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轻声说道:
“我还在找,但我已经有方向了。”
昂热微笑著:
“我以为你会说车子,票子,马子”,听说你和芬格尔的事业在校內搞得如火如茶,还很喜欢愷撒输给你的那辆布加迪威龙,不仅和一个俄罗斯的漂亮同级女生关係良好,现在还和清纯小师妹同居.......””
路明非差点被一口羊肉嘻住,连忙灌了口香檳才顺下去,脸上表情十分精彩。
“校长!您这都是从哪听来的八卦?芬格尔那傢伙的新闻社又在胡编乱造了吧?我和零只是普通同学关係,至於师妹......那只是纯粹的乐於助人。”
昂热笑得像只老狐狸,慢条斯理地又给自已倒了一杯酒:
“是吗?可你在学校的时候经常和零同学一起用餐,至於那位师妹,不是都开房了吗?”
路明非张了张嘴,一时语塞,最后只能无奈地嘆气:
“校长,您这么关注学生的私生活,校董会知道吗?而且,清纯,开房,还有这些乱七八糟的词儿,您可真够与时俱进的..:..”
“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是校长的职责。”
昂热义正词严,隨后双眼迷离,好像思绪飞到了遥远的时间尽头:
“我在剑桥的时候,人们的审美和现在不同,女生们都穿著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的白底高跟鞋。我在嘆息桥边捧一本诗集偽装看书,看著女生们在我面前走过,期待风吹起她们的白绸长裙,”
老傢伙吹出一缕轻烟,露出神往的表情:
“露出她们漂亮的小腿。噢老天!棒极了!我当时觉得自己就是为那一幕活著的!”
“您听起来跟我完全是一丘之貉好么?”
“但现在她们都死了,有时候我会带一束白色的玫瑰去拜访她们的墓碑。”
老傢伙幽幽地说。
“您这转折有点生硬啊。”
老傢伙不理睬他,自顾自地讲述:
“我还常回剑桥去,但那个校园里已经没有我认识的人,我曾在那里就读的一切证据也都被时间抹去了。
我总不能拿出当年的毕业证书,对人说我於1897年毕业於剑桥神学院,那样他们会认为我是个疯子,或者怪物。
我跟人聊天说我只是个游客,年轻时很嚮往剑桥。
一个人走在校园里,看著来来往往的学生们穿著t恤和运动鞋,拿著各种手持式电子设备,他们不再討论诗歌、宗教和艺术,而一心钻研如何去伦敦金融城里找份工作。
可我留恋的那些呢?我倾慕的女生们呢?她们漂亮的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白底高跟鞋呢?我们曾经在树荫下討论雪莱诗篇的李树呢?都成了旧照片里的歷史。
我和年轻人们擦肩而过,就像是一个穿越了百年的孤魂。”
昂热顿了顿:
“你怎么理解血之哀』?”
血之哀?
路明非咽下嘴里的食物,露出思索的神情。
血之哀?
他从没理解过。
这世间的混血种,还有比他路明非的状况更复杂的么?
他在普通人的世界生活了十八年,从身到心都是接触的中国式教育,突然有一天有人告诉他,你是混血种。
结果在混血种的世界待了不到半个学期,又被扔到交界地那个鬼地方军训,生与死的界限彻底淡薄,时间观念也变得没有。
他来回穿梭两个世界,心理年龄早不知道多大了,杀和死亡对他来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他是普通人吗?
不是。
他是s级混血种,龙饗者,风暴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