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值此清秋时节……”
下午四点,常春市十一中操场主席台上,一名刚刚升入高三的男生正慷慨激昂地念诵着手中的演讲稿。
这是他们正式步入高三后,第一次全年级大会,名为高三动员大会。
在高三文科班一班,班主任站在最后边,扶了扶眼镜,随后悄悄观察班上的学生。
后排的男生们老老实实站着,一动不动,就跟站军姿一样。
前排的女生一样很安静。
唯有一名留着黑色长发,皮肤白皙,身姿婀娜的大眼睛女生,她一边用右手轻轻拨弄前边女生的长发,一边轻声哼唱《永不是失联的爱》。
“孟紫义,老班盯着呢。”
前边的女生低声警告。
孟紫义轻笑,“怕啥,老班八百度的近视眼,他哪里能看到我们这边的情况。”
“别弄我头发了,你的手油乎乎的,刚刚吃盐焗鸡爪了。”
孟紫义眨了眨眼睛,“我早洗手了,现在一点都不油……”
她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小燕子,你几天没洗头了,我的手咋这么油了?”
前边女生气恼道:“死女人,别说了。”
“真的好油,比我爸的脸还油。”
周围有女生低声轻笑,前边女生翻了个白眼,“死女人,待会饶不了你。”
“来呀,谁怕你啊。”
两个人是好朋友,孟紫义打闹惯了,并不害怕。
她随后松开了手,接着双手背在身后,继续哼唱《永不失联的爱》。
“下面请所有高三同学跟着我说。”
不知道过了多久,学生代表说完了,老师代表说完了,校长说完了,另一名学生代表上台,随后举手宣誓。
“我宣誓,我将勤奋刻苦,好好学习……”
台下高三学子纷纷跟着大喊。
孟紫义还在哼歌,跟着同学们的呐喊,她的音量还稍稍提高一些。
“噫,大家在干嘛?”
孟紫义忽然发现所有人都望向主席台,一脸肃穆,头发油腻的好友亦是昂头仰望前方。
似乎前边有帅哥。
可前边并没有帅哥啊,那位带领同学们宣誓的男生样貌普通,身高不到一米七,在孟紫义眼中毫无魅力。
“我们要不负父母,不负青春,不负梦想。”
同学们齐齐大喊,孟紫义这才明白,大家伙这是给感染了,要好好学习,正在大声宣誓。
她笑了笑,接着哼歌。
她就喜欢这样略带悲伤的歌曲,《可惜没如果》,《永不失联的爱》是她最喜欢的两首歌。
终于宣誓结束,伴着一阵热烈的掌声,动员大会结束。
孟紫义和头发油腻的好友闹了一阵,便一起前往食堂。
“死女人,你打算上什么大学啊?”
孟紫义想了想,“我想去京城读书,见见世面。”
“谁不想去京城读书啊,我问你想要考什么大学,要学什么专业?”
“不知道啊!”孟紫义跟着问道:“难道你知道?”
好友肯定说道:“我当然知道,我要考我们省的中医药大学,我的目标专业是药学,争取以后考药师,自己开一家药店,你看看我们市,现在一百米就有一家药店,我自己开一家,赚钱还省事,没有职场烦恼,这一辈子都轻轻松松。”
好友说到未来,神采飞扬,目光坚定,油油的头发都飘了起来,在浅浅的昏黄的光线下,更加油亮了。
孟紫义怔怔看着好友,莫名生出一股羡慕之情。
她仔细想了想,好像自己从小到大都没有特别喜欢的职业。
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布置关于梦想的作文,有的同学要当医生,有的同学要当老师,有的同学要当科学家。
孟紫义想来想去,都不知道该干啥,后来看到新闻,明星艺人走哪都有一群保镖跟着,似乎挺威风,她就写梦想当大明星。
可是具体当演员,还是当歌手,或者是其他行业的大明星,她从来没有仔细考虑过。
她真的很喜欢唱歌,有过同学夸她唱歌好听,可更多同学说她唱歌贼难听。
“看着我干啥,你要投资我开药店啊?”
孟紫义摇摇头,“还是算了吧,你数学比我还烂,小心连账本都记不清楚。”
两个人随后一起去食堂吃饭,高三动员大会后,不少学生都在讨论自己的目标。
十一中是省重点中学,高三的学生们大多梦想远大,想做很多事。
孟紫义听着同学们的讨论,感觉往日非常喜欢吃的西红柿炒鸡蛋和焖鸡都乏味了,她猛然发现一件事,自己好像还没有想清楚应该干啥,考什么学校,什么专业。
“快点吃,吃完了回班上,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学习。”
好友有了干劲。
孟紫义扬起手腕,看了眼电话手表,木然点了点头。
不久后,两个人回到了班上,不少同学都坐下来学习了,孟紫义感觉自己与这些人格格不入,她皱起眉头,目光巡视,总算找到一个没有学习的家伙。
那是坐在最后一排的一名男生,叫李雁,外号李大鸟。
长得挺帅的,虎头虎脑,有一种憨憨帅哥的感觉。
这家伙此时拿着一本篮球杂志,耳朵里塞了蓝牙耳机。
孟紫义看了看时间,六点整,还有二十分钟上晚自习,她便走了过去,“大鸟,听啥呢?”
李雁扫了眼孟紫义,“干啥,我这本杂志是借的,我都没看完。”
“谁问你看什么了,我不喜欢篮球,我问你听什么。”
李雁大惊失色,他没想到自己戴蓝牙耳机如此明显,“你怎么知道我戴耳机了?”
“全班都知道了,你是不是傻,你摇头晃脑的,谁不知道你在听歌,你听啥啊?”
李雁先是一阵慌乱,回过神来,撇嘴说道:“他们都要考重点大学,我随便考一个二本混日子就行,我怕啥,我就要玩。”
他随后抬头望向孟紫义,接着严肃说道:“孟紫义,你是不是江常安粉丝了,他今天发新歌,你不知道吗?”
“我不知道啊,我没带手机。”
“别说哥们小气,我现在就让你听听他的新歌。”
李雁随后掏出一根蓝牙耳机递给孟紫义。
“呃,好脏啊,你多久没挖耳屎了。”
孟紫义吹了吹耳机,随后拿李雁的本子拍了拍,这才放入耳朵,“新歌叫什么?”
“体面。”
“来不及再轰轰烈烈,就保留告别的尊严……”
一个留到伤感的男声响起,平静的歌声中,蕴藏着不一样的力量。
“这……”
孟紫义瞬间沉浸其中。
这首歌正是她最喜欢的,略带伤感的情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