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时,李静还顺带问了一句“那我什么时候再来呢?”
“一年最多可捐34次,每次周期10天,休息两三个月等到卵泡恢复生长即可。”
一年后的时间,李静的身体也越来越差了,而且最近一年的经期不正常,所以李静找了一天去公立医院检查。
检查报告显示: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月经紊乱、表现为经期延长、甚至闭经等。医生说,由于李静捐卵太频繁了,所以她的情况非常严重,以后甚至都有可能不能再怀孕而且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会引发水肿、腹水以及肺栓塞等症状的出现。
李静看完她的检查报告很害怕,她想自己以后该怎么办?不能继续捐卵、不能继续代孕,钱也没有,什么都没有,她的这辈子就这么完蛋了。
于是,她决定找高勇,要回自己的孩子。所以李静又再次去到某“代孕”公司,联系上“代孕”公司的前台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说:“您好,这次你来有什么事情?”
“我想找我之前的那个客户高勇。”
李静觉得之前对方也是通过这家“代孕”公司找到她,所以她想找到高勇就必须通过这家“代孕”公司。
“这不可能。因为我们的客户资料都是保密,你先说你有什么事情吧?”
“我想要回我的孩子!”
“这不可能。之前我们就已经说好,代孕手术的那个孩子不归你,是客户的。而且我们签订的合同里也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客服人员直接拿出一叠合同扔在李静的面前,李静看见那些合同瞬间慌了神,她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特别她看见自己签的名字还在那合同上面,她完全懵了。
李静还是赖在公司里,客服人员实在没办法,叫人把她轰走了。但是第二天她又来了第三天第四天依然如此,所以“代孕”公司的客服人员都烦死她了。所以没办法,客服人员只有通知高勇与李静见面。
当高勇来到“代孕”公司时,见到了李静,他一看见李静,便关心地问道:“你怎么这么瘦了?而且脸色还很憔悴。”
这让李静莫名的感动,她说:“我没什么,就是最近吃不好睡不好。”
“怎么了?”
“有点想念我们的孩子了。”
“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只想要回我的孩子!事情过后,你还是你,我还是我!”李静恶狠狠地说道。
“这我肯定不同意!我们之前就已经说好的,你是不可能认回这个孩子的!”高勇坚定地说。
“你不是喜欢我吗?如果你把你的孩子还给我,我也是你的。”李静说。
“你别想了,我是绝对不可能离婚的!我告诉你,我能有今天的一切都是我妻子给我的,所以我根本不可能离婚。你说我离婚了跟你在一起有什么好处,一你没钱,二你已经生不出来了,三你这个人已经完了,所以我跟你在一起没有任何利益。所以你赶紧滚吧!”高勇怒道。
“行!我已经看清你这个人,既然你们做的绝,那你们也别怪我。我要举报你们,我要去法院告你们,我还会告诉记者我要把你们曝光,让全国人民都知道!”
客服人员叫来了保安,说:“赶紧把这个疯女人轰出去!这里以后不欢迎她。”
就这样,李静打算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要回自己的孩子。
但是现实却是残酷的。李静首先来到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她将事情的原委和过程都描述了一遍,但律师是这么告诉她
“对于代孕我国法律是严格禁止的,任何机构不得开展。根据原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01年颁布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除此之外,在2003年8月,原卫生部又发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准则,其中也明确规定禁止实施代孕技术。”
李静完全被律师的这段话吓傻了,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律师看到李静没有反应,她便继续说:“虽然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实施代孕,但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不少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在实施非法代孕,比如地下医院,而且经常打排卵针很容易丧命。”
李静谢过律师后,她便又来到了刑侦支队报案和卫生局举报某“代孕”网络公司。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连同记者赶往某“代孕”公司进行调查。
警方问公司的负责人:“听说你们公司最近在招有没有人做代孕妈妈或者捐卵者?”
