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414章怀孕时候的灾难2</h1>
怀孕时候的灾难2
黑鹰组四人进入警戒线内,他们看见陈萧正在对女尸进行体表检查,那个装尸体的粉色行李箱叶子正在对箱子里面提取物证线索。
“陈萧,你尸体检查得怎么样了?”
“女被害者头上有损伤,是开放性的创口,像是与什么比较坚硬的物品碰撞形成的伤口,有血迹,但是不是致命伤口我们目前还不清楚,还需要等解剖尸体才知道。但是我们检查了尸体周围并没有发现血迹,所以这里应该不是第一现场。我和叶子把尸体从粉色行李箱搬出来的时候,发现这个行李箱应该是非常新的,还没有用过。”
尸体当时是蜷缩在行李箱内,根据肝温和尸僵程度推断的话,被害者至少死了有十个小时以上,所以陈萧推测被害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当天凌晨的一点至两点之间。
“而且你们可能或许还不知道,被害者已经怀有五个月的身孕。我当时看到行李箱就感觉到比较奇怪,因为这个粉色的行李箱实在是太大了,被害者的身形比较瘦小,所以用这么大的行李箱是不是有点太浪费了。可是现在完全就不会这么想,如果不用这么大的行李箱,那么被害者的尸体肯定就装不进去。基本情况我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我现在要把尸体拖回到省厅去。叶子,接下来就交给你们了。”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王晓,首先一个我们在现场没有发现能够证明被害者身份的物证,我和市分局的技术人员把整个公园的垃圾桶都搜了一遍,并没有关于被害者的物证第二个在现场我们就只发现了嫌疑人遗留下的这个箱子和嫌疑人的足迹。”
“那被害者的证件有没有可能是嫌疑人直接扔到湖里面吗?”王晓说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这个我们也不清楚。不过我们已经通知公园打捞人员进行大规模的打捞,应该很快就会有线索。其次我们在现场发现了嫌疑人的足迹,由于被害者没有穿鞋,在现场也没有赤足印,看尸体的脚底部也是非常干净的,这说明嫌疑人是将被害者放在行李箱里拖过来的。草丛的泥土有拖拉行李箱的痕迹,它可以证明我说的。”叶子解释说。
“能不能判断嫌疑人是从哪边进来的?”
“可以。从草的倒地方向以及泥土中行李箱轮子滑过的痕迹来看,嫌疑人应该是从我们进来的方向进来的,因为这边离抛尸地点最近,也比较容易逃跑。”
“除了你说的这些东西,嫌疑人还有没有在现场遗留什么呢?比如手套、凶器之类的物品啊。”
“没有。我们在现场并没有发现你们之前所说的凶器或者手套一类的,看来这个嫌疑人扔完箱子后用树叶把箱子遮住后就离开了,这表示嫌疑人当时应该是特别果断,没有一丝犹豫,看来嫌疑人是决心要杀了她。至于行李箱里的一些物证我们要带回去鉴定才知道,其它未见明显异常。”
不知道言季东那边有没有调取到什么关键线索。
黑鹰组先把队撤了,跟牧旭说:“我们现场差不多已经勘查结束了,你派两个侦查员守到这里就可以了。你可以选择和我们一起去公园派出所,这公园的监控录像应该归他们管,言季东正在里面调取这里的监控录像视频。”
“好的,我也跟着去。”
黑鹰组他们来到公园派出所,言季东还在里面察看当晚所有探头的监控录像,可是结果却不容乐观。
“我已经看了两遍了,都没有看到车子的踪影。”
“那你把除了公园门口的监控视频,还包括路口和路段的监控视频都可以调取出来,这应该会有一些线索吧。”
“我已经试过了,可惜没用。因为当时根本没有一辆车停在公园附近,如果有人拖着粉色行李箱的话,那么从监控应该很明显就能看出来,但是现在根本没有。”
“那除了这个外,公园的监控录像应该能拍到嫌疑人抛尸的过程吧。”
“没用的。这个方法我们也已经试过了,公园里面是没有监控视频的,再加上嫌疑人抛尸地点是在树林里,所以就算有监控,也是拍不到的。所以我们只能依靠公园门口的监控,看是否有没有拍到嫌疑人了,目前我们是没有看到。”
“如果说既然嫌疑人不会坐车的话,他知道路上有天网,他应该会选择乘坐地铁或者公交车。”邓恺推测道。
“地铁我估计不太可能。如果嫌疑人乘坐地铁的话,那么他首先就需要过安检,如果把尸体放在箱子里,安检根本通过不了,所以嫌疑人只能乘坐公交车了。无论是乘坐公交车还是出租车,只需要不被天网拍到他下车就可以了,但是车上还是有监控的。这个任务就交给邓恺和黄鸣去办了,邓恺你应该知道我想调查是什么。”
“明白。案件分析会结束后我就立刻去调查。”
“言季东,我们收队吧。看时间,陈萧也已经尸检结束了,我们还要回去召开案件分析会。”
“你们等一下,我刚才发现一点线索。你们看这段监控录像,在最右侧是不是有什么东西闪闪发光?我怀疑那是行李箱的拉链。你们等我把这最右侧的视频画面放大。”
一放大后,那个行李箱的样式就显现出来,虽然还只是比较模糊的画面,但是整个行李箱的样子和颜色都非常清楚,和在公园发现的行李箱是同一款式,所以现在看到的这个行李箱里面装的应该就是尸体了。
“不过嫌疑人倒是看不清楚,只能知道这是男的。由于天气太黑了,所以根本看不清嫌疑人的相貌。行了,我已经把这段视频监控拷贝了一份,接下来我们回省厅吧,我们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完。”
2021年8月6日晚上800天气: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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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姚局准时召开案件分析会,参加的人员:黑鹰组、詹教以及牧旭所带领的刑侦分局侦查员。
“陈萧,你先来说一下被害者的尸检报告。”詹教说。
尸表检查:被害者的前额部磕碰形成的伤痕,但这伤口不是致命伤口,但是由于力气过大,足以导致昏迷。被害者的脸色发绀,眼睑膜有出血点,颈部索沟有勒痕,尸体大腿右侧有大量尸斑,这应该是被害者被装进行李箱的体位所导致的。被害者的颈部没有抓伤的痕迹,这应该是被害者在被勒死之前就已经昏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