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将青春翻涌成她,也曾指尖弹出盛夏。”
“逆着光行走,任风吹雨打。”
歌词连在一起,会觉得有些怪,有些牵强
但在比烂的年代,这首歌的歌词已经算是上乘。
不过歌词中出现了“长野”,这是岛国的一个县,被很多歌迷诟病。
江常安打算改一下,就改成“旷野”。
“而长野的天”改成“而旷野的天”。
今天依照记忆,一边弹吉他,一边轻声哼唱,他写下来《起风了》的歌词。
“写完了吗?”
就在江常安放下吉他,打算整理歌词,然后回家时,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响起。
李亦桐提着一个塑料袋,出现在办公室门口。
霞光退了不少,办公室昏暗许多。
她白皙的双腿格外的醒目。
江常安笑道:“取到那条裙子。”
李亦桐摇摇头,有些失落,“没有,给人借走了。”
江常安拿起吉他,“我已经把那首歌写出来了,我唱给你听。”
李亦桐点点头,来到了窗前,靠在窗户玻璃上,微笑看着她。
江常安随后戴上吉他指套,弹了起来,跟着望向李亦桐,轻声唱道:“这一路上走走停停,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
“看着天边似在眼前,也甘愿赴汤蹈火去走它一遍……”
“心之所动,就随风去了,以爱之名,你还愿意吗?”
李亦桐怔怔看着江常安。
昏暗的办公室,晚风扬起了他的黑发,他的眼睛如此明亮,弹奏吉他的手指修长匀称。
他坐在那里,成为了一幅画。
李亦桐仿佛看到了老家中学的操场,她记得那个操场有石墩子,她和好朋友经常坐在那边看夕阳,记忆渐渐融合,江常安仿佛加入其中,那群小女生中多了一位男生。
她闭上眼睛,脑海中不再有江常安的面容,不过她心中响起了刚刚的歌声,迅速扩散至全身,紧接着看到了刚刚形成的画面——夕阳西下,学校操场的石墩上,一名男生弹着吉他,唱着歌。
她非常确定一件事。
这个画面,这个歌声,她永远都不会忘记。
江常安站了起来,笑道:“还是不太熟悉,我接下来要好好练练。”
在他前世,很多人唱过《起风了》。
尽管有些粉丝会说自家偶像唱的好,但歌曲是为情感表达服务,并不是炫技。
唱这首歌真正最有感觉的歌手还是买辣椒也用劵。
不管是吴青峰,还是周深,他们的声音其实并不适合这首歌,这两的声音太黏了。
林俊杰的话唱的时候年龄大,没有青春感。
唯有买辣椒也用劵,她的声音既又有对旧时光的感慨,又有青春感。
江常安的声音跟胡夏有点像,其实非常适合这首歌的气质。
不过总归还是要好好练练。
李亦桐依旧怔怔看着江常安,根本没有听到他后边的话。
江常安拉起李亦桐手,“走,吃晚饭。”
李亦桐这才回过神来,看着江常安的后背,稍稍用力,拉住往外走的江常安。
“你……你……”
“怎么啦?”
“你想我当你的什么?助理,司机,文员,前台,还是女朋友?”
李亦桐紧紧望了过去。
江常安笑了,随后打了个响指,“我当然希望你当我女朋友,永远跟在我屁股后边,每天跳舞给我看,但我很清楚,这样的日子,你不会快乐。
我更加希望你追寻自己的梦想,有自己喜欢工作,有自己喜欢的人,每天都能开开心心,就算工作很辛苦,依旧感觉很幸福。”
李亦桐想到江常安建议她学表演,看着他真挚的目光,忍不住再次想起他刚刚抱着吉他,为她唱《起风了》的画面。
她低下头,深吸一口气,接着说道:“那我明天搬过去跟你住。
我跟你了,你不能抛下我,不然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江常安闻言大喜,上前抱起了李亦桐,抱着她转圈,“你放心吧,我可不是始乱终弃的人。”
李亦桐重重点点头,看着江常安开心的模样,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片刻后,两个人手牵手来到了楼下,江常安戴上了鸭舌帽,口罩。
尽管他遮住了面容,不过极好的身材比列,还是让他在人群中格外醒目,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很多路过的女生望向他。
李亦桐看在眼中,不禁握紧了拳头。
写不完,我明天再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