负责人本来刚想说,就被警方的一句话怼回去了:“你先别着急抵赖,我们已经注意你们很久了。今天有人过来报案称你们私下做着代孕等非法行为,而且她还去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你们,所以你们就等着被查。”
“这……”
“我现在我问一句,你答一句。不是你该问的事情就不要多问。”刑侦支队的指导员说。
“明白!”
“你们这代孕公司怎么收费的?”
“我们这代孕公司的主要以代孕和捐卵为主。代孕中的试管代孕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人工授精式代孕,即代孕者提供卵子与对方的精子受孕并生育孩子,价格为25万元。另一种则是全试管代孕,即精子与卵子在人体外结合,培育成胚胎后通过试管移植到孕母的子宫中,由代孕妈妈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的过程,代孕妈妈与孩子没有任何血缘、基因遗传等关系,价格在26万元。而且我们这有代孕包含多个等级的服务项目:38万元普通套餐、63万元包成功、88万元包生男孩等。”
“难道你们不知道这些都是违法的吗?”
“不说。有谁知道呢。代孕手术一般在地下医院做,公立医院不给做。代孕目前属于灰色地带,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你们这价格都挺高的啊!”
“但是我们这都是明码标价,除了代孕,还有捐卵的业务。普通人15万元,本科学历的23万元,研究生6万元,博士生8万元,捐卵者身高在1米7以上、相貌好的,补偿费23万元。”
“那如果不是生的男孩怎么办呢?”警方问道。
“如果检查发现怀的不是男孩,即使大着肚子也要流掉孩子,直到怀上男孩为止,这样才能拿到钱。不过这笔钱并不是一次性结清,代孕妈妈怀上后给第一笔钱,第三个月付一笔钱,第五个月再付一笔钱,等孩子出生做完亲子鉴定后,付清所有尾款。如果中途不小心流产了,代孕妈妈可以获得3万元补偿费。”
“那不是对身体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吗?”
“那些女的为了钱她们这些可不在乎。”
“从现在开始,你们这家公司已经被查封了。”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负责人听到这番话,立刻怒说道。
但是事情肯定就不会这般结束,这还只是开始……
李静这段时间一直待在派出所内,她哭泣着和民警同志说:“我只想要回自己的孩子!但是代孕公司的人不肯,因为事前已经签订了协议,来规避这些风险,所以他们不准备把孩子给我。”
“那你不打算去起诉他们吗?”
“肯定要去,我已经找了律师。”
“律师是怎么怎么回答?”
“这种代孕协议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所以它是无效的。”
代孕过程中,代孕方会与委托代孕方签订“代孕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代孕协议”中,代孕女性的子宫被作为“出租物”来使用,婴儿被作为交易的对象,这不但亵渎了女性人格尊严,导致人伦关系混乱,还违背了社会的公众秩序和善良风俗,与民法总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应属无效。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实施代孕技术将会进行以下处罚:非法医疗机构违法实施代孕行为的,将被停业、没收非法所得、药品器械,并处以1万元罚款合法医疗机构违法实施代孕行为的将被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孕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开展非法代孕活动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主要有:非法行医罪、遗弃罪等。
而且律师也针对这个案子说明了具体情况:代孕妈妈违约,代孕所生的子女抚养权归谁的问题作出了回答,人身关系不可转移和变更,亲子关系是自婴儿出生即确定的,不因当事人的协商和约定而变更。借腹生子的,即使提供受精卵的夫妻与孩子存在血缘关系,代孕者为小孩的生母,依法享有对小孩的抚养权。
李静与高勇夫妇也展开了一场民事纠纷,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最后经由法院判断,孩子依然归孩子生母李静抚养。
虽然代孕本质上属于出卖身体器官的使用权,但代孕妈妈和代孕所生子女之间仍具亲子关系。在法律关系上,代孕妈妈与所生的孩子属于自然血亲下母子关系。代孕妈妈享有作为母亲对儿女的所有权利,也应尽到作为母亲应尽的义务。若不尽义务,孩子的父亲就可以此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至于抚养费问题,代孕所生子女在法律上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