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7章顺其自然(1 / 2)再次等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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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快,转眼就过去了一个多月。

清晨起床,庄中尘洗漱干净。想到昨晚与米翠翠缠绵一夜,他就会心一笑。

穿上外衣,从抽屉里挑了一把一尺多长的黑色长棍,塞到自己怀里。

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庄中尘顺利的追踪lv2,搏击lv3。

尤其搏击已经达到职业级,不仅有徒手搏击,还有冷兵器的器械搏击。如果加上自己良好的身体天赋,起码也属于百人敌……吧?

至于黑色棍子,那就是特意制作的电警棍。庄中尘一共制作了两把。长的可以随身携带,短的就半尺多长,可以塞入自己的公文包。

在考虑防身武器的时候,庄中尘最终还是选择了电警棍。

一个就是不起眼,谁会防备一根棍子呢?

一个就是非致命性,只要不把人弄死弄残,一般就不会出什么大事。

最后一个就是威力够大。这应该都知道,电警棍向来凶名在外。就算后来的老港片里,那些古惑仔最怕的就是内地公安的电警棍。

电影画面上一脸狞笑。姥姥的!看老子滋不死你?

在这里,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庄中尘就亲自设计装作。最终就有了这两根梦中情棍!

在这个年代,干部的权利是相当大的。如果有必要的话,携带枪支都不算稀奇。

比如下乡的时候,许多干部都会配枪。一些跑山区的邮递员,他们也会配枪。甚至所有的学校,校长都会配枪。好家伙!就是这么的硬核。

因此像这种非致命性警械,一般不会有人来管。这连管制刀具都不属于吧?

关上房门,庄中尘就向四合院外走去。

“尘子,遛弯呢?”

“活动活动。呦,三大爷,您老又准备钓鱼了呢?”

“那是。好不容易风和日丽。这鱼也该多一些吧?”

“明白了。鱼也要出门遛弯。”

“哈哈,你小子就贫吧!”

一路打着招呼,庄中尘一路来到大街上。

就在这些日子,他已经有了“遛弯”的良好习惯。先后完成了四件好人好事。

并且有一次在公交站点上,发现别人抓到一个扒手,庄中尘就作为热心群众,把那个扒手扭送到派出所。有趣的是,这居然也算是“抓捕一名犯罪分子”?

然而今天就比较倒霉,遛弯了一大圈,本街道一无所获,对面街口倒是有个老奶奶?

还有就是扒手混混,你们怎么就不出现呢?老子的梦中情棍早已经饥渴难耐了啊!

算了,还是找家饮食店吃早饭。

虽说穿越到京城土著身上,但自己依然难以忍受豆汁的怪味。不过焦圈还算不错。买了三只,外加一根油条。对付着一大碗菜粥,吃的心满意足……

可是刚回到四合院,就听到一群人在闲聊。

“看过新闻了吗?好像咱们和阿三打起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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