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狗的儿子!跟你爹一副德行,欺上瞒下。平时见你也是人模狗样的,没想到居然作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情!”
“狗爹必有狗儿子。”
“王八东西,像你这种东西,肯定是顾儿。”
“狗贼!狗贼!”
吐沫星子漫天对准了赵杰英。刚开始只是几个起头的在骂,转眼间便成了众人唾骂和讨伐的大会。
我在旁边看得直想笑。这帮愚蠢的东西,又是拿狗来比喻人又是拿顾儿来比骂人,弄得好像这两个集群跟他们有多大仇似的。狗于你有何加焉?顾儿于你有何加焉?都是本来无辜的存在,却被这些人当成了“彰显自己道德优秀”的工具。
最为可笑的是,这些人本来想通过咒骂赵杰英的方式来凸显自己的善良正义,却没想到间接暴露了自己的恶心嘴脸。
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狱警说我的时候的一句话:
“哎!像这种人呐,要是少几个,社会就干净的多啦!”
哎!像他们这种人呐,要是少几个,社会就清净得多啦!
想到这里,我差点没有“噗嗤”一声笑出来。
法官面无表情地锤了一下法槌,连续喊了几声“肃静”都是无用。我这时候才看出来,人群当中唾骂的人里面有几个带头的骂的最凶,而且愈演愈烈。
“巴达克尼亚家族请的托儿。”我第一反应就是这样。这些人恐怕是巴达克尼亚家族请来的演员,故意带头煽动周围人的情绪,带起针对被告席的节奏。因为他们知道,自由民主而公证法庭,对于万众所指的恶是无法容忍的。越是把我和赵杰英彻底地勾画成邪恶的化身——推到人民的对立面去,越能够让我们获得重的刑罚。
不过,反正我是有恃无恐。身正不怕影子斜。
还好有警察维持秩序,在过了好大一会儿之后,现场的秩序终于冷静了下来。法官顿了一顿,继续进行诉讼程序。
首先是由原告方律师陈述证词。原告律师是个无精打采的家伙,只是对着手中的文件以一种催眠的腔调念了一遍:
“经由本案负责人员调查,该案于某某年某月某日于某酒馆内发生。在场的x某人与找某人于喝酒聚会结识,认识了同行的少女古尔莲。随后赵x二人在某某宾馆凌辱被害者之后,用剪刀将其杀害,并抛尸。”
“现已经找到了现场作案工具带血剪刀一把,上面确实提取出了犯罪嫌疑人赵某的指纹。并有证人指正案发地点位于某某处某某酒楼。所以我认为,根据法律可以对其提起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的诉讼。另外,鉴于xxx先生在监狱中逃脱的事件,我觉得应当追加其越狱罪。我的陈述完毕了。”
原告律师说完,我的那位被告律师便缓缓地站了起来。我这时才得以看清我这位被告律师的脸。
我可以断定,这家伙不超过三十岁,相比对面的原告律师,实在是有些年轻,
“越狱罪怕是有些名不副实。本身xxx先生的罪责便是没有确定过的,所以公安部门对他行使的应当是行政拘留,而并非刑罚。逃脱行政拘留,不构成越狱罪。”
“更何况。”他言之甚是侃侃,“描述xxx先生与赵先生作案的证据并不确凿,案发细节也并未完备,警方对其进行的行政拘留是否有效,还要另外再议。”
“放你娘的狗屁!”
突如其来的大吼,把众人都吓了一跳,我看见古尔莲的父亲猛地一拍桌子,跳了起来,吼声如同雷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