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49 傲慢与偏见?我真不是奴隶贩子(2 / 2)达根之神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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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句自嘲,外面没有挂在墙上的衣服,甚至衣服都没有几件。看起来都不像是服装店,反而更像是沙龙。

罗兰在这边暗暗为有钱人的生活震惊,店主也在那边也在暗暗为大贵族老爷感到震惊。

因为这位老爷身上穿的服装...他看不懂价值和材料。就连那位夫人刚刚给那位老爷擦脸的手绢,他也看不懂!

他以前可是专业的裁缝!

不说这位老爷和夫人,就是那些侍女和骑士,都不是一般的大贵族...她们的装扮、气质都非同一般,有意无意间散发着上位者的气度,一个个的像是女王!

而这群优雅的女贵族,都是这对新婚夫妇的随从!

这不是一般的大客户!

听人劝,吃饱饭。店主原本是不想在这开这么一家店的,毕竟东西卖的太贵了。开在海港这种地方...好像不合适。

但从这几天来的客户来看...北方的‘魔法师老爷’们是真踏马有钱!

他们都是用宝石来当钱花的!

听说老家那边最近打算用啥替代‘银便士’?

纸!用纸替代!

教会的老爷们,简直是吸血吸疯了!

罗兰看了一会画册后,问道:“我刚刚在街上,看到一些带着高顶帽的绅士,戴着一种‘圆圆的黑黑的’的镜片。那东西叫什么?不是单目镜片,是双目的。”

店主恍然哦了一声,赶紧让店员去外面买几套墨镜回来。

罗兰挑了一个把玩了一番,感觉蛮新奇的。

墨镜罗兰见得多了,但这种墨镜非常的复古,是那种小、黒、圆的墨镜。一看就像那种纨绔子弟。

让罗兰想起了九品芝麻官里面的洋墨镜。

罗兰问道:“我手里的这个,在南方要多少钱?”

店主用询问的目光看向了刚刚那位去买东西的店员。

店员含蓄的笑道:“大人,您手里的这副是比较贵的,用的是上好是石英。一般要8个先令。”

罗兰掏出了八枚‘暮光银洋',店主看了一眼那银币,急忙说道:“大人,您这是银洋,而且是大银洋,一枚是4个银先令...”

店主知道罗兰不懂得南方的货币,于是给罗兰讲了一番。

在南方,巫师与凡人混居。大家不用魔法石作为货币——他们的炼金技术不够先进,没有贤者之石这种东西,制作不了魔法石。

所以用魔法石这种能量货币来来充当货币,对他们来说是一种非常非常奢侈的事情。

他们将魔法石当做了一种战略物资。

南方的货币主要是白银和铜,也有金币但很少流通。

货币共分为金镑、银先令与铜便士。

1金镑=20银先令=240铜便士。

金镑最早能兑换一磅重的白银。但现在物价越发膨胀,1金镑远远不值那么多钱了。

银先令也是,代表的是1g左右的白银。

暮光的银洋质量非常好,4.5g左右重量,含银量92%。而且做的非常精致,所以暮光的一枚银洋值个4银先令。

听完之后,凯瑟琳愣了半天,她问道:“这么好的石英,才卖两块银洋嘛?”

上次她让人来南港买了一个玩,听女仆说那人向管家要了二十多块魔石。

这一对账,差了一千多倍!

凯瑟琳女老爷被下人哄了!

不过领主被下人骗也是常有的事儿。大家都会睁只眼闭只眼。暗暗在领主身边捞油水,就算最忠诚的女官,有可能都是大贪污犯的!

所以领主身边的人虽然对这些事儿都清楚,但却不会主动点破,毕竟太得罪人了,同时也会损害自己的利益...这城堡里,宫廷里的水深着呢。

罗兰听完凯瑟琳的话后,也傻了,他指着外面说道:“我的姐姐,这墨镜卖8个银先令已经够贵了,两块银洋呢!

要知道外面的平民们身上穿着的衣服也就两块银洋...是这样嘛,先生?”

罗兰看向了店主。

店主笑着说道:“是的,大人。平民的服装,一般6-13先令--这是不算鞋子的价格。

如果单买一双不错的靴子要10-12先令。鞋子比服装贵的。

至于更高档的...您在外面看到的那些体面人的绅士服饰,或者女装,一般在1-3金镑左右,马装要10金镑以上。比平民的服装贵了二十倍有余。”

罗兰说道:“所以,凯瑟琳小姐,一件普通衣服就价值2-3块了,这个墨镜价值两块银洋,蛮贵的了。和靴子一样贵了。”

凯瑟琳好奇的问道:“可是...墨镜是奢侈品,鞋也是吗?”

