
“放心吧!咱们院子里的人都挺好。你早晚也要和他们熟悉吧?”
“嗯……”文玉梅眼珠一转,“尘哥,那你要答应我三个条件。”
“成!我都答应。”
“那好。第一,你不能有任何的花花心思。”
“明白明白!”
“哼,第二……就是第二……”
“我不能有花花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