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3章 接头与交易(求月票)(1 / 2)贫道信佛
审讯室里,周奕他们见到了洪天顺,跟个小老头一样。
周奕看着他的样子,想到的却是还坐在外面那个六神无主、可怜巴巴的初中女生洪湘湘。
女儿苦口婆心地把当爹的劝来自首,本指望着父亲能回头是岸,重新做人。
结果却没想到,她爹其实早就已经罪孽深重,没有回头路了。
洪天顺之所以自首,不是因为他真心悔改,而是自身能力有限,知道已经跑不了了,索性赌一把。
想用最小的代价,来换取一个活命的机会。
所以才会整这一出白莲花的宫心计。
本质上,洪天顺的行为其实和万贵生、黄金宝的逃跑没有什么区别。
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但他太小看警察了。
以为这样就能浑水摸鱼,瞒天过海。
究其原因,周奕认为主要还是当初杀灯哥的事没破案,导致洪天顺低估了警察的能力,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毕竟按照冯有财的交代,警察甚至连常规排查都没有查到他头上。
这个灯哥平时估计得罪的人不少,正常排查应该查不到洪天顺头上。
再加上灯哥的尸体一直没被发现,所以只能定性失踪,无法定性命案,警方投入的精力自然也就不一样了。
洪天顺和万贵生还不一样,万贵生常年刀头舔血,警惕性早就已经磨练到极致了。
而洪天顺这种人,是很容易因为多年前的违法犯罪行为没被发现,而形成侥幸心理的。
只能说明,这人当初能发家致富,确实只是一只站在了风口的猪而已,本身并没有那么聪明。
面对冯有财的交代,洪天顺懵了。
他似乎还想狡辩一下,可目瞪口呆地想了半天,最后突然甩了自己一个耳光,哭丧着说:“我……我干嘛把冯有财也交代出来啊。”
其实周奕当时看笔录的时候,也没弄明白,洪天顺为什么把冯有财交代了出来。
是顺嘴说秃噜了,还是想多立立功?
仔细分析了下洪天顺的行为逻辑后,周奕得出了一个结论。
洪天顺大概率认为,冯有财并没有实际参与过犯罪,所以警察应该不会抓他。
如果警察找冯有财了解情况,冯有财实话实说,岂不更能证明洪天顺只是居中联络,并无实质犯罪行为。
他没把冯有财当成“同伙”,而是当成“证人”了。
周奕虽然没见过冯有财,但毫无疑问,这人肯定比洪天顺要聪明。
因为无论是当年的案子,还是现在的案子,他的罪都是最轻的。
既然警察都已经找到他了,说明洪天顺他们肯定是已经落网了,还把他给供了出来。
团伙犯罪中,罪行最轻的那个,基本都是突破口。
毕竟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好死不如赖活着。
冯有财无疑做了个最正确的决定。
孙支队直接让周奕他们接手了第二轮审讯,把所有的犯罪事实给夯实了。
只是灯哥的尸体具体埋在了哪里,洪天顺表示自己是真的记不住了,因为他们三个不是黄金宝,并不熟悉山上的地形。
当初他们埋完尸下山,花了很长时间,还走错了路。
因为那都是野山。
那这算是一个问题,接下来估计肃山本地警方要花大量警力去搜山了。
虽然洪天顺和冯有财都承认了杀害灯哥的犯罪事实,但有没有尸体,在法院量刑的时候是很重要的评判标准之一。
一二零案,洪天顺的涉案程度,肯定不足以判死刑。
如果灯哥的尸体也找不到的话,洪天顺估计也不会被判死刑。
因为尸体灭失带来的证据短板,会抵消部分从重判决,甚至限制死刑的适用。
虽然假如最后洪天顺真的被判了死刑,那对劝他自首的女儿洪湘湘而言,无疑是一种无法磨灭的伤害。
但违法犯罪后的判决,本身就是法律公正性的体现,怪就怪洪天顺自己在干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时,没有替那个懂事的女儿想一想。
至于他前妻王瑾,周奕打算看在小姑娘的面子上,放她一码。
一月二十一号的凌晨,洪天顺去过她们家,他交代的理由是想在那边躲一躲。
虽然王瑾在面对周奕他们的询问时,隐瞒了这件事。
但从结果来看,她当时并没有让洪天顺留下。
没有收留,没有给钱,也没有提供帮助,在法律认定上就属于是缺少“窝藏”的核心行为。
因此不构成窝藏包庇罪。
只要做个笔录,把当时的情况都说清楚就行了。
尽管周奕也发现了,洪湘湘的这个妈三观也不太正,但终归是她的亲生母亲,也是她的监护人。
周奕还是希望这个懂事的姑娘,能有个不那么差的结局。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洪天顺这事儿还没完。
给他前妻做笔录的时候,周奕发现她神色异常慌张,一看就是有所隐瞒。
于是就诈了她一下,结果不费吹灰之力,对方就交代了。
原来那天半夜,洪天顺并不是想去她们家躲一躲的。
而是给了王瑾一样东西,说是万一自己有个三长两短,这东西就是留给儿子和女儿的。
洪天顺给她的东西,是三根金条!
现在被她藏在了她家厨房的米袋子里。
让人去她家取来之后发现,洪天顺给她的三根金条,和之前发现的另外七根金条如出一辙。
这让周奕直接无语了,这个洪天顺的为人真的是猥琐至极。
居然还有事情没交代。
于是又拿着这三根金条,对洪天顺进行了第三次审讯。
一晚上,对同一个犯罪嫌疑人连续进行三次审讯,每次都还能审出新的东西来。
这种事连周奕都没碰到过。
可见这个看似老实的洪天顺,骨子里有多无耻多鸡贼了。
不过人证物证俱在,再鸡贼也是白瞎,他只能老老实实交代。
周奕本来以为,这三根金条是万贵生关照他这个老大哥,所以偷偷提前给他的。
毕竟金条这部分,只有他们三个人分。
万贵生埋在狗窝下面的包里藏了六根,他和孙大雷一人两根,洪天顺两根,也合情合理。
可真相却并非他所想的那样。
洪天顺交代说,这三根金条是他偷的。
不过不是从江昱的包里偷的,因为那个包他压根就没有接触过。
而是从江昱的身上得到的。
或者更准确来讲,是江昱被拉下车暴打的时候,从他身上掉出来的。
万贵生应该是明确要求过,孙大雷在杀人之后进行搜身的。
所以孙大雷用石头活活把江昱打死之后,就开始气喘吁吁地进行搜身。
孙大雷搜得还相当仔细,摸了很久。
但他不知道的是,在江昱倒地不起之前,有个小布袋从他身上掉了出来。
因为江昱刚被拖下车的时候,他也试图过躲闪和逃跑,只是很快就被孙大雷踹倒了。
应该就是这个过程中,一个束口的小布袋从他身上掉了出来。
其实孙大雷和洪天顺都没注意到。
可洪天顺刚好一脚踩在了那个袋子上。
他当时就感觉,踩上去不对劲。
弯腰一摸,就摸到了一个布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