罗兰沉默了片刻,认真的说道:“凯瑟琳,像是港口这样的地方,深受南方的影响,没有麻瓜与巫师的种族之分,人们都懂得一些魔法,工厂也在建立,生产力非常高。

工人们一年的薪水可能有40-80金镑,女仆也一年也有三四十个金镑收入,大家花上十几个先令买一套体面的衣服,还是买得起的。

小康家庭咬咬牙,夫妇会给花上个几个金镑的钱,买上两套体面的男装女装,用来在一些高档场合社交——再有点钱,可能还会多花个5镑的钱弄个二手的银怀表。

所以,对于南方人来说,鞋子还真不算是奢侈品,甚至靴子都不算奢侈品,只能说是有点小贵的日常用品罢了。

但对于我们东境内陆的很多地方来说,对于您治下的人民来说,鞋就是奢侈品!

甚至连衣服,被褥都是奢侈品!

因为大家一年能攒下几个银洋...也就是一年攒下十几个银先令就不错了。

乡下人就不说了,1/2先令就能买4磅重的面包了,一双靴子或一套衣服的钱,都够买80磅不错的面包了!

而一般种麦子的庄家汉们,是吃不起面包的,黑面包那是富农们吃的,一般人吃的是糊糊。

一双鞋的钱,能让这一家老小吃饱好久好久的饭了。

而对于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人来说,能吃的上一顿饱饭,就是他们毕生的最求了。

佣兵们算是一个很有钱的群体了,可他们也“穷”。鞋与衣服对他们来说也很值钱。

我们以前去剿匪的时候,抓到俘虏了肯定是要把鞋子、衣服拿走再押送走换钱的。

强盗们抓到人后,更是要扒光了衣服再杀。

骑士老爷、领主老爷赏赐下人的时候,赏赐的也都是旧棉被、旧衣服、旧毛衣的。

这些东西能穿,能保暖。让一家人过的体面。而且比金银实用。因为在咱们内陆,你有银洋,未必能买的找多少衣服...生产力在那呢。麻瓜可不像是巫师,做一套衣服费劲着呢--家里得有人脱产。少一个人干活,家里的小孩可能会被饿死的。

但事情却很矛盾,少一件衣服,大家就能吃饱饭,能多活下来一个人。

可若多一件衣服,多一件棉被,这冬天家里的孩子,可能就死不了了。

所以,领主若哪天赏赐了一套旧被褥,或者旧毛衣,那就是天恩!

这类东西也不怕用旧,毕竟大家穿着衣服是为了活,不是为了体面。脏点旧点又能如何。

因此,所有的棉织品,毛织品都是比金银更为实用的硬通货,是能穿能用的货币。

若碰上灾年,将这毛衣、棉被一卖,那就能够一家人渡过这场灾了。”

凯瑟琳听完后感叹了好久,然后她好奇的问道:“所以,为什么强盗们要把人的衣服脱光了再杀呢?”

罗兰说道:“因为衣服上沾了血,就不值钱了...强盗们杀人的时候,是会放血的。活人好放血,这样杀的话,肉能卖。”

凯瑟琳听傻了:“卖人肉?”

罗兰说道:“是的,凯瑟琳小姐。内陆有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

确切的说,是把人肉当牛肉卖。

因为要是会切的话,这人肉切完了的样子,和牛肉看起来是差不多的。

而99%的人一辈子都没吃过牛肉,所以这牛肉和人肉吃起来...大家吃进嘴里也分辨不出来。

有那黑心的领主,专门用人肉当牛肉犒劳下面的人,毕竟这牛的价值可比人贵多了。

一个健康的奴隶才4-6块银洋,比衣服都便宜。而且不挑食。奴隶用废了,宰了吃肉可以废物利用。

而一头牛得20多块银洋嘞,而且挑食不好养活,得精心伺候。牛金贵着呢,可舍不得像奴隶那样往死里用。更舍不得杀。

因此,市面上...我是说世俗底层市面上的牛肉,其实大多都不是牛肉...是人肉。”

这回店主也听傻了。

这位老爷以前都干过啥买卖?做过奴隶贩子吗?不然怎么懂得这么多?

他不知道这是罗兰听闻的事情。当然他在去稻城镇路上与佣兵们做任务事,也遇见过类似的事情。

但更多的知识来自瓦莱里亚佣兵,他们去过全世界,知道好多好多故事。

而在罗兰的印象里,也就瓦莱里亚人过的不错,周边都是穷的没裤子穿。

各国都一样,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

在这中世纪的时代里,有的是黑心的领主们把人当羊养。

对于罗兰所说的这些内陆的事情,凯瑟琳陷入了深深的震惊中。

她以前从未关注过这些事。

她看着窗外繁华的、时尚的街区,脑中回想着自己治下的那些麻瓜、领主和巫师们的事儿,久久都无法平复自己的心情。

南方都如此繁华了,东境却如此黑暗野蛮。

上辈子她从未关注过世俗,空有一腔热血,到头来却什么都没有改变。

恐怕即使那时的自己成功了,‘人’这个物种和‘巫师’这个物种也存在着隔离,依然会是两个物种。依然什么都不会改变。

这一次绝不会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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