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未来的陈骁,在2011年签约余正工作室,在长达 6年多的合作期内,他凭借《宫锁珠帘、《笑傲江湖、《陆贞传奇等作品崭露头角,成为备受关注的古装小生。
然而,随着事业发展,双方在资源分配与职业规划上逐渐产生分歧。
最终,为了顺利解约,陈骁选择无偿拍摄 3部剧,以这样的“隐性代价”换来了与余正工作室的和平分手,为这段合作画上了相对温和的句点。
还有未来许多人都熟知的‘邓子祁’,其实是她的艺名,本名邓室颖的她,当年出道时因年纪尚轻,合约由母亲代签。
由于对行业规则的不熟悉,这份合约不仅将“邓子祁”这个艺名的归属权交予了蜂鸟音乐,连她演唱的歌曲版权也尽数归公司所有。
2019年,邓子祁与蜂鸟音乐因版权和经纪事务产生纠纷,最终闹至法庭,法院判决她需向蜂鸟音乐赔偿部份损失,金额约为 900万人民币。
这笔费用,成了她为挣脱不合理合约束缚付出的明确代价。
还有袁杰莹,94年曾因合约问题错过了两次饰演经典角色“赵敏”的机会——夷州版与 tvb版《倚天屠龙记的赵敏一角最初都属意于她。
其中,因她同时签约了唱片公司,需专注于练歌而无法兼顾拍戏,最终只能拒绝夷州版的邀约,为此支付了几十万的赔偿金。
在那个年代,几十万无疑是一笔巨款,足以见得违约代价在不同时代背景下的重量。
违约闹得最大的还要数未来的赵璐丝,4个亿的违约金。
赵璐丝17岁签下的「全球卖身契」里,解约违约金高达4亿,相当于她年收入的10倍。
这可不是吓唬人——snh48前成员黄婷就因为解约被判赔350万,直接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连账户都被冻结了。
赵璐丝要是步她后尘,恐怕连开面馆的本钱都得搭进去。
为此,赵璐丝直接在网上开撕供公司。
晒出抑郁诊断书、控诉公司划款,已经涉嫌违反这项约定。
这场解约风波撕开了娱乐圈的三大毒瘤:
霸王条款:83%的艺人合约存在「全球卖身」「高额赔偿」等不平等条款。
资本压榨:经纪公司把艺人当「摇钱树」,忽视其身心健康,导致行业内卷加剧。
维权困境:解约成本高、取证难,让很多艺人选择忍气吞声。
赵璐丝的遭遇不是个例,而是整个娱乐圈的缩影。
当资本傲慢触碰底线时,法律应该成为保护艺人的盾牌,而不是压迫的枷锁。
从这些典型中可以看出,艺人想要跳槽解约绝对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天星际能放走苏畅,除非这家公司的人疯了,或是苏畅跟陈骁一样,答应给天星际免费拍三部影片。
“这个……”
苏畅犹豫了下,好似有点不好意思开口。
“老板,还是我来帮畅畅说吧!”
邢艾娜见此,站出来说道。
“哦!有什么为难的?”程胜好奇道。
“我答应让天星际投资三部我们的偶像剧,他们这才答应畅畅跳槽到我们公司,老板,你不会怪我自作主张吧!”邢艾娜说道。
程胜嘴角一抽,他还以为有什么为难的,原来是拿公司利益买下了苏畅的合约。
“不怪,三部偶像剧投资权买下畅畅合约,划得来。”程胜说道。(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