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欧洲的绝大多数国家,长期处于封建时代,每个王国、公国甚至侯国,都有着自己独立的法律。
有趣的是,神圣罗马帝国内部的各个诸侯国中,既认同神罗皇帝的统治,以及他颁布的法令,可在他们内部,依然还有着一套完全独立的法律。
国王制定的法律,当然不可能由国王来行使,因为国王也很忙,没空处理世俗生活中各种奇奇怪怪的案子,瑞典国王便参考古罗马时期的民商活动,选出一位代理人,任命为监察官,代替自己行使权力。
到了1256年时,法王路易四世就颁布法令,给监察官赋予新的权力,让他与教会的神学审判区别开来,专门处理世俗社会的审判。
到了1302年时,法王菲利普四世就将专门处理世俗案件的人,从国王的代理人——监察官,转变为国王的检察官。这种做法,也被认为是王权和神权的一种斗争。
众所周知,在教廷控制的欧洲中世纪,只有上帝才有审判的权力,比如判定异教徒、女巫或者其他亵渎上帝的人,将他们处以火刑等。
自从法王约翰二世和摄政王查理在图尔市时,被埃德蒙、波旁公爵、奥尔良公爵和安茹公爵等高级贵族们,以叛国罪逮捕之后。
约翰二世的检察官就被迫失业,与检察院的书记员、公诉方代表以及法庭的治安官等一百多名工作人员一样赋闲在家中。
教皇英诺森六世当然不希望埃德蒙像约翰二世那样,继续出资雇佣检察官,继续维持检察院的那套体系,处理世俗社会中的各类刑事案件或者其他纠纷。
毕竟,一个只听从于教皇,不与教廷对抗的国王,更加符合教皇以及教廷的利益。
他甚至还出现了幻觉,认为埃德蒙会为了感激自己帮助他登上王位,而把原先十五分之一的赋税额度,削减到三十分之一,然后将削减的那部分交给教廷。
事实上,埃德蒙的控制欲也不弱,只不过在穿越前,已经被生活磨平了棱角,接受了无奈的现实生活,早已适应了当韭菜的生活,习惯了逆来顺受。
穿越后,他先后在摄政王查理和威尔顿伯爵等人的屋檐下,默默地低着脑袋,依靠着穿越者的身份,一点一滴的让自己变强。
现如今,终于获得了较为殷实的家底,以及战斗力比较强大的常备军。
有了枪杆子和钱袋子的埃德蒙,当然不会再当任何人的韭菜,继续重复着被宰割的命